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历史下的争论,令慰安妇感到悲伤的不只是自身经历,而多的是被扭曲的史实,一起正视慰安妇历史,勾勒历史真相。

国家与男性之“法”

慰安妇问题否定论者是承认“慰安妇”存在的,但他们认为那是当时社会“常识”,同时也是“合法”的。当然,由于日本很早就承认“游廓”这样的卖春设施,“公娼”对于日本而言,是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景。所以,日本人并不排斥在军队周边设置公娼,这其实也不足为怪。然而,从 19 世纪后半开始到 20 世纪初,世界各国陆续撤废公娼制度,只有“日本、奥地利、义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同前书)还继续保有。虽然很多人认为公娼是当时的“常识”,但这制度在当时也不见得是哪里都有的。(同前书)

况且,即使公娼制度在当时是“到处都有”的普及程度,那也只是一种以男性为主的社会系统——法律体系。

法律是一个共同体认为应该共同遵守的规范。这个规范不只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期待,也反映了同时代的思考。就此意义而言,法律的内容应该符合共同体全员的“正义”。但实际上,正义的内容往往会随着法律制订的主体而改变。将买春卖春视为“常识”的,是那个时代认为性交易并非坏事的男人们。正如同殖民地法律的主要架构,始终都还是以宗主国为中心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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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雪地里的拥抱》剧照

在帝国的架构之下,慰安妇女性是否曾经当过卖春妇,这个问题已非重点。只要“朝鲜人慰安妇”是殖民地统治结构的产物,将“日本的”公娼制度导入殖民地这件事本身,才是问题的根源。而日本的公娼系统,基本上就是为了日本男性而制订的规范。认为慰安所的使用“在当时是被认可的”,这样的主张其实并未看出“朝鲜人慰安妇”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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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当时是常识”这样的论述方式和意图,也并非无法理解。不觉得是坏事就做了,而且是在当时法律认可的体制内做的,很久以后突然被拿出来批判,觉得很不合理,会这样想,其实一点也不足为怪。每个人的境遇都不同,却只挑最悲惨的例子出来谴责,会感到完全无法理解,也是当然的。

然而,若只把“慰安妇”的存在当做“常识”的话,等于放弃思考:“为何‘慰安妇’会在经过漫长岁月之后,又再度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呢?”这样的深刻问题。同时代的人认为是“常识”并允许,但那毕竟只是那个时代的共同思考而已。活在现代的我们,之所以会不断检视过去,就是因为过去的时代结构,和我们所处的现在,不会是全然无关的。因此,虽然说是迟来的机会,但藉此检视过去,赋予新意,重新确认“过去的错误”,也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在,这是很重要的。

将慰安所的使用视为“常识”与“合法”,这种思考方式无法感受到人在慰安所那种状况下的“羞耻/耻辱”。一个女人面对压倒性多数的男人,成为满足他们欲望的“手段”,同样身而为人,难道不该倍感羞辱吗?慰安妇女性的羞耻感,多半是源自那段毫无尊严的记忆,因为当时她们不被当成人,而是物品。慰安妇女性常强调她们想“回复尊严”,其理由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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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的小说主角原田,面对部下士兵和慰安妇女性,他所感受到的痛苦,无疑也是因为那样的羞耻感觉。本来,成为自己身心的所有者,做自己的主人,是生而为人的最基本条件。但慰安妇女性们却被迫放弃了这些基本条件。试着设身处地去想像她们的痛苦,在这过程同时也会形成想像的回路,让我们也能尝试感受日本人当时所经验的痛苦。在当时的日本士兵当中,有许多人是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却无能为力的。在多样的感性与行动之中,何种感性可以打动、吸引自己,并传递给下个世代的呢?如何做出选择并行动,将是今日我们最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