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对维也纳的印象,大多局限在音乐(嗯......现在可能再多一个千秋王子和野田妹),不过如果今天咱们要为各位介绍的维也纳景点,还跟音乐有关的话,那就真的逊掉了,在维也纳,除了有大教堂值得参观、音乐厅值得欣赏之外,还有一间非常特别的博物馆,值得大家有空拜访。

 

 

 

 

一看到维也纳丧葬服务机构(The Funeral Service Institute of Vienna)这几个大字,就知道他们是专门处理火化、葬礼等后续事宜的机构,他们除了能帮往生者挑选一口最适合的棺材,加工出最灿烂的骨灰钻石,还成立一间博物馆 The Museum of the Funeral Service Institute of Vienna(FSIV),收藏着维也纳从古至今的丧葬文化。

 

 

 

 

 

平时想要进入FSIV,需要事先预约(个人导览费4.5欧元,约台币190元,团体则有打折,2.5欧元,约台币106元),但今天在馆长 Wittigo Keller 博士的带领下,咱们非常荣幸能为各位大人物们来场行前导览。

 

 

棺材座

 

 


一走进博物馆,映入眼帘的就是这个“棺材座”,这个坐立式的棺材,是馆长 Keller 为了欧洲葬礼展(European Funeral Fair),仿照雅克路易大卫(Jacques-Louis David)的名作雷卡米耶夫人的肖像(Portrait of Madame Récamier)所打造的,在灯光下,彷佛为死亡塑造出另一种新意,当然,咱们目前还无法判别坐着死和躺着死,到底哪个比较不会累,倒是根据当地法规规定,棺材一定要埋在六尺以下(超过冻结线),为了避免活着的人挖洞挖到死,还是不要挑这款棺材比较好。

 

 

骨灰钻石

 

 

 

所谓的骨灰钻石,其实就是之前为大家介绍过的生命宝石(LifeGem),透过人工加压、加热的方式,直接跳过多年的结晶时间,将骨灰凝结成动人的钻石,由于人体内的化学成分,大部分的钻石都是淡蓝色,不过有时还是会因为死者生前所接受过的的医疗治疗,或是事后添加的化学物品,而让颜色有所不同,至于FSIV的做法,则是秉持“天然的尚好”原则,不添加任何添加物,花费8个月的时间,提炼出最灿烂的钻石,0.25克拉要价4,680欧元(约台币十九万九)。

 

 

 

 

丧服时尚

 

 

 

告别了棺材座和骨灰宝石之后,随即就能看到一间充满各式丧服的房间,在维也纳,葬礼的颜色并不是清一色都是黑色,像是军人的葬礼,就四处可见红色的装饰品,而在小孩、青少年或是未婚者的葬礼中,淡蓝色才是正统的“黑色”,在1850年到1930年间,对当时维也纳女性来说,葬礼是个非常重要的场合,每到10月,报纸就会公布当年度葬礼最佳服装风格,如果跟不上流行的话,穿着过时的丧服,可是对丧家的不敬,因此衍生出丧服租赁业,另外,因为报纸也会一并公布当季的珠宝配件,人造珠宝也因此出现。

 

 

 

 

文化差异

 

 

 

死亡对维也纳人来说,似乎没什么忌讳,葬礼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场对人世的告别派对,有些人存了一辈子的钱,就是为了办一场好一点的葬礼,像有些农夫会趁着收成不错的时候,先把棺材买下来,平时可以先配合家中的摆饰,在外层漆上油漆,当做书柜或衣柜使用,等真的归天时再物归正途,或许对咱们来说,家中放口棺材真的不太吉利,但维也纳人从小就被长辈教导关于葬礼的礼仪,甚至有专门的葬礼玩具,教导他们不要惧怕死亡,因此这种物尽其用的方式,在他们心中反而算不上什么。

 

 

 

 

死亡证明

 

另一个很有趣的房间就是这间“警铃室”,大概在1854年间,死而复生的传闻广为流传,为了预防真的有死人变活人的奇迹出现,而出现了不少有趣的发明,像是当时不少老年妇女十分爱用的死亡证明,就是一把专门让医生刺进她们心脏的双刃刀,如此一来,不管是真死还是假死,都绝对会死个彻底(要价欧元300元,约台币一万三,没想到求死的代价这么贵喔......),另外还有从棺材连到饭厅的警报绳,供从阴间旅游回来的活死人使用(是说......这样子绳子要有多长啊?)。

 

 

其他资讯

 

 

 

 

如果各位大人物们对于FSIV有兴趣的话,欢迎打电话预约(43-886-501-95-4227),或是直接到他们的网站上搜寻相关资讯(前提是你德文够好的话),如果你打算在10月初到维也纳玩,也千万别错过他们的Long Night of the Museums,每年10月的第一个礼拜天,他们会延长开放时间,并举办另类的试胆大会--开放游客到棺材里面试躺(他们会真的把棺材关起来,直到游客敲“门”再打开),根据Keller的说法,去年一共有1,500名游客参加试躺棺材的活动,包括一名80岁的老婆婆,嗯......她应该是那年试胆大会的赢家吧!

 

 

本文转载自 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