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迷人来稿。作者毒牙小姐写自己 27 那年自杀未遂后的心路历程,与面对人生态度的转变。

作者|毒牙小姐

两周前,我收到沙发冲浪网站的例行电子邮件,内容是告知目前有多少沙发客正在寻找台北的沙发主。因为那段时间刚好跟香港朋友讨论,我们可以试着接待男性,反正我之前要接待女性也都没成功过,于是在一堆让人眼花撩乱的人名里,我发了三个邀请出去:一个是年纪快有我两倍、照片看起来像老爷爷的德国人,感觉是个很有智慧的长者;还有一个大我 3 岁、好评破百的丹麦人,去过很多地方,似乎有很多故事可以分享;最后是一个来自澳洲、中文流利的年轻人,才 27 岁而已,旅行过的国家出人意料地多。

其实我通常会本能避开年纪比我小的沙发客,不论男女都一样,基于我过去的一些经历,其实在心态上我已经比一般同龄的人苍老了,年纪比我轻的就更不用说,谈话铁定有跟马里亚纳海沟一样深的代沟,而且也怕对方的生活习惯不良,万一惹毛我会被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

但即使如此,为了两个无聊的理由,我还是邀请那个澳洲年轻人──第一个理由,他正好跟我喜欢的乐团主唱同名;第二个理由,他正好 27 岁

说实话,我一直对 27 这个数字特别敏感,只因为我人生中最低潮的时刻,就是 27 岁那年。所有关于 27 岁的回忆,都被我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某个祕密盒子里,而钥匙早已不知流落何方;27 岁时发生的种种事情,我始终绝口不提,连至亲好友也都避开不谈。对我来说,27 岁,就像是从我的人生中忽然消失了一般。

因此,当我看到那个澳洲年轻人时,心里不禁想,哇,他只有 27 岁,已经会说这么多种语言、旅行过这么多地方、待过这么多国家⋯⋯那我 27 岁的时候,都在干嘛呢?

嗯,我想起来了——

27 岁那年,我自杀未遂,两次。

对蓝调或摇滚乐有点熟悉的人都知道,音乐界有一个所谓的“27 Club”,就是许多享有盛名、或正值颠峰的歌手、音乐家,都死于 27 岁的年纪,原因众多,自杀、他杀、意外、用药过量等等,从 Jimi Hendrix 到 Jim Morrison、Kurt Cobain 到 Amy Winehouse 等种种例子不胜枚举,但共通点就是他们都没能活到 28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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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 Cobain。图片|来源

有时我会思考,27 岁,会不会是个魔咒?不管你先前过着怎样的人生,是摇滚巨星也好,市井小卒也罢,总之所有衰事一定都会不约而同在 27 岁那年找上你?

一旦开始回想,那把锁住一切的钥匙就自动出现了,记忆一股脑儿倾泄而出,彷佛打开了潘朵拉的盒子。

那一年,我原本很喜欢的工作因为公司倒闭而没了,极度缺钱、不能一天没有工作的我,在慌乱之中答应另一家公司去上班。但进去之后,才发现老板个性上有很大问题,他可以从公事扯到你的私德,甚至只是电子邮件用错一个标点符号,就说他早看出你这个人生活习惯一定很差、人格有问题需要矫正之类的,这种无远弗届的想像力与观察力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不难想像我在那里上班的日子有多难熬。

偏偏在我最需要支持的时候,交往三年的同居男友竟然移情别恋,跟我提分手。

基本上,因为我一直跟父母关系不睦,当初会跟男友同居,其实有一半是被父亲赶出家门的,如果分手,就代表我必须搬回家里。

我哭着求男友不要分手,像我这么骄傲、这么好强、把自尊心看得比甚么都重要的人,竟然会去求一个早已留不住的男人,并不是因为我真的有多爱他,只是因为我不想搬回家面对父亲、不想承认失败而已。

当知道一切努力都徒劳无功时,我去药局买了二十多颗安眠药,混着一整瓶威士忌通通灌下肚。

后来呢?当然没死,否则也不可能在这里打这篇文章了。原来药局给我的只是助眠药,与真正的安眠药大相迳庭,但一次吞了二十来颗,该受的苦头也没少到哪儿去。

搬回家中,我的生活就是上班跟下班,没有别的。上班时得忍受老板的指桑骂槐,下班后则承受父亲的冷嘲热讽。基本上,父亲从以前就很常把一些话挂在嘴边讲,像是“妳们这些贱骨头”、“养妳们不如养条狗”等等,反正从小听到大,倒也习惯了,但我失恋落魄返家,父亲有了新题材可以大作文章,便开始自由发挥起来──

“妳那个男友这么烂也不要妳,一定是妳有问题,妳为什么不好好反省自己?”
“一间好好的公司给妳一待就倒了,男友找个这么差的还会被甩,妳说妳有什么用?”

某个晚上,当父亲又开始例行训话时,我终于崩溃了。


图片|来源

我只听到脑袋中理智断线的声音,下一秒,一连串怒吼从我嘴里冲出来:“你够了没有?!每天言语暴力烦不烦?把我当成废物骂很开心吗?是不是要我去死你才能满意、才能住口?!”

父亲只冷冷地看我一眼,说出一句正常人绝不会对自己女儿讲的话:“废物要死就赶快去死一死,不要在这边不敢死又讲大话。”

我用尽全身力气声嘶力竭大喊:“好,你这么希望我死,我就死给你看!”

下一秒,我爬到窗台上,过程中父亲完全没有阻止的意思,母亲冲过来想拉住我,但我往后退,母亲便不敢再碰我,只好回头叫父亲劝劝我。

父亲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边说边转头继续看他的电视:“她要跳楼就让她跳,反正她今晚这样一闹,明天整个社区都知道我们家有个神经病闹自杀了,我还要不要做人啊?等她跳下去再叫警察来收尸。”

听完,我的心彻底寒了,眼前口口声声说是我父亲的人,对自己的亲生子女说出这种话,在生死交关的时刻,他在意的,竟然只有自己的面子!

于是我把心一横、闭上双眼就往下跳了,但是,一双手从背后抱住我,死命把我往回拽,回头一看,是母亲。

那个从 15 岁开始就只会跟我伸手要钱的母亲、因为父亲不负责任而将养家压力加诸到我和妹妹们身上的母亲、被我认为只爱钱不爱女儿的母亲⋯⋯不顾自己的安危,半个身子都挂在窗台上,只为了把我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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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次之后,我再没有自杀过,一次也没有。

其实,每个人内心或多或少都有阴暗面,而我跟其他人唯一的不同,只在于我的阴暗面深沉得足以吞噬自己和周遭一切。所以我总是笑得比别人大声,但哭得比别人小声,只因为,27 岁那年,我已经死过一次了,27 岁之后的人生,都算是捡回来的。

所以 27 岁之后,我无法再与别人交心,只因为,害怕自己内心深处的黑暗会被挖掘出来,而他们会说我是怪胎或废物,就像父亲总是如此骂我一般。直到 34 岁那年,因为再次失恋,踏上了一趟充满奇幻际遇的旅行,虽然只有短短十六天,却使我从此脱胎换骨,彷佛变了个人,也逐渐走出另一条崭新的道路。

现在想想,27 岁那年发生的一切,就好像一场梦。

梦醒了,而我仍然留在现实里。

所谓的现实又是什么?就是我还活着的当下,只有这个时刻,才是最真实不过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