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婚前协议书是和伴侣唯一的法定契约吗?婚后彼此生活改变后,其实你们可以建立新的财务基础条例!

 

“婚后协议书”(post-nup),其实就只是签在婚后的婚前协议书 (pre-nup),他其实可以有不少好处!让我们看看以下的例子。

 

五十多岁的卡小姐,嫁给了一个成功的房地产大亨,她则辞了工作,在家照顾小孩子们。三十年的婚姻,大吵小吵总是有的,她发现她财务上的弱势---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了解到她的状况后,律师认为她必须知道:其实她是可以有自己的收入的!在丈夫同意后,他们拟定了一个婚后协议书:丈夫每个月必须给她一些钱(就像领薪水一样),而且不论他们离婚与否。毕竟‘家务’其实已经被许多经济学家指出是看不见得劳力成本(unpaid labour)。

 

 

什么样的状况需要,也适合拟定婚后协议书呢?

 

 

  1. 妳的老公很爱赌博,但他都保证所有债都会自己还。
     

  2. 妳继承了一笔遗产,并且拿来投资老公的事业。但是他得保证离婚后,他会全数归还。
     

  3. 妳老公负责支付继子女的学费等等,妳希望他对你们的小孩也会一样好。

 

 

每对夫妻相处之道不同,但每个人都能够一起拟定属于你们自己“新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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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联晟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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