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系中,若对方“以爱之名”威胁自己与他上床,你可以怎么做?四个回答分享,让对方清楚你的意愿!

文|黄俐雅(人本教基金会南部办公室工作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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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对方要我跟他上床,还说爱他就证明给他看,我怎么办?

A:讲这话是用情感在勒索我们以满足他的需求,是他有需要,跟爱不爱无关。可以回他:爱我也要等我准备好,你也可以证明给我看。

我们习惯要照顾别人的需求,不习惯思考逻辑上的对等关系,所以一旦对方说“证明给我看”时,就在“我爱他我得证明”中绕行,忘了证明方式不只有一种,也忘了我们有权力要求对方,这反应往往是因为成长过程中,不太能有“自己”。

就算两情相悦下有身体碰触,任何一方在某个当下又迟疑或想停,对方都该学习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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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身体既然是我的,我决定要跟谁一起洗澡有何不可?

A:对于性行为,刑法设有十六岁的门槛,这是因为公民社会有保护未成年者的责任。就像法律对未成年者设有法定监护人,是因为未成年者的身体发育还未完熟,心智社会经验还不足,需有较成熟的大人来协助未成年者分析可能面对的各种问题。

如不谈法律责任,以人性反应来说,性欲来的时有点像要打嗝,这些生理反应我们往往无法喊停就停。

更重要的是,那些阻止你的大人,其实很在乎你,希望你长大后少一些遗憾;毕竟,过几年后你的想法跟现在不见得一样。

Q:发生性侵害的当下,我可以怎么帮自己?

A:遇到时,把命留下来就很厉害了,因为对方正在做不对的事,也会紧张害怕,一不小心,他将对我们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试着跟对方讲话,万一情感、说理、求情的召唤比不过他的性欲,说我们有性病,请他自慰,不然帮他用手自慰,他愿意用保险套最好。有人主张自己催吐或大便也许让他扫兴,但谁做得到啊?总而言之,是对方的问题。

而且,若不是我们,也极可能是其他人遇到,我们让其他人少一次受害机会。这事任何人都不容易处理,能把命留下来是了不起的,也才有机会被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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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后不洗澡、更换衣裤,打一一三,请警政社工介入,并且赶快去医院挂急诊,医师将采集证物、做伤口处理、做性病的治疗追踪;若已来初经且未停经的,医师也会给高剂量荷尔蒙药物以避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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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曾被同学猥亵,面对学校调查时讲得不清不楚,被问到我都哭了,好像做错事的是我⋯⋯

A:紧张焦虑时,身体的荷尔蒙改变,因血管增压素、肾上腺素、可体松等等会瞬间大量分泌,于是血压心跳呼吸都不同,身体葡萄糖燃烧的热能得因应交感神经的兴奋,反而无法全盘用在大脑的耗能,这是求生的本能反应,身体的力量与应变有逃生的准备,因为大脑要处里的讯息过于复杂与快速,都在做轻重缓急的确认、评估、判断,反而不能冷静平和的运作。事件先后顺序也许不记得,有些情感上的痛苦让我们不太记得或不去想,这是自我保护的机制,所以片片断断的是正常的。

调查委员或上法庭被询问时,我们可以想着:他们问的只是要协助厘清事实,不是对我们人格的不信任,知道的就说,不确定或不知道的就诚实说。尤其面对加害行为人的辩护律师,可能有被攻击的感觉,如果我们想着他受当事人的委托,主要目的就是争取对方最大的福利,虽然无奈,起码理解这是攻防上的客观事实。   

我为什么这样回答?

发生车祸时,我们都会被建议某些处理步骤;那么,我们又何不推广发生性侵害时的处理流程?

发生性侵时,正确的处理除了保命,也能帮我们迅速地得到协助,更有利于取证。反观,特定团体发动一堆志工去学校推守贞卡,试图造就一个强调贞操的社会,这其实是种歧视与扭曲,让好奇或不懂或非意愿发生性行为者觉得自己不完整、没追求幸福的权利。

若担心性病、未婚怀孕、多重性伴侣,就应该提供孩子性教育,而不是带着性的焦虑把性全问题化!

身体每天都在新陈代谢,无论昨日或多久前出过事,过一阵子后,身体早不是原来的组织黏膜。何况身体是我们活着时被我们使用的工具,思考让我们成为身体的优质使用者,这是“生物现象”,也是一种“存在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