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选择了“基本”还是“简约时尚”,有时候我们都会刻意随波逐流,让脑袋放空一下。我们会直接选择一号餐、购买销量最佳的车、打开广播随便听。在消费社会中,我们每天要做几千次选择,大部分的选择都毫无意义,所以请切记:你也有“不”选择权。

口感去味盘:坏品味不可能定理

所谓的坏品味,是一种好懂的点子,一种清楚的分类方法,一种方便好用的幻想。它预设了所有人都有相同的偏好,共同接受某种社会标准,毫无半分质疑。“坏品味”要我们假装所有人都在同一时间,于同一地点降生,进入同一所学校,认识同一群朋友,拥有同一些嗜好。这些全都毫无道理,但我们通常都不会把它说破。在人类历史上的大多时候,我们都把这种说法视为理所当然。

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高地曾在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上演过一次事件,可作为经典案例来讨论。那一天,高地剧院(Heights Art Theater)播放路易.马卢(Louis Malle)执导的《情人》(The Lovers)。电影的主题是法国片最常见的偷情(剧透警告:恋情有了完美结局,珍妮.摩露(Jeanne Moreau)饰演的女主角还在片中表演高潮的桥段)。


图片|《情人》(The Lovers)剧照

虽然该片明确描绘出性爱场景,但却几乎将所有细节留给观众自行想像。不过该城市的警探厄尔.戈登(Earl Gordon)与妻子多丽丝(Doris)的想像显然过了头。戏院老板尼可.贾可贝里(Nico Jacobellis)无法(或是不愿意)让当地警方在上映前审查这部片,于是便邀请戈登夫妇进戏院观赏来代替。但戈登警探看完之后,向上级呈报了这部片,第二天晚上更带着当地检察官与执法单位高层再次进入戏院,一同观影。执法人员看完第一次放映后展开行动,中止了第二次放映,并查封该片的五筒电影胶卷,逮捕了戏院老板。老板被控猥亵罪—这条定义非常模糊的法律,在该州州法中仅有二百三十一个字。

贾可贝里在本案中一路上诉到最高法院。虽然法官推翻了原本的有罪判决;但在案件的其他部分依然无法达成共识。事实上,九位法官甚至出现了七种不同意见(只要你想用法律来处理品味的问题,就会发生这种事)。在本案中,也许可说是出现了“品味能用理性来决定”这种说法最有力的声辩(但尽管如此,说服力依然相当薄弱)。用波特.史都华(Potter Stewart)大法官的话来说:

在罗斯诉美国政府案(Roth v. United States,354 U. S.476)以及亚伯特诉加州政府案(Alberts v. California)中的法庭意见,都能用数种不同方式解读。我这么说并不是要批评法庭,毕竟法庭在这两案中都被迫为一些也许无法定义的东西下定义。我认为罗斯与亚伯特案的法庭判决至少不会否定我的结论:根据宪法第一与第十四修正案,这类刑法所规范的范围都仅限于露骨(hard core)的色情作品。而如今,我也不应再进一步尝试只以简略的速记文字,去定义这类资料所囊括的范围。或许我永远都无法清楚明白地做到。然而,我知道自己只要看到色情作品,就能把它认出来。而本案中的电影并非如此。

史都华大法官用“我只要看到色情作品就能把它认出来”这句着名的非描述性句子,来说明露骨的色情作品是什么,完美地回避了核心争议。这件事的麻烦之处,在于克里夫兰高地所显露对于坏品味的代表性看法。《情人》引发的憎恶,严重到让当地人认为他们需要前往最高法院捍卫自己查禁该片的权利。但史都华大法官的发言重点其实不是最后那句名言,而是比较前面的地方。他认为法庭在这种时候“被迫为一些也许无法定义的东西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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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坏品味的问题正是难以定义。也许“你一看到它就能认出来”,但这也表示那个“你”必须时时刻刻现身,不断在我们耳边发表意见。“这部片有争议,但不是色情片。”(喔,谢啦,史都华大法官!)“这顿饭不错,不过我吃过更好的。”(遵命,史都华大法官,我下次选另一家餐厅!)“她真的不适合那件裤子。”(嘘!史都华大法官,你在法官席上的耳语她全听见啦!)

