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卡比小姐写单身女子的百态心事,当“我爱你”在不同文化有截然不同意义时,该怎么说才对味?

明治时代的文人“谈情说爱”,自有一番讲究。对纤细、暧昧与殉死手到拿来的大和民族,爱的表述也是不同凡响。

澳门人怎样表白,我也很好奇。用粤语讲“我爱你”太文绉绉,“我钟意你”听起来很中学生,“我冧你”又过份粗鄙⋯⋯好像只剩下洋气的 I love you 能达成任务。粤语的粗口文化如此博大精深,示爱表述何以捉襟见肘?

在这个动不动就把“壁咚”当告白、一言不合就“肉帛相见”的世代,爱的修辞法已成绝学。但最可怕的,不是不表达、不知道怎么表达,而是过于轻率地表达。好比蚊子,对每任女友都曾说过:“我爱你,希望你是我此生最后一位女友,唯一的老婆。”有些话重复了三十次,就完全失去意义。

曾经有一位加拿大好好先生,和利亚交往三个月后,忍不住先说了 I love you。看电影都知道,老外也许不把性当一码事,但关乎到“爱”,却严阵以待,这既关乎掏心与否,也影响谁将在关系中占上风。我问利亚怎么回应,热泪盈眶吧?“懵了。我假装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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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先生也曾经假装没听见我说的那三个字。而我,看着他的不忍回应,马上又补了三个字:“对不起。”我俩都热衷于咬文嚼字:“爱、喜欢、like、love 是不一样的。”我们在漫无边际的对话中,不自觉地重新定义了许多单词,然后三不五时掏空、扭曲、推翻所有意义。譬如,这一刻,我们深切拥抱,下一秒,他把我推到垃圾桶,然而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没有违背道德——既未曾示爱,又何需恻隐?

明治时代的文人“谈情说爱”,自有一番讲究。对纤细、暧昧与殉死手到拿来的大和民族,爱的表述也是不同凡响。屠格涅夫的《阿霞》有一场表白戏,男子先说 I love you,女子回了同一句话。二叶亭四迷翻译这本俄文小说时,把女子的应对改得更贴近日本国情:“我,死而无憾。”这种译法,不只接地气,而且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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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含蓄,只有更含蓄。大文豪夏目漱石看到学生把英文短篇中的 I love you 直译为“我爱你”,马上摇头:“日本人不会这样说话的。”那该怎么说?夏目漱石沉吟半刻,只道:“今晚的月色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