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女性就是“厌女”吗?在性别的世界里,我们都有可能是“厌女”。带你从头认识,何谓厌女,测测你的厌女程度有多少?

“一个小姑娘,为什么要自己买房子 / 读这么多书 / 创业?这么大年纪了还没有嫁人,你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你们女人穿衣服,还不都是给男人看的。”

“你看她浓妆艳抹,一看就不是正经女人。”

— 你在生活中遇到过以上这些针对女性的“直男癌”言论吗?

之所以用“直男癌”来形容这些言论,是因为它默认了一种逻辑,即男性是更优等的生物,是占主体地位的,女性则是更次等的、工具性的,是占客体地位的。

而如果要为“直男癌”在英文中找一个对应的词汇,那么最贴切的是 Misogyny,翻译为“厌女症”—它不是一种真的病症,而是一个流行心理学和社会学概念。不过,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女性也会有厌女症;并且大多数厌女症在男性身上其实是以“喜爱女人”的方式表达出来的,而且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有厌女的心理存在。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究竟什么是“厌女症”。

什么是厌女症(Misogyny)?

维基百科里对“厌女症”(Misogyny)的定义是,一个人对女性憎恨、蔑视或者持有偏见。Smith(2013)则认为,不仅仅是对女性本身,对女性化、女性倾向以及一切与女性相关的事物和意义的厌恶和贬抑都可被称为厌女症(比如我们后文将会介绍的对男同性恋的“女化”和贬斥)。

不过,厌女的表现形式远比“厌恶女性”的字面意思要广泛和复杂。首先,大多数的厌女行为不是直接通过厌恶或贬损女性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厌女的言论和行为表现也并不都是很激烈的。甚至在表面上看来,很多厌女者是关心和喜爱女人的。更多的厌女行为,其实隐藏在一些我们不易察觉的、被称为“微小侵犯”(micro-aggression)的行为中(Hertz, 1986)。

因此,不仅是厌女者身边的人难以识别,而且大多数有厌女行为的人,在主观上都意识不到自己的厌女行为,他们不觉得自己厌恶女性,反而觉得自己对女性非常关心和喜爱;而且他们做出厌女行为的对象,也很有可能就是自己深爱的人。比如,一些厌女者并不会公开表现出对女性的歧视、敌意、暴力等等,他们看起来非常绅士,对女性彬彬有礼。他们可能永远都在吃饭时是买单的那个人,并认为买房买车养家是自己的义务。

厌女者通常有一套对于男 / 女性的标准,有很多“应该”和“不应该”:

他们认为的女人属性(女人应该 / 男人不应该)包括:柔弱,情感丰富,马路杀手,做家务,工作稳定,化妆打扮⋯⋯。

他们认为的男人属性(男人应该 / 女人不应该)包括:勇敢,坚强,逻辑性强,开车技术好,经商/从政,打拳击,赚钱养家⋯⋯。

在这一套标准之下,即便他们对女性的语言和行为看起来是关心的、充满爱的、希望得到对方认同的,这些行为的实质都是对女性的贬抑,是将女性放在次等的地位去看待和利用,将她们看作是工具,特别是令男性“成为男人”的工具之一。即便是在被女性吸引的时候,男性也只是通过对女性的占有来证明自己的吸引力,进而确认自己的主体性。

不仅是男性,女性也会有“厌女症”

当我们用“直男癌”来形容一些厌女行为时,可能会习惯性地认为厌女的主体是男性。但实际上,会有厌女行为的不仅是男性,女性也会对女性(自身)产生厌恶和贬抑。

厌女行为会发生在女性朋友之间或者母女之间。如果你是女生,可能或多或少有过被母亲或身边的同性朋友劝说过的经历:女孩子还是要学习做家务,女孩子不要找太辛苦的工作,女孩子还是要早点结婚生孩子,女孩还是要离家近一点⋯⋯说话的人,实际上已经把女性放到了被贬抑的地位上。

你可能也会不自觉地自我嫌恶,比如曾想过“做女人真倒霉,下辈子要是个男人就好了”。甚至,女性努力奋斗成为“女强人”,也有可能是自我厌恶的表现。比如有的女生会称呼自己为“女汉子”或者“活得像男人一样”—当用一个男性的词汇来自豪地称呼自己时,恰恰是她们认同男性社会价值、认为男性是更高等的群体,并希望能向男性靠拢、拥有男性的优点的表现(Kunne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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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见过这 3 种非典型的厌女表现?