这种做法太不切实际了。而且波特.史都华大法官在一九八五年就去世了。

五年后,珍.史登与麦可.史登(Jane and Michael Stern)出版了《坏品味百科全书》(The Encyclopedia of Bad Taste)。在这本厚厚的精装书中,列满了保险杆贴纸、重金属乐、贵宾狗、纹身等各种坏品味范例。但这些东西入选的标准是什么?根据两位作者在引言中的说法,坏品味就是不得体的意思。它们“过度刻意地模仿好品味,却像穿越魔镜的爱丽丝一样,走错了方向”,这些东西“经常想为自然进行改良”,而且“具备恶趣味的魅力,它们总是打破规则、蔑视礼节”。


图片|《坏品味百科全书》(The Encyclopedia of Bad Taste)

虽然两位作者没有明说,但他们似乎觉得所谓的坏品味就是悖逆真实。照此说来,好品味的东西就等于有真实性吗?但这样就必须回头讨论什么是“真实”。但真实的定义就和品味很类似,我们一看到真实的东西,就知道它是真实的。

《坏品味百科全书》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它有效地修正了布赫迪厄那种“有钱的势利眼 vs. 贫穷的邋遢鬼”的二分法,并指出“阶级与品味之间的关系其实没有那么紧密”;此外,也暗示出未来的可能发展方向:“当东西在文化中的‘无人闻问货品仓’里面待得够久,就会得到一股新的能量与魅力,手舞足蹈地回到文化舞台上。”

到了最后,文化标准将会改变,坏品味将会变成好品味。只要时间过得够久,“这本百科全书里的所有东西都可能会翻身。”

在那本书出版之后,已经超过了二十五年,要说久也真的够久了。但在老布希第一次当选之后的世界,却出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变数。过去的文化,就像布朗博士在《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对马蒂解释的时间轴 [1] 一样,是以线性方式演变的。在一九九○年,每个人都会在周四晚上打开电视看《欢乐酒店》,而且也许都能跟着威尔森.菲利浦三重唱(Wilson Phillips)[2] 的〈坚持下去〉(Hold On)哼个几句。但随着数位文化兴起,主流文化逐渐衰落,如今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绝大多数人在喜好上达成共识了。


图片|《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剧照

群众喜好的分散状况,光是从电视剧大结局的收视率变化就可见一斑。在一九八三年,《外科医生》(M*A*S*H)的结局获得百分之七十七的电视观众收看。一九九三年的《欢乐酒店》结局则有百分之六十四的收视率。一九九八年,《欢乐单身派对》结局获得百分之五十八。到了二○○四年,《六人行》的结局只剩百分之四十三。而在那之后,则再也没有任何一部新的戏剧结局能够爬上史上收视率前十名。《外科医生》结局赢得的观众人数,超过了《黑道家族》(The Sopranos)、《欲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绝命毒师》(Breaking Bad)的十倍(不过说句公道话,这也跟《外科医生》的观众不可能把结局 PO 上推特有关)。虽然如今我们看电视的时间比以前更多,但却都在不同的时段观赏不同的节目。

库特.安德森在二○一二年《浮华世界》写了一篇文章讨论这个现象。但在文章开头,他先指出二○一二年的“流行”与一九九二年的“流行”几乎完全一样。这背后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我们现在改用科技来获取流行新知,而不再完全靠文化慢慢薰陶。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当代的文化已经完全民主化了。他指出:“品味在进化”,在这种进化过程中,我们既能毫不费力地达到一般的品味水准(例如去宜家家居购物),而且只要稍微多花一点力气,就能变得与众不同(例如去搜一搜克雷格列表(Craigslist,大型免费分类广告网站)买一些二十世纪中期现代主义的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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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代,“品味”比较像是某种你可以拥有的东西。即使你没有“品味”,通常也不会碰到什么问题,只要跟着预设值走就可以了。你还是可以买到像样的衣服,聆听像样的音乐,享受像样的餐点,不需要担心你消费的东西会被归入什么《坏品味维基百科》(之后也许会出现?)里面。

