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志怪小说中,有许多女性与妖怪的故事。如跟女子一夜情,居然生出小乌龟。又比如,小孩出生就会跳,原来是小妾跟猿猴偷情。在这些故事中,女人不仅不被信任,甚至不被当人,而是妖怪的共谋。

阿拉巴马州在 5 月 14 日通过了史上最严格的堕胎法律,除了会对母体造成严重伤害之外,任何情况、孕期的任何阶段都不能够施行堕胎手术。即使是因强暴或乱伦而不幸怀孕,也不能够堕胎,否则孕妇和医生都会遭到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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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项法案的人声称,他们反对堕胎原因是“爱护生命”。嗯,我觉得人类世界只能用法律来禁止女性堕胎,实在是太落伍了。看看六朝人笔下的四川猿猴是怎么禁止女人堕胎的吧:

蜀中西南高山之上,有物,与猴相类,长七尺,能作人行,善走逐人,名曰“猳国”,一名“马化”,或曰“玃猨”。伺道行妇女有美者,辄盗取将去,人不得知。若有行人经过其旁,皆以长绳相引,犹故不免。此物能别男女气臭,故取女,男不取也。若取得人女,则为家室,其无子者,终身不得还。十年之后,形皆类之,意亦迷惑,不复思归。若有子者,辄抱送还其家,产子皆如人形,有不养者,其母辄死。故惧怕之,无敢不养。及长,与人不异,皆以杨为姓,故今蜀中西南多诸杨,率皆猳国马化之子孙也,时时相有玃爪也。

蜀地西南方向的高山上,有一种叫作猳国的动物,长得很像猴子,能像人一样行走,跑得很快。它们会守在路边,看到有美女经过就把她们掳走。还会像人一样设陷阱,只挑女的,不要男人。把女人掳走之后就带回家,如果没生下孩子就一辈子只能跟猿猴住在一起,如果生下孩子就送回人间。女人回家之后,如果想杀掉这个半人半猴的妖怪,母亲也会跟着死亡。因此这些产妇只好乖乖地养着这些强迫受孕的产物。

猿猴运用自己神奇的法术,彻底把女人和小孩绑死,管妳是不是被强暴而怀孕的,管妳怀得是什么鬼,管妳生出非人的生物会不会大出血死掉,妳就是得给我生。女性无辜被掳,陷入一群猿猴之中,求助无门。她们怀着异类,回归人世,该怎么面对自己原有的家人、原来的世界?怀着被迫孕育的孩子,每一刻都在提醒自己遭受的屈辱和惊恐,却必须得怀、必须得生、必须得养。女人是什么感受,猿猴并不在乎,许多有权力的男人(或女人)大概也不在乎吧。

六朝志怪里,女人是异类,正常的世界属于男人

六朝志怪的相关研究里,如果讨论到志怪中的非人生物时,通常会讨论到“分类”的问题。这条分类的线画在人和非人之间,讨论人类和精怪、鬼魅、动物怎么互动,是妖怪害人、是人欺骗了鬼、还是人神相恋?更重要的是,这些是人们撰写的故事,因此人和非人的互动关系,也呈现出作者安排时的意志和价值观。

在展读这一则又一则因为各种原因而生下异类的故事时,我发现:女人,在六朝志怪里并不算是人,而是妖怪的共谋。比方说,男人跟邂逅的女子一夜情,不知道怎地居然生出两只小乌龟,仔细一想,噢原来女子是只龟。比如,男人不知道女儿怎么怀孕了,原来是她偷喝了心仪男子的洗手水,莫名其妙就能怀孕。比如,男人不知道小妾生出的小孩为什么一出生就会跳,唉唷,人家偷偷跟猿猴偷情啦!

男人不知道的事,女人该知道。男人觉得惊吓的事,女人在偷笑。从六朝文人的视角看出去,女人,不是男人世界里的他者和异类。她是正常世界里的他者和异类,而这个所谓正常的世界,属于男人。所以,男人发现太太生下一对双胞胎,是一个人和一条蛇,毫不犹豫地就把人留下来养,蛇丢回山林里;而女人发现洗个衣服就怀了三条小蛟龙,没关系,含辛茹苦、拿澡盆当婴儿床也要把小蛟龙抚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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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性文人的想像里,男人面对孩子可以有筹谋和权衡,女人却应该天生的满腔母爱。男人可以因为没必要、不方便、难处理,就把不是人类的孩子抛弃;女人就算避居荒野、失去正常的人际和交往,也要抚养这莫名得来的孩子。

在西元三到六世纪里,经由人们口耳相传因而逐渐写定成文本的志怪小说里,男人们对怀孕、生产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怎么样会受孕,所以喝水也能怀上孩子;他们不知道胎儿成型是受到什么影响,所以跟丈夫好好的待在家里,也可能生出一条蛇、一只老鼠、一只狗。但他们的无知,并没有让他们停止对怀孕生产这件事情指手画脚、表达意见。

当时间进展到二十一世纪,人们的无知和独断似乎也没有太大改变。

对怀孕生产一无所知的,只有六朝人吗?

