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条例,从 6 月 9 日抗议至今已过五天,前一天我们看见警民爆发大量冲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也在晚间发表电视谈话,指称下午的警民冲突为“暴动行为”。而除了运动现场的冲突以外,我们也看见了部分群众对女性身体的不友善与羞辱。运动现场,该是个人人为自己相信的价值挺身之余,同时也能展开和平理性对话的时刻,而不是制造更多对立、歧视、霸凌的场合。

暮色降临,香港人好几个夜晚都不得安稳入睡,而在台湾,我们屏着气息,心也不得安宁。

从 2019 年 6 月 9 日开始,超过百万香港群众加入抗议《逃犯条例修订案》(又称送中条例)修订的的游行队伍,而香港政府无视民意反对,在 6 月 12 日将条例送进立法会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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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群众也在昨日(6 月 12 日)聚集在金钟地区,对香港立法会、特区政府总部以及特首办公室,发动包围,并在下午 3 点后,开始冲撞立法会大门拒马,虽然一度突破第一道防线,但因警方随即施放催泪喷雾、豆袋弹逼退人群,产生严重警民冲突,也造成周围道路封闭,香港政府便因此宣布《逃犯条例修订案》的二读会议不召开。

尽管送中条例的立院程序被群众阻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日接受香港媒体《TVB》专访时强调“送中条例一定要修改,不能让香港沦为逃犯天堂”,也进一步以“母亲养育说”比喻此刻自己与香港群众的关系。

林郑月娥表示“我打个比喻,我是一个妈妈、有两个儿子,如果我儿子每次都只会吵闹‘我就要这样那样’,而我也只是是迁就他⋯⋯我想短时间,我们母子关系会很好;当这个小朋友长大了,却因为当时的任性,而我去纵容他的任性行为,他就会后悔:‘点解当日阿妈唔提我呢?’(为何妈妈那时没提醒我呢?)”

将香港人民的抗议比拟为“孩子气的任性行为”,也将自己带入“为孩子好的母亲角色”,林郑月娥此番言论表达了自己坚决通过《逃犯条例修订案》的决心,送中条例的争议,看似不会到此结束,值得持续关注与追踪。

而在抗议事件的运动现场,我们其实也看到了隐含其中的性别问题。

抗议之外,我们看见荡妇羞辱的社运现场

6 月 9 日当晚,一名香港女性在抗议过程中遭到警方驱离,目击者拍下“被两名警察抬离现场”的照片。事后,一个名为“向香港警察致敬”的脸书粉丝专页贴出这张照片,刻意用后制方式,在女子胸部上加上两点,并押上文字“找亮点”,营造该名女子“没有穿内衣”的假象。


图片|网路截图

“向香港警察致敬”粉丝专页此举无疑是公然、暴力地对女性展开身体污辱,不仅偏离了条例的讨论,也模糊这场社会运动本该关注的焦点。贴文下方的留言也充满嘲讽,包含“为女子的父母感到丢脸”、“警方原来是在扫黄”等言论。

而该名香港女性在被恶意攻击后,也于个人脸书上写下这么一段文字:

要如何攻击一个女性,最简单的就是以性侮辱。无视她的意志,忽略她的远景,把焦点放在她的外型和衣着,再从以丑化。会以“上身真空”作理由去尝试羞辱女性,正正是因为女性在社会中仍是有收好自己身体的责任,上至胸部乳头,下至大腿脚踝,若不遮盖好,那就是女性自身的不检点。然而,到底要穿多少、要露多少,也该是自己决定,而不是由社会所规限。


图片|网路截图

这场社会运动里的性别歧视插曲,证明了不管任何场合、国家,女性都可能没来由的受到恶意言论抨击。回顾过去台湾的太阳花学运,也曾有参与女性被拍下照片,事后被新闻节目刊登,节目来宾与主持人公然在节目上对该名女子品头论足的经验。

从太阳花学运到反送中条例,我们想问,社会运动现场的焦点,能不能专注在诉求?能不能以理性讨论取代嘲弄女性身体?能不能展开更有效且彼此尊重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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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一个女性参与运动现场,他能不能被尊重与平等地看待?

运动现场,除了是让当权者看见人民诉求以外,也像面镜子,映照出不同世代、族群对同个议题的不同角度看法。但无论如何,要展开任何有效讨论,都应该是理性、平等的。拿女性的身体做文章,对于运动无益,更是歧视、嘲笑与恶意中伤,是漠视女性作为一个人,上街争权的权益。

运动现场,我们需要的不是制造更多对立,也不是将耳朵呜住拒绝沟通,更不是对特定族群施以不同程度的霸凌与羞辱,我们期待这该是个人人参与,为自己相信的价值挺身之余,同时也能展开和平理性对话的时刻。

此刻我们在台湾,望香港一切顺遂,望香港人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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