前文已经说到,大多数日常生活中的厌女行为非常难以识别,它们可能披着关心和爱的外衣。以下是3种常见的非典型厌女表现,供大家比对、参考:

1. “霸道总裁”与“男主外、女主内”

“你一个女生,怎么能拿这么重的东西?这些事我应该帮你做”,“别出去拼,挣钱的事交给我就可以了”;“我的女人,应该由我来保护”⋯⋯这些经常在影视作品中被美化的“霸道总裁”台词,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厌女行为。尽管“霸道总裁”们看起来是在对女性进行帮助和关心,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对女性的压制和控制。

当他们在说出这些话时,默认了一个标准:女性应该是较弱小的、不占据主要地位的,爱情和婚姻关系中都必须遵守男强女弱的规则,女性需要服从男性的支配。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厌女的男性会更愿意追求比自己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上更低的女性,因为他们需要确保自己的支配和控制;以及,在很多“女强男弱”、“女主外男主内”的家庭里,男性经常会出现心理失衡(Berit, 2015; DeCourcey, 2016)。

2. 将女人看作是满足男性性欲望的工具

当厌女者对女性进行物化时,他们对性的看法也是以男性为中心的,认为男性是性欲望的主体,女性是客体,女人在性生活中的存在只是为了满足男性的性需求。因此,他们对性存在着男女双重标准,比如认为男性性欲旺盛、拥有多个性伴侣是好的,甚至是值得骄傲的;而女性则只有贞洁才是好的。在恋爱或婚姻中,他们认为男性应该被容许出轨,但女友 / 妻子的出轨绝对不能容忍;在日常生活中,厌女者喜欢随意对女性进行与性相关的调侃和骚扰,比如说下流话、开色情的玩笑等等;但女性如果提及性,则是放荡的表现(Ueno, 2010)。

在性生活中,厌女的男性也往往只想要满足自己,而忽视女性在性生活中的愉悦感,即便有时他们会希望女性在性生活中感到愉悦(比如询问对方“爽不爽”),但这种行为依然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性能力和男子气概。由于引起男性的性欲望被看作是女性的重要功能之一,他们也会嘲笑和贬低那些被认为无法引起男性性欲望的女人,说她们“不是女人”。

由佛洛伊德提出的“圣母 - 妓女”情结(madonna – whore complex),被认为是男性产生厌女症的一个来源。拥有这种情结的男性,认为这个世界上的女性分为两种,一种是“圣母”,她们是值得尊重的,同时是与性无关的,常见的角色是妻子和母亲;另一种则是“妓女”,她们能够激发男性的性欲,但得不到尊重,在各个国家的传统文化中都属于更下等的人群。佛洛伊德曾如此形容:“对于他们所爱的女性,他们没有欲望;对于他们有欲望的女性,他们没法去爱(Freud,1912)。”

拥有圣母 - 妓女情结的人,实际上是在物化女性的基础上,给女性分配了两种不同的用途。他们认为,“贤妻良母”的功能在于照料家庭和孩子,而“外面的女人”则可以满足男性的性需求。但是,女性如果想要得到尊重,就不应该有真实和正当的性需求,因此,尽管“妓女”满足了他们,他们对于“妓女”仍然是贬斥和厌恶的。

3. 对(男)同性恋的厌恶

厌女者往往还会表现出对男同性恋的厌恶。东京大学社会学教授 Ueno(2010)认为,由于厌女行为是建立在异性恋秩序上的,厌女的男性认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应该是(处于客体地位的)女人,因此,当男人性欲望的对象是男人时,这样的男人便会被厌女者视为“非男人”、“不正常的男人”,或者“女里女气的男人”。这本身也反映出,他们认为女性是比男性更低等的生物,因此会选择形容男同性恋像女性来作为贬斥他们的方式(Ueno,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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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女症是怎么发生的?

