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打我,上礼拜我才掉了一颗牙齿。”小咪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

当遇到家庭暴力,律师建议你可以就这三步骤自我保护。

小咪从一进门开始到坐定都低着头,眼眶红红的、眼神不敢跟律师直视,手还在微微颤抖。

“他会打我,上礼拜我才掉了一颗牙齿。”小咪用很微弱的声音说,小咪跟老公在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但老公情绪起伏很大,有时跟小咪及女儿互动良好、可以一起聊天甚至嘻笑玩乐,有时又会突然因为小事辱骂小咪“母猪阿?”、“臭女人”,甚至动手推打小咪、掐小咪的脖子,老公也会随时监控小咪,禁止小咪单独出门,很多很多次,小咪都想带着女儿逃出家门,但老公却又会在事发不久后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求小咪原谅,告诉小咪自己不会再犯。

同场加映:“杀了你是因为我爱你”多少家暴,正以爱之名

“我是不是很傻,一直相信他会改变?”小咪流下眼泪,“律师,为了女儿,我需要你的帮助,我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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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10 律师告诉你,碰到家庭暴力要怎么办

【什么是家庭暴力?】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之骚扰、控制、胁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为。”“家庭成员”的范围比较广,除了夫妻、同居人、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四等亲以内旁系血亲及旁系姻亲,也包含“曾经”有过这些关系的人,例如前夫前妻、前同居人之间。

【哪些行为属于“不法侵害行为”?】

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种类型:

  1. 身体上:如身体上的攻击,打、捶、抓、咬、掐等等暴力举动,以及遗弃、强迫或引诱为不当的行为、性侵害等等不法侵害人身的行为。
  2. 精神上:骚扰、谩骂、恐吓威胁、言语暴力、监控、窃听、不实指控,甚至强迫观看不当之内容(如暴力血腥影片、猥亵影片)等等均属之。
  3. 经济上:不给生活费、强迫借贷、强迫签本票等等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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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行为以外,“不做该做的事”也可能会构成家庭暴力,例如:不喂养小孩或父母,不帮小孩或洗澡更衣、不协助家人就医等等情形。

小咪的老公对小咪大吼大骂的行为以及监控的行为,是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动手推打小咪及掐小咪的行为,都是身体上的侵害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家庭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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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谨记步骤一二三】

第一步:拨打 113 或 110!

如果无法确认对方的行为是不是构成家暴或其他违法的情形,可以拨打113或110或拨打各县市家暴防治中心电话谘询。

一旦发现对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可能或倾向,例如:情绪开始不稳定、说话声音开始变大、开始摔东西、拿东西准备攻击或已经开始实施家庭暴力,一定要拨打 113 或 110 通报,让专业人员或警察机关介入,确保您的安全,也能制止对方不当的行为,如果家暴情形非常严重,相关单位也会视情形协助处理您与小孩的安置问题。

如果只是走过路过看见或听见家暴,到底要不要通报?要。通报只是一个让相关单位可以介入及了解状况的程序,家暴的受害人在受暴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办法保护自己或打电话,如果可以,适时的通报113及110,绝对有助于防止伤害的扩大,避免悲剧的发生。

第二步:及时就医并保全证据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同时,受害人的状况允许(例如有其他亲友陪同),或在在通报113或110之后,警察或相关单位人员已经到场了解及关心状况,当事人暂时可以不必担心人身安危的问题,可以以录音或录影的方式记录对方的言行举止以及家暴现场的状况(如乱摔、乱丢东西的现场)。

如果有身体上的家庭暴力行为,一定要及时就医治疗,并请医院开立案验伤单,详细载明受伤之情况。

及时保全以上证据,才能向警察等相关单位说明家庭暴力的情况,让相关单位评估如何提供您必要的协助,也有利于保护令的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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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向法院声请或请警察局协助声请保护令

对于对方的不法侵害行为,可以向法院声请保护令,避免侵害的行为再次发生,相关单位接到通报,也会视情形协助您声请家暴令,如果不知道要怎么声请,可以直接到法院、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警察局请求协助,也可以先拨打 113 询问。

律师劝世相谈室:忍一时绝不会风平浪静

家庭暴力最令人担心之处,除了会直接造成受害人的伤害甚至生命危险,还有“暴力会复制”的情形,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加害人的情绪控管及暴力行为,或未能辅导或协助受害人处理家暴的创伤,家暴的受害人很可能会成为加害人,复制家庭暴力的行为。

容忍家庭暴力,不只会让自己及家人身处于危险之中,也可能让自己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受到创伤,甚至学习到以暴力处理问题,而加害人更不会因为受害人的容忍停止施暴,反而可能变本加厉。所以,勇于寻求协助,才能防止暴力再度发生,真的没有什么比平安健康更重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