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教育的反对声浪大多来自家长,而非授课老师,这是为什么?一名在台北市立国中教学超过 29 年的老师,与你分享从老师的角度看性别教育。

文|颜士宝

我,是一位在台北巿立国中任教了 29 年的退休老师,在教数学时,我会知道:小学生还没学“负数”,所以教学时,会告诉学生:小数不能减大数。等到了国中,开始学负数了,会告诉学生:小数减大数,结果是负数。

国中开始学平方根时,会告诉学生:负数没有平方根,因为没有相同的两个数,相乘的结果会是负数。等到了高中,开始学“虚数”了,就会告诉学生:i 是 -1 的平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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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平等教育”,在我的概念里,最基本的就是要打破“性别刻板印象”,所以在做应用题时,如果还碰到“妈妈上菜巿场⋯⋯”这类题目,我都会顺口小聊一下:你们家里,都是妈妈上菜巿场、妈妈做家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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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完全不曾听过,有哪位家长在抗议:哪所学校在小学教微积分、或是在小学教负数、在国中教虚数!为什么?因为家长们都很清楚、也都很信任学校里的教师,很清楚学生们的学习起点在哪、会给学生们“适龄”的数学教育。

性别平等教育,2004 年开始实施,如果课纲、教材、教师手册有问题,谁会最先知道呢?当然还是学校里的教师。但,现在的反对声浪,却完全来自家长。为什么?

因为“自己没有的,是给不出去的”,家长自己从不曾上过性平教育,所以有的只会是想像、只会有担心害怕。

如果再碰到有心人士,就可以大做文章了。我会想到的是:如果“教育”是可以公投的,会不会将来有一天,国中生物课本教的不再是“进化论”而是“神造论”;如果“婚姻”的定义是可以公投的,会不会将来有一天,异性恋才可以搭高铁、非异性恋只可以搭区间电联车。

还是,以上的两个如果,其实就是“爱家”公投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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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会听到一个说法:“我就是不喜欢同性恋,但不代表我就是歧视同性恋”。的确,你可以有不喜欢的自由,但同样都是平等纳税的国民,却不能平等享有结婚权,那就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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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听到一个说法:“同性恋可以结婚,但不要动我的民法”。我会想回应:“现今的民法,在民国 20 年时,都还是男尊女卑、父夫权优先,所以女子出嫁从夫、得冠夫姓;妻子的财产、离婚后的子女监护权,全都归丈夫所有。民法在民国 74、85、87、88、89 年都曾修正过,在那时,你也都曾跳出来大喊“别动我的民法”吗”?

而坊间、长辈图,也一再地出现各种谣传:

如果你担心国中小的性平教育是否充斥 3P、人兽交、⋯⋯的内容,可以参阅一群国三生的回应(连结);如果你担心会不会有一堆外国人因爱滋来参加台湾的健保而拖垮台湾,可以参阅疾管局的辟谣(连结);如果你担心⋯⋯

等等,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谣传?而且,都来自拥有雄厚资本的反同方啊!?或许,如上所述,这就是反同方想要达成“爱家”公投的最终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