无论西方还是东方,从古至今的文化都很容易见到厌女的观念。在中国古代,总结夏商周的历史时就会说“红颜祸水”,认为是妲己、褒姒等妃子导致了王朝的覆灭;潘朵拉则是希腊神话中的“祸水”,给人间带来灾难和不幸。

在日常生活的语言体系中,我们与性、色情相关的脏话也更多地针对女性,比如“X 你妈 X”、“撕 X”、“婊子养的”,都是以女性和女性的性器官作为贬损的对象。许多哲学家、文学家,比如莎士比亚、叔本华、尼采也都是厌女者(Ueno, 2010)。

在社会文化的洗脑下,男性和女性都会不自觉地对女性进行贬抑。而且,在厌女文化的社会中,男性往往会形成一个共同体,他们需要通过相互承认对方是性欲望的主体、是理应拥有更高地位的人,以此来结成同盟,共同对女性进行贬抑;在同盟之外的男性则会被认为是异端、弱者,可能会招致嘲笑,这使得他们更难以摆脱厌女的价值观和行为(Ueno, 2010)。

家庭也是习得厌女症的场所。大多数生活在厌女文化中的母亲,本身就是父权的代理人,她们被更强有力的权力者(男性)所控制。这样的母亲会成为孩子的反面教材,父亲和母亲之间的一些行为,比如父亲对母亲的贬损、辱骂或暴力,都会对孩子产生影响。而且,这样的母亲很容易过着不如意的、被压抑的人生,带有深深的无法改变命运的无力感。她们一边诅咒自己的人生,同时又会将同样的人生强加给儿子或女儿,希望孩子能够补偿自己所付出的代价。

对于儿子来说,他可能一方面会厌恶母亲的无力和对自己的依赖,另一方面又背负着拯救母亲的重任,要努力成为社会所认同的男性,希望能够在未来给无力的母亲一个好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仍然会觉得男性(自己)是背负拯救责任的主体,而女性(母亲)则是无助的客体(Ueno, 2010)。

而如果是女儿,母亲对她的要求可能是双重的。母亲希望女儿能够完成自己未竟的愿望,因此可能会格外支持女儿接受高等教育、在大城市找到好工作(即便是在父亲不支持的情况下),并热切地希望女儿出人头地,即做到传统意义上男性应该做到的事情;同时,她们又会希望女儿能够满足传统意义上对于女性的要求,可以早早结婚、嫁个好人。在这样的期待中,女孩既要“做儿子”,又要“做女儿”;既要实现自我价值,又要实现男性给予的价值。母亲既自我厌恶,又用同样的价值观去支配女儿的人生;女儿既厌恶那样的母亲,又不可能逃离母亲的束缚(Ueno, 2010)。

男性被女性拒绝的经历,也会催生厌女倾向。尽管女性对于男性来说是工具,但男性会认为,女性是证明自己的魅力与价值的工具。而如果在寻求证明的过程中遭到了拒绝,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受挫感,继而对女性进行加倍的贬损。拒绝的对象和方式可能有很多种,比如,在小时候想要依靠母亲供给食物、情感,获得安全感的时候受到了母亲的冷落和拒绝;在青春期以后对女性的爱慕、追求或者性欲望遭到了拒绝,都有可能使他们厌女(Kunner, 2012)。这也是Ueno(2010)在对日本社会进行分析时所发现的,那些“恋爱弱者”或者“无人气男”通常是厌女行为的发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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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厌女行为?

在西方和东方社会,厌女症都是在历史中被建构起来的文化产物,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它的影响,要改变厌女观念和行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你身边有厌女者:

尝试给他正面的影响,当你在受到哪怕是非常微小的侵犯时,也试着清楚、勇敢地说出来。这不仅是为自己声张,而且很多厌女者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厌女言行,你可以帮助他发现自己的厌女行为,包括帮助一些女性意识到自己竟然也存在厌女的倾向。

你还可以通过主动传递性别平等的观念寻找同盟者(ally)。男性也可以是同盟者,因为他们实际上也是厌女文化的受害者。

但如果遇到极端的厌女者,难以改变对方的话,要先保护好自己,不要因为和对方争论让自己承受过多的伤害,因为影响对方的想法,可能不仅仅是一个理性的过程可以做到的。

如果你自己有厌女行为:

首先,在检查自己的观念时你需要注意,不要用“厌女者”这个词来给自己或者他人打标签。有些人可能只是在某些方面(比如性欲望上)受到厌女观念的影响,或者有相应的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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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男性和女性来说,承认自我厌恶给自己带来的痛苦是改变的第一步。因为无论男性女性,他们实际上都是厌女行为的受害者,女性会遭到贬抑、不公正的对待、自我厌恶,而男性也会因为陷入这种思维方式,而被寄予过大的期望和压力。改变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你可以尝试和身边的人互相监督和帮助。

性别是个谜题。只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宽容他人的形状,从而让自己也拥有一个能自由做自己的宽容的环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