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改写自《这是爱女,也是厌女》第三场新书发表会“爱女、厌女,说分明”侧记。杨婉莹老师指出,中世纪女巫审判时会施水刑:“沉下去的是活该、浮起来的就是女巫”。作为女性,被指控为女巫,就像女性政治人物的困境缩影:她们不能太温柔也不能太强悍;太美貌,或太平凡,怎样都不对。

厌女网络经常以爱女的样貌表现——“我是为妳好”、“我是因为太爱妳”、“我是不能没有妳”、“我是为了我们的未来努力”、“我是⋯⋯”——要拆解这些以“我是”开头的句子,绝非易事。爱女关系中经常带着厌女的特质,两者爱厌交织的网络不易被揭露,个体也经常受苦于是否被背叛的感受,甚至进入一种自己与对方是否“病理化”的猜测。——节录自《这是爱女,也是厌女》p.12

爱女与厌女是一体的两面,两者相互交织,共同巩固着父权结构。而当我们试着用语言描述这样的感受或经验,却面临着困境:语言是二元对立的语言,不是爱就是厌、不是好就是坏、不是受害就是能动,因此厌女的复杂性难以用语言再现,要藉由叙事打破厌女的结构也更加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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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红颜祸水,就是女子无容

让我们从《水浒传》开始谈起。过去我们看《水浒传》,总把目光放在绿林好汉的忠与义。然而,政大英文系的胡锦媛老师指出,《水浒传》其实是部明显厌女的小说。

在《水浒传》中,一百零八条好汉因受贪官污吏所迫,被逼上梁山。他们自己是受父权体制欺压的受害者,同时却也复制了上对下的暴力,转而压迫女性。水浒传中的女性角色不多,其中戏份较重的多是背叛欺瞒男性的淫妇;男性角色透过惩杀这些不贞的女性,来巩固彼此之间的兄弟情谊。《水浒传》所描写的四起通奸案,其共通点是:被戴绿帽的男性都仰赖同性兄弟相救,而红杏出墙的女性最后都被男性惩杀。

这些原型相同的故事一再出现,重复地陈述一个同样的道理:女性背叛丈夫,淫荡不忠;兄弟患难相助,忠义可靠。《水浒传》 斩钉截铁地肯定这个道理,不留一点空间给任何抗议的声音。——节录自《这是爱女,也是厌女》p.118

在《水浒传》中,只有一种女性能获得赞扬,那便是男性化的丑女。例如“眉麄眼大,胖面肥腰”的母大虫,或者“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的孙二娘。胡锦媛老师认为,这些女性角色的男性化特质是用以彰显男性集团对男性气质与兄弟关系的认同。藉由不断强调“兄弟结义”、“英雄不好色”的同质性表征,而厌斥作为异质体的女性,梁山好汉复制了父权的压迫体制。

沉下去的是活该、浮起来的是女巫

二分逻辑的厌女叙事,古今中外皆有之。政大政治系的杨婉莹老师以中世纪的女巫审判为例,当时人们会对被审判者施以水刑,并认为“沉下去的是活该、浮起来的是女巫”。

这样的二分逻辑使得被审判者进退维谷,怎么样都不对。杨婉莹老师举这个女巫审判的例子,是想说明当代女性政治人物所面临的“双重束缚”:他们在性别角色上被期待展露温顺、关爱的特质,在政治角色中则被期待可以是果断坚决的领袖。这两套性别角色与政治角色的规范为他们裁剪出一套怎样都无法合身的紧身衣,将女性从政者“双重他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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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婉莹老师说,如果双重束缚是症状,那厌女便是病因:在政治上,厌女最常展现的方式,就是透过对女性政治人物的“双重束缚”(doublebind)来操作。此概念最早可追溯至传播学者杰米尔生(Kathleen HallJamieson)专书的讨论,指出女性政治人物所遇到的性别角色与政治角色的冲突:女性政治人物,必须表现出阳刚的特质(果断与不畏冲突)的特质,但这种所谓的领袖特质又被视为是性别角色上逾越与不自然的;但若不具备这些阳刚特质,又被认为不具备领导特质。——节录自《这是爱女,也是厌女》p.180-181

所有的故事,都不是我的故事

语言建构我们的认知,而认知又影响我们的语言;当我们只有二分的语言,我们的认知便难以跳脱二分的框架。

政大法律系的陈惠馨老师以 2013 年的八里双尸案为例,指出在这个案件的相关报导中,女性犯罪者被冠以“蛇蝎女”等具有僵固的性别意涵的称号,以符合民众的性别刻板印象。而在审判的过程中,法院也并未尝试了解此案所牵涉的复杂性别关系与文化纠结,而是受限于文化对于性别观点的局限,略过了与命案相关的重要事实,因此失去勾画全案事实真相的可能。

政大法律系的王晓丹老师则分析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书中主角房思琪在遭受李老师的性暴力后,试图藉由服膺既有的叙事结构,来重建自我形象:

想了这几天,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妳爱的人要对妳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的我的贗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从小说的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房思琪尝试援引“爱老师”的师生恋叙事,以弭平自我认知与现实的巨大落差,然而语言终究没能再现其处境,也碰触不到他真实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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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发声,又失声

厌女与爱女相互交织,在原住民部落中更是一道难解的题。在原住民传统中存在着许多禁忌,将女性保护、同时也排除于男性空间之外;其出发点虽然是基于保护女性的善意,看似是“爱女”,却也是使女性难以进入公共空间、投入公共议题的“厌女”。

东华大学语传系的孙嘉穗老师关注到:传统部落的性别分工与部落公共事务多由男人参与,在文化祭仪与部落性别禁忌方面都有限制女性参与的传统,如阿里山邹族的 kuba 是邹族的男子会所,在部落惯习中是只有男人能进去的地方,也是男人讨论战祭、仪式或整个祭典进行的处所,公共领域的讨论都在男子会所进行,女人在传统惯习中是不应进入的,而女人的无法进入是否应视为对女性的排除,由性别的观点与部落视角可能会呈现不同的答案。

然而部落许多女性为何不认为这是歧视?因世代性别处境的压迫因而内化不自知,或是在尊重与复振传统的旗帜下性别平权被压抑,以及以保护之名让女人失声的过程隐而未见都是可能被冠上的理由。——节录自《这是爱女,也是厌女》p.199

跳脱二元叙事,练习拉开距离

王晓丹老师认为,我们之所以会受到厌女叙事的束缚,是因为我们的自我形象往往是建立在与他人、尤其是关系中重要他人的目光上。我们希望在关系中被肯定、被赞扬,因此必须扮演一个符合期待的好女孩、好女儿、好妈妈,而这使得我们卡在既有的叙事框架之中,动弹不得。若想脱困,或许可以从练习拉开距离、离开被关系中他人目光所诠释的自我形象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