但如果你有点“品味”,也许就会买一件印有黑胶唱片图案的T恤,上面印的唱片公司来自一九八四年着名的伪摇滚纪录片《摇滚万万岁》(This Is Spinal Tap)里的虚构摇滚乐团。有一家叫做“无路可出”(Last Exit to Nowhere)的英国公司专门做这种东西,所有衣服上面的商标都是流行文化作品里的虚构品牌,每一件含运费四十美元。


图片|《摇滚万万岁》(This Is Spinal Tap)剧照

这两种生活方式的差别是,第一种几乎不用花脑袋,第二种则需要有点主见。这是一种从零到一的进步。

然而,在黑白的两种极端之间仍有一些灰色地带。如果有品味的人会主动做出选择,没品味的人只会被动地接受眼前现有的东西—那么主动选择眼前现有东西的人,究竟有没有品味?例如,如果你真的喜欢去宜家买东西呢?

最近的流行界有两个词,都在专门描述这种“主动”不刻意做出选择的复古现象。第一个叫做“基本”(basic),它带有贬意,通常用来形容女性。第二个则是“简约时尚”(normcore),是流行预测公司 K-Hole 二○一四年指出的一种社会风潮。

所谓的“基本”就是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特殊要求。这个词是骂人用的,而且几乎一定跟“婊子”连用。大家只会说“基本款婊子”,从来不会说“基本款老兄”,不过这很可能表示男人本来就是很“基本”的一群人(喔,小马迷除外)。如果我们来总结一下网路上搜寻到的与“基本”相关的无数列表与文章,就会发现这个词代表喜欢南瓜拿铁、瑜珈裤、看《欲望城市》,在消费的时候一切随波逐流。套用年轻网红“洛汉东尼”(Lohanthony)的名言,“基本款婊子就是那些只会跟着流行走,从来没有做自己的人”(另一方面,洛汉东尼则说自己“非常不循规蹈矩,我保证。而且我是刻意这么做的”—根据定义,他是“基本款的相反”)。

至于“简约时尚”,则是为了某种更伟大的目的而刻意追求的“基本”。K-Hole 那篇报告书除了打造出“简约时尚”这个词之外,同时也列出了“基本行事风格”(Acting Basic)、“年轻模式”(Youth Mode)与“大众化独立风”(Mass Indie)等几种不同的风格来讨论。该报告的说法极为精辟,但也因此立刻遭到曲解(流行预测就跟算命一样,那些最模糊不清的预言往往最可能成真)。套用该公司的说法,“简约时尚就是在平凡中获得自由,了解自己会在适应的过程中找到归属感”。它是一种“由于刻意选择千篇一律,所产生的‘后原真’时尚”,也是“走向平静生活的方法”。之所以会喝南瓜拿铁,不是因为“没有在做自己”,而是因为在咖啡促销活动中“不想为了显示自己与众不同,还得刻意选别的东西”。换句话说,这就表示你对自己的现状很满意,不需要靠喝饮料来证明你是谁。但照这样说来,“基本”与“简约时尚”究竟怎么区别?理论上取决于意图。你的选择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是为了展现品味还是毫不在乎?但谁会管这么多呢?毕竟有时候拿铁就只是拿铁而已。

这种区分在现实中可能没有什么重要意义。无论是选择了“基本”还是“简约时尚”,有时候我们都会刻意随波逐流,让脑袋放空一下。我们会直接选择一号餐、购买销量最佳的车、打开广播随便听。在消费社会中,我们每天要做几千次选择,大部分的选择都毫无意义,所以请切记:你也有“不”选择权。先别管品味了,好好生活就好。我们必须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遇到某些自己想要长久相伴的东西,以及某些再也不想看到的东西。也许你不喜欢把肉桂、豆蔻、五香粉特别混在一起调出来的饮品;那么也许肉桂拿铁更适合你。但在你了解到这个道理之前,请继续回来探索本书要讨论的“品味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