中国滴滴打车 app 继 2018 年性侵事件后,又于 2019 年 11 月引起性别歧视风波。为什么在试营运声明中,短短一行不到 20 字的加注,会引起舆论挞伐,甚至让总裁发文道歉?

深夜坐计程车,能有多危险?中国叫车 app“滴滴出行”(也称滴滴打车、嘀嘀打车、滴滴顺风车)近两年来发生的事件,恰恰验证了这句话:计程车,还真的蛮危险。

2018 年五月,一名女性乘客在搭乘滴滴顺风车时,遭到司机性侵后杀害。同年八月在温州,又有另一位女性遇害。短短三个月内发生两起司机性侵事件,让滴滴顺风车决定下架 app 整顿公司内部流程。

经过整顿,滴滴顺风车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发表声明,宣布已广纳各方意见,将于 11 月底陆续开放部分城市试营运,却因声明稿内,一项不到 20 字的备注,引发众多讨论。

11 月 20 日起,我们将陆续在哈尔滨、太原、北京、南通等七个城市上线试营运。试营运期间,首先提供 5:00-23:00(女性 5:00-20:00)、市内(50 公里以内)的顺风车平台服务,并不收取信息服务费。


图片|《观察者网》

那行“女性 5:00-20:00”,清楚表明滴滴顺风车对女性乘车的态度——只要减少使用时间,就能降低女性遇害风险——声明立刻引发部分网友不满,认为此举是限制女性行动,也指出此政策的背后逻辑是:只要受害者不存在,那问题就消失了。

不到几小时,舆论满城风雨,滴滴顺风车总裁柳青在 11 月 6 日晚间于个人微博上发文表示“我自己作为一个资深女白领,也觉得现在的顺风车产品功能对女同学们不太好用”、“恳请大家多给我们一些时间,我们马上会上线顺风车产品功能的评议会,欢迎大家更多的批评与建议”。


图片|微博截图

总裁发文后隔日,11 月 7 日,滴滴顺风车官方微博便发表了最新声明,将针对男女用户的服务时间统一在 5:00-20:00 之间。滴滴顺风车的“服务时间之乱”看似平息,最新声明也看似消弭了“性别不平等”之说。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图片|微博截图

让我们针对试营运办法与总裁说法来讨论背后逻辑。

男女使用时间不一,本身就是种谴责受害者的行为

在滴滴顺风车 11 月 6 日发布的第一版声明中,明文规定女性用户的 app 使用时间只限定于 5:00-20:00,整整比男性少了三个小时,这明显是个“谴责受害者”(Victim Blaming)的行为。因为女性在外头逗留太久、太晚,所以才让人起了侵犯或杀害之意,所以只要限制女性活动时间,要她们早点回家,就能保护她们避免受害。

根据心理学家 Melvin Lerner 研究发现,人们之所以会如此谴责受害者,其实与“认为世界是公平公正的”心态有关。当一个普通人遭遇伤害、侵犯时,我们很有可能不再相信这世界很公正——连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都会遇到坏事,这世界哪里公正?

因此,大脑会倾向认为,一定是受害者做了某些事、说了某些话,才会遇上这些坏事,这世界依然像我们想像中的棒,一切都没改变。我们为了保护、维持自己对世界的认知,间接忽略了受害者的遇害事实,也忽略了真正的责任归属,应该归咎于施暴者、加害者,而非受害者。

滴滴顺风车的初版试营运计画,就是谴责受害者心态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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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的发言,证明了不是身为女性,就天生拥有女性意识

而另一方面,滴滴顺风车总裁柳青在外界舆论压力下,抢先在 11 月 6 日当晚于个人微博发表看法,表示“顺风车产品功能对女同学们不太好用”。但仔细查看批评声浪,大家真的是在批评“顺风车产品”不好用吗?

大部分的抗议声其实是在讨论,平台订下的使用规则,背后逻辑是有“性别不平等”疑虑的。因此我们可以由此处看见,尽管柳青身为一个职场上的资深女性白领阶级,也不一定具有“以追求性别平等为目标”的女性意识。

女性要的,从来都不是以“保护为名”的限制自由。女性要的,是社会给予同等的尊重,以及生活空间。

从滴滴顺风车事件看回台湾,其实这类“我是为你好才限制你”的事件也层出不穷。过去性别力曾以〈别用“夜归”恐吓女孩!谈谈女人的深夜行走权〉、〈【性别观察】那一夜,看 A 片的计程车司机〉、〈“为了妳的安全,不准太晚回家”你以为的“爱女”,其实只为服务父权〉等文,从个人经验、家庭背景各方面讨论:

当我们以爱之名侵犯女性自主权、剥夺女性人身自由,这样的社会,真的拥有足够的性别平等意识吗?能落实真正的性别平等吗?

我们不要女性自由被限制,同时也不希望男性被冠上“一定会侵犯别人”的标签。我们想要的,是无论任何性别,都能享有一样的权利与待遇。我们想要的,是真正更公平的世界,而不是幻想中的正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