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4 日,我们还在等,这个国家能不能给我们好消息。许多国际人权组织说,司法院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施行法,让世界看到“台湾选择爱而非恨、平等而非歧视。”面对爱,我们是可以且必须,做出选择。

同性婚姻法案在等待协商之际,国际人权组织表明支持台湾婚姻平权,纷纷发声支持合宪版本法案。“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是美国一致力于民主、政治自由和人权的研究及支持的非政府组织,在其公布的报告中强调,去年年底的公投结果,使划时代的第 748 号大法官释宪文蒙上阴影,对于立法者要如何回应释宪的精神及公投的结果,自由之家认为仍非常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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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和“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是致力于推动人权的全球性组织,同时都对台湾婚姻平权保持高度期待,也期望可以以合宪版本法案通过同性婚姻。在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施行法”后,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即发表声明支持,代理秘书长黄尚卿表示:“这个法案向台湾人及全世界传达出台湾选择爱而非恨、平等而非歧视。”更说明此法案对同性两人的婚姻自由上给予了保障,符合释宪的精神和原则。人权观察中负责 LGBT 人权的国际法律研究员 Philippe LeDoux 认为台湾的立法机构应该要让同性婚姻合法化,因为这才是真正符合台湾宪法以及国际法规的方式:“大法官释宪中提到的‘禁止歧视’不仅是国际法中基本的人权信条,亦体现于世界人权宣言及台湾有国内法化的两公约之中,许多联合国及区域条约和国际判例也都揭示了不得因‘性倾向’而产生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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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同志人权倡议团体“人权战线”(Human Rights Campaign)和“国际同性恋人权委员会”(OutRight Action International)也在社群媒体上为台湾发声,表示通过合宪的法案能使台湾拥有婚姻平权,也支持这项法案可以让整个亚洲增加对同性关系的认同。国际婚姻平权团体“全球婚姻自由”(Freedom to Marry Global)的创办人 Evan Wolfson 表示:“在追求民主理想与同志平权的进程上,台湾一直都扮演着该地区的领头羊。我们呼吁立法者们遵从宪法的意旨,尽快通过相关法案,并且尽力排除在收养规定和跨国伴侣待遇上的歧视,以实践台湾作为一个民主、多元和包容社会的价值,并为亚洲地区在人权与婚姻自由的推进上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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