阿拉巴马州立下了最严峻的堕胎法案,但它不是唯一一个有严格堕胎禁令的州。例如爱荷华、乔治亚、俄亥俄州采取的是“心跳法案”,也就是当超音波仪器可以测到胎儿的振动时,代表胎儿有心跳、是生命,因此不应该堕胎。即使美国妇产科总会声明,那个阶段的胎儿根本还没有心脏,那个仪器测到的振动并不是所谓的“心跳”,然而专业的建议并没有受到重视。更重要的是,超音波能检测到振动的时间通常是怀孕六周,而所谓怀孕六周对该女性而言只不过是生理期延迟了两周。换言之,很少有人能够在“合法”堕胎的期限前发现自己怀孕了。

美国深夜脱口秀主持人 Samantha Bee 在她的节目 Full Frontal with Samantha Bee 里以“给参议员的性教育课(Sex Ed for Senators)”为题,整理了许多男性政治人物对怀孕、生产的荒唐意见。包括把堕胎想像成母亲把小孩生出来之后,跟医生一起讨论如何杀了这个婴儿;或者把事前、事后避孕药都视为堕胎的一种。

当代的人们如果读到猿猴能够用神术逼迫女性不得堕胎、不得不养被迫受孕的婴儿,觉得匪夷所思、稀奇古怪,难怪属于志怪小说的范畴。当我们读到男人想像女人可以因为喝水、有气从天上降下就怀孕、可以莫名其妙就生出蛇、狗、老鼠、蛟龙,忍不住嘲笑古人就是知识不足、想像力太过。但 21 世纪的男人、女人似乎也无法用一种更理性、客观、知识性的态度来看待堕胎这件事。

谁有堕胎权?六朝的父亲、当代的政府?

在六朝志怪里,生出的非人生物并不一定能在人间生长,那么,谁来决定它们的去留?

吴少帝五凤元年四月,会稽余姚县百姓王素,有室女,年十四,美貌,邻里少年求娶者颇众,父母惜而不嫁。尝一日,有少年,姿貌玉洁,年二十余,自称江郎,愿婚此女。父母爱其容质,遂许之。问其家族,云:“居会稽。”后数日,领三四妇人,或老或少者,及二少年,俱至家。因持资财以为聘,遂成婚媾。已而经年,其女有孕,至十二月,生下一物如绢囊,大如升,在地不动。母甚怪异,以刀割之,悉白鱼子。素因问江郎:“所生皆鱼子,不知何故?”素亦未悟,江郎曰:“我所不幸,故产此异物。”其母心独疑江郎非人,因以告素。素密令家人,候江郎解衣就寝,收其所着衣视之,皆有鳞甲之状。素见之大骇,命以巨石镇之,及晓,闻江郎求衣服不得,异常诟骂。寻闻有物偃踣,声震于外,家人急开户视之,见床下有白鱼,长六七尺,未死,在地拨剌。素砍断之,投江中,女后别嫁。

会稽有个人叫做王素,他的女儿年少貌美、求婚者众,王素夫妇千挑万选,选了长得帅又有钱的江郎。不料女儿十月怀胎,生下的不是婴儿,是一个大大的袋子,材质像绢布,割开里面全都是鱼子。王素夫妇觉得事有蹊跷,趁着女婿解衣就寝,拿他脱下来的衣服检查,发现这些衣服都是鳞片。他们拿石头把衣服压住,天亮之后,女婿就变成了一条大白鱼。

结局是王素把女婿砍成两截、丢入江中,将女儿改嫁他人。另外一个版本故事则记载王素把女婿煮了、全家分食,至于王素女产下的鱼子,大概也一起被做成亲子井了吧。

在这则故事里,被鱼妖骗婚、生下鱼子的王姑娘是完全没有戏份的。她怎么看待丈夫、孩子?书写志怪故事的文人并没有呈现出来。父亲作主,把这桩荒谬的婚事拨乱反正,事情就了结了。

另外一则故事,则是胡熙的女儿莫名怀孕,胡熙打算把女儿洗门风处理掉,突然听见胎儿在肚子里说“为何要杀我母亲”,于是相信女儿并没有婚前失贞。胡熙的女儿于是保住一条命,留在娘家做单亲妈妈。作者也没有告诉我们胡姑娘怎么想的,她想生孩子吗?她愿意这一生就留在娘家,照顾出生之后依然不见其形的孩子,永远都不能拥有一般人的居家生活吗?作者并不在意,胡熙做了处置,事情就这样了。

比起女人对自身状态的评估,我们居然更相信法庭里的角力

1500 年前,女人的身体由不得她自己,丈夫说抛弃蛇子就抛弃、父亲说留在家养鬼子就养了。1500 年后,政府取代了传统社会里家父长的角色,它替女人决定,怀孕到什么阶段、因为什么理由怀上的孩子可以不生;而怀了多久之后、因为什么理由怀上的孩子不能不生。时间、理由的界定,不是靠那个真正怀着胎儿的女人对自己的心性、生活条件、环境、怀孕的状态做的评估,而是靠保守党和民主党的角力、每一次基于各种复杂原因导致的选举结果、甚至大法官卸任的时机。

如果在阅读这些六朝时代的志怪故事时,感受到文人对怀孕生产的想像多么可笑、感受到父亲丈夫一锤定音的剧情安排对女性多么残忍,那么这些一再争论、调整、在界线上挪移谈判的堕胎法案,也没有因为是法律、是很多人的意见而显得比较合理客观。相反的,这反而凸显了“所有人都能决定那个女人的子宫,只有她自己无能为力”的荒谬。

女人不是同质的群体,更不可能因为怀了孕就成为一模一样、面目模糊的生物。每一次的怀孕,都有不同的情境,而是否适合生产、养育,只有那一位正在挣扎、纠结、疼痛,即将付出代价,并要为胎儿负起全责的母亲才能够决定。

如果读到六朝志怪时,你想的是:那个怀了猿猴/生了蛟龙/生出一蛇一人双胞胎的女人怎么想?为什么作者要让父亲、丈夫替她决定?那也请好好问一问:为什么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要把生育与否,交给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