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生吴傲雪,日前说出自己在反送中运动中,遭受警方性暴力,包括男警拍打她胸部、女警看她如厕。

10 月 10 日,香港中文大学学生吴傲雪,日前在师生对话会上,对校长段崇智说出自己在葵涌警署遭遇的性暴力。

香港 01立场新闻报导,她所提内容包括:男警在拘捕扣索带时,用力拍打她的胸部,“当时我即刻吓到脑海一片空白,唔敢反抗”。随后,当她在葵涌警署如厕时,有两名女警望着她,并且看着她的性器官。

另外,吴傲雪也指出,有六名仍匿名的性受害者正在考虑是否出面,指陈他们在新屋岭遭到警方施加性暴力、甚至也有男性遭到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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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日直播影片,在 2:26 开始,她亲口提到这段指控:

你知唔知道警方要我地去边就去边,入黑房就入黑房,除衫就除衫。
你知唔知道我地有人俾速龙用棍打到呢刻都要覆诊?
你知唔知新屋岭个搜身室系全黑?
你知唔知唔止我一个受到性暴力?其他被补人士遭受不止一名警员不分性别,性侵和虐待。

“我比起其他被捕人士,唔知叫好彩定唔好彩,我系冇屋企嘅,我冇咁大负担,我冇咁大包袱。如果我都唔企出嚟,我谂唔到有咩人会企出嚟发声?”

自由时报报导,她在会中对校长诉说:“你知不知道警方要我们去边就去边、入黑房就入黑房、脱衣服就脱衣服?你知不知道我们有人被速龙打到到现在还要覆诊?”

“你知不知道新屋岭搜身室是全黑的?知不知道不只我一人遭受性暴力?其他被捕人士曾经遭受不只一名警员、不分性别,性侵及虐待。”

然而,尽管她已具名指控,也清楚说出事情经过,吴傲雪却遭到无数与事实无关的攻击,包括网路起底、攻击与人格羞辱,与此同时,也伴随许多性污名。例如:“细数吴傲雪十宗罪”贴文,就表示她“常驻交友 app”、“做过援交”、“好易上”,暗示她的私生活混乱,试图在社运中以性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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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成为政治工具:明明是受害者,怎么会变成攻击武器

与此同时,在香港,性暴力议题还出现一个状况:性暴力受害者,却成为警方与抗争者互相攻击的武器。

这几日,许多愤怒网友,拿吴傲雪的消息去攻击香港跨栏选手吕丽瑶,指责她几年前在 #MeToo 运动时为自己发声,但现在却“没有为吴傲雪说话”。

延伸阅读:“教练藉口按摩摸我私处”香港栏后吕丽瑶 #METOO 公开被性侵经验

在这里,也出现一个荒谬的论点,彷佛个人的痛苦,都是为了更大的共同体而存在与努力的。

香港教育大学讲师黎明,就在脸书指出这种“性受害”成为“政治工具”的危险性:

如果吴同学不是一个抗争者,或者遭受的不是警方的性暴力,对她的支持和理解又会剩下多少呢?这是个令人不敢设想的场景,答案却早已无需我们去想像——吕丽瑶的 FB 从充满了网民质疑谩骂的留言,变成被逼问作为性暴力的受害者她会不会站出来支持警方性暴力的受害者。

同一个社会,对一个受害者表现出空前的支持,同一时间却对另一个受害者极尽严苛残酷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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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表面说关注性别暴力,然而,背后他们真正关注的是什么?到底是让性暴力成为问题的主角,还是只是利用个案的悲痛,来提升自己的议题深度?

这种让性成为政治工具的危险,在于让我们将对性受害者的想像更加狭隘。到最后,很可能只有符合政治需求的受害者,才是“好的受害者”,而除此之外的伤害,就不被看见,甚至遭到抹黑。

何式凝也曾提到,“雨伞运动的时候,有女生被告,说她用胸部 attack 警察,还被判罪入狱。在国际都成了新闻。女性还被认为,你是不是想靠性夺权。但你光是说起来都觉得……我不知道。女生要用性夺权不是不可以,但那代价很高。你以为那很好用?但常常你是先受害的。”

很多时候,有人都会误解,以为 #MeToo 至今的成就,是让女人能“以性夺权”──好像有了 #MeToo 运动,就有多少人利用诬告、装可怜,来达成个人目的──但是事实上,从吴傲雪的个案中,我们就能看见,光是站出来说自己的经验,就已经让人精疲力竭,还要付出极大代价,都不见得有人相信你。

你以为能靠性夺权,但常常,你还是先受害的。

性暴力的具名两难:难道没站出来,我的故事就不真实?

日前也有人指出,吴傲雪所提及的其他六位受害者,没有具名发言,仅由吴傲雪口述提到,当事人“遭受不分性别的性侵和虐待。”那么,所谓“新屋岭性侵”,到底有没有发生?

或许,依照现在的讯息量,我们仍无法“证明”它是否“发生”。

但是这个问题,绝对凸显出举报性暴力的具名两难。

一旦具名指控,在香港今日的社会脉络,很可能迎来的是无止境的污名、网路霸凌,甚至波及到家人朋友。对当事人而言,无疑是二度伤害。

而一旦不具名指控,却又像现在,被诬指造谣。也让问题只停留在“假消息”、“误导真相”的层次,难以往下,给予当事人适当协助。

对此,我们能谨记在心的是,永远没有“完美受害者”,也能让我们能够对受害者,多一分同理心。作为受害者,要非常勇敢,才能说出这些经验,而在吴傲雪后面,很可能还有无数受害者,因为这些威胁而无法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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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议题,有朝一日能成为主体吗?

黎明在前述贴文中也指出:

我们的运动会否使我们走向一个更民主更有个体尊严的明天,当然这取决于多种因素,而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是:个人,尤其是小众群体的个人,之于运动,能否不再仅仅意味着战略效益的载体,彷佛“中国人”之于“中国梦”或者“一颗螺丝钉”之于“社会主义革命”那样?

或许,从香港反送中层出不穷的性暴力议题,我们也看见,一个真正在乎性别议题的社会,可能还没到来。

只有当个体不再仅仅被视为维护团体利益的一份子,性别也不再成为任何议题的附庸主题,才可能创造一个懂得保护个体尊严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