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 85 岁的她,人称“恶名昭彰的 RBG”,仍持续对大法官的决定发表异议:他是保守派难以对付,但却不得不敬佩的强大对手。拥抱着这样的“恶名”,她有温柔、有坚定,甚至使人又爱又恨——她精湛的倡议策略,是她为什么会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大法官、如此令人敬佩的原因。

(以下内文有纪录片《RBG:不恐龙大法官》相关内容,请慎入!)

“I ask no favor for my sex. All I ask of our brethren is that they take their feet off our necks.”——Sarah Grimké.

(我不因我的性别要求特权。我只想要我们的男性同胞,把脚从我们的脖子上移开。)

这是废奴主义、女性主义者 Sarah Grimké 曾经所说的名言,也是后来美国大法官露丝・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在 1973 年替女飞官争取居住津贴的诉讼案中,在面对清一色为白人男性的大法官时,所引用的一句话。


图片|《RBG:不恐龙大法官》剧照

性别歧视真实存在,我们要一件件打破他。

《RBG:不恐龙大法官》不仅仅是一部解释金斯伯格如何成为一位在美国家喻户晓、备受爱戴的法官的纪录片,更多时候,我们能从这部纪录片中看到,我们所追求的平等、自由与不被差别对待的权利,是不少女性坚定奋斗而来的成果。

就在离我们不远的 40、50 年前的美国社会,那时美国仍有成千上万的法律,限制或剥夺女性的权利:

(1)财产管理人以男性优先考虑,已婚女性若要申请贷款,需要她丈夫的签名。

(2)女性并不享有工作的保障。

(3)维吉尼亚军事学院仅收男性。

(4)女性空军无法取得住宿津贴

金斯伯格作为哈佛法学院五百多名学生中,九名女性之一,也曾经面对校长的提问,要求这九名女学生告诉他,为什么哈佛应该放弃录取男学生,而录取他们。


在法律的世界中,通常以男性为主导角色。图片|《RBG:不恐龙大法官》剧照

性别就像是一道道窄门,不断地把女性排除在外。好不容易进入哈佛法学院,并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她,随之而来的是,她要面对到那些对于女性律师、对于女性权利毫不在意,并以白人男性为主导的法庭之中。

为了对抗那些限制女性权利的判决先例和法律观点,金斯伯格从不畏惧展现自己的立场。她曾经提起六次宪法诉讼案,并且打赢了其中五件,她就是想要告诉法官们:不要相信性别不平等不存在,性别歧视真实地存在我们的生活中,只是我们却从未把“以性别作为差别待遇”的事情当作一回事。

1973 年,她使大法官以 8:1 的比数,推翻“女性空军无法取得住宿津贴”的法案;1975 年,并再以 8:0 的比数,使法院宣告鳏夫也不该因为性别,而无法领取当时“单亲妈妈专属”的育儿津贴——人们不因性别而取得特权——她,说服了大法官。

在女性权利开始被强调的 1970 年代,比起的其他的女性主义运动领袖们,金斯伯格所选择的改革道路,显然相当特别,也是一条人烟罕至的路:她只身走进了法庭里,对抗法律的不平等,为性别平等写下一篇又一篇的答辩书。

隔离从未平等,我们不该创造一个“苍白的影子”。

后来,金斯伯格在 1993 年,获得总统提名,成为美国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而她更持续为了性别平等奋斗。在 1996 年“合众国诉维吉尼亚州案(United States v. Virginia)”中,她引领多数意见,大胆地对抗了维吉尼亚军校创校 158 年来只收男性学生的传统,宣告“只招收男性”的政策违宪,建立起更细致的“性别平等保护”违宪审查依据。


图片|《RBG:不恐龙大法官》剧照

在当时,维吉尼亚州政府在法庭诉讼中一再地主张:只保有招收男性的学校,对于教育的实现和意义有相当重要的政策目的。为此,维吉尼亚还另外设立一个女子领导学院(Virginia Women’s Institute for Leadership, VWIL),并以此宣称:女性也有机会受到同样的教育机会,来作为“替代方案”。

在上诉审中,州政府关于“女性的权益没有受损,因为他们可以就读另一所学校”的主张,一直被法院所采纳。法院皆认为:这是解决“军校只招收男性”政策的合理方案。但金斯伯格在宪法诉讼中却直指这种说法的荒谬:

“我们不该持续复制女性本来就在社会中的劣势地位。州政府所提供的替代课程,必须使女性的地位不受到任何歧视。创立另一所学校,所能提供的资源将远不及于历史悠久的维吉尼亚军校,这将使女校沦为男校‘苍白的影子’(palw shadow)。”

在这场宪法诉讼中,金斯伯格所带领的多数意见,以 7:1 的比数赢得最终表决,也一举打破男性主导的教育体制,踹开维吉尼亚军校的大门。他说服了人们看见了性别平等保护的重要性,也告诉其他大法官:隔离并未平等。

勇敢说服、勇于异议,是RBG让人敬佩的原因

在她这一生的奋斗中,她一步步打破了性别不平等的限制,也在过程中面对到美国政治体制中,多次自由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消长。为了让倡议持续有效,她采取了相当不同的策略。一开始,她为了说服保守派法官,她选择采取较为中立的态度;但当面对到保守派的势力日益增强时,她则选择不屈从妥协。

例如在 2007年“莱得贝特诉固特异公司案”(Ledbetter v. Goodyear Tire & Rubber Co.),当事人指称该公司长期歧视女性工资达 19 年之久。但依照法律规定,若公司支付歧视性工资,必须在180日内提出请求告诉,而当事人已经超出期限。最高法院大法官大多认为,应该只能承认赔偿提告前 180 日内的工资差异。

但金斯伯格却领衔提出反对见解并公开宣示,这样的判决忽视“同工不同酬”通常是长期性的制度性歧视,而且身为劳工和女性,根本难以得知整体公司的薪资水准资讯,使女性劳工无从采取积极的抵抗行动。

她的立场虽未得到多数大法官的采纳,但她的异议促使了政府修改法案,打破性别歧视必须严格遵守提告期间的僵化规定,落实真正的平等。

如今已 85 岁的她,人称“恶名昭彰的 RBG”,仍持续对大法官的决定发表异议:他是保守派难以对付,但却不得不敬佩的强大对手,也让自由派支持者感到坚定、并拥抱着她这样的“恶名”。有温柔、有坚定,甚至使人又爱又恨——她精湛的倡议策略,是他为什么会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大法官、如此令人敬佩的原因。

她也一直坚持着他的母亲所教导她的一句话:“Be a lady, be independent.”她敢于直言批判、表态自己的立场,因为她不想作为一个中立却没有立场的大法官,也不想屈从于性别不平等的框架之中。

这句话如何在金斯伯格身上完美地实现?请大家走进电影院中,找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