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4 日同婚释宪的结果,不只是声请人祁家威的胜利、LGBT 族群的胜利,也是全台湾所有人的胜利,因为不论什么性别,从此都将有平等结婚成家的权利。


在 524 傍晚记者会上,瘦削的祁家威站在台前,身上披挂着彩虹条纹旗,安静地望着台下记者、以及身旁忙进忙出张罗一切的伴侣盟夥伴。

这一幕如此平常,他却等了 42 年 8 个月又 24 天,他与我们,都已等待太久。

争取同婚之路漫漫,祁家威无役不与,他说自己能全心投入同运,必须感谢伴侣 29 年来的全力支持,“我只是家庭主妇,这三十年都靠他养。”

他曾对联合报记者何定照说,“我跟‘我那口子’当年虽在福华摆宴请客,但未来若同婚通过,不见得会真的办结婚。”

原因是他们早成一家人,也没计画生养小孩,法律认可对他们而言已不重要。那他为什么还这样一路挺在风口浪尖,他说,“我自己不需要,但我要为别人拚命”。

从人类有史、从法律开始保障异性恋婚姻以来,许多同志都是一个人走,或是牵着亲密伴侣在暗处走完一生。这几年,一起走在平权路上的夥伴愈来愈多,今天释宪终于宣告民法违宪,这是台湾历史的重要一刻,是平等自由价值的胜利,祁家威是战将,而所有一路为平权挺进的你我也是。

女人迷办公室一如既往地忙着做直击,网路一度不稳,在终于听见结果的那一刻,我们在键盘上的手指飞快敲打,欢呼,有些双颊因泪水而刷红。

婚姻平权,全民胜利

这场记者会终于开始了。

祁家威说,跟宪法法庭一样,由他做引言人。“今天的结果,大家已经知道是什么状况了,过去 LGBT 族群已有很多不同的团体,伴侣盟、热线、大平台、小蜜蜂等,大家都努力了很多,也就是因为大家的努力使得今天有这样好的结果”

“不过,对于反同婚的萌萌,我是希望大家对他们抱持着原谅、原谅再原谅,沟通、沟通再沟通,这个语法是总统的语法。另外还要感谢的,是对上帝要感谢、感谢再感谢,因为上帝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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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之前,伴侣盟执行长许秀雯问身旁的人,“要不要喊口号?”大家点头,于是他们举起手,一起喊“婚姻平权,全民胜利”。


图片来源:社团法人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

确实,这是全民的胜利,正如大法官所说,同性婚姻不影响异性恋婚姻过往建构的社会秩序、也不影响异性恋婚姻在法律上受到的身份保障、权利或义务。

接下来,祁家威的律师团们分享了大法官 748 号释字的重点和意义。

许秀雯:细看大法官 748 号解释,其实唯有修改民法一途符合意旨

伴侣盟执行长许秀雯说,伴侣盟 2009 年成立,是台湾第一个专责在推动多元成家立法的单位。

“2012 年 9 月,我们推出民间第一步婚姻平权法案,发起‘多元成家我支持’的连署,蔡英文总统当时也是我们15万公民的连署人之一,我们采取了这个运动途径,在今天看到了它的成效。

‘先立法推动’的意思是,我们要卷动更多的社会讨论、打破社会沈默,排入政治议程的做法;‘加码司法’的意思是,当社会某些偏激极端的意见,无法站在事实基础进行理性讨论时,我们藉由独立的司法、宪法的守门人,也就是大法官,来为我们的权利划定基础的原则和指示。

今日我们看到阶段性的胜利,这个胜利不只是声请人祁家威的胜利、LGBT 族群的胜利,也是全台湾所有人的胜利,包括反对同性可以有婚姻自由的人的胜利,因为他们在乎下一代的幸福,而下一代不分性倾向与性别认同,不论什么性别,都有平等结婚成家的权利。

大法官今日的释宪结论,我们给予高度肯定,而且是至多两年的缓冲期,要求立法平等保障的同志婚姻自由,这件事也直接回应法务部和反对意见一向主张的:婚姻只是一个制度,而同性结婚的自由不受宪法第 22 条的保障。法务部甚至还曾经认为,性倾向的歧视不在宪法第 7 条平等权保障的范畴,我想大法官已经非常清楚的告诉他们,他们的法律见解是错的。

第二,大法官在立法胶着、踌躇不前的时刻,勇敢扮演了宪法守护者的角色。其实,立法有非常多不确定性,伴侣盟花了三年时间推出的法案,2012 年一整年社会倡议和连署,2013 年 10 月通过一读之后无疾而终,只在立法院得到一次询答的机会就被冷冻至此。2016年底,婚姻平权法案虽然在立法院得到审议的机会,虽然出了司法法制委员会,我们会不会害怕它被扭曲成次等的专法?

我们怕,可是现在大法官给这个混沌不明的状况,立下清楚指标,也就是同性伴侣应该享有平等的结婚自由,如果两年内无法符合这个意旨做出修法,那么两年后,同性伴侣可以到户政机关进行登记,并且获得同等配偶的相关权利义务。

这是非常重要的时刻,因为大法官不只看到法律论理的种种面向,也同时看到活生生的同志公民的存在,包括看见祈大哥过去三十年来从民国 75 年和立法请愿的过程,一路打行政与民事诉讼、大法官释宪,屡败屡战。大法官也看见民间团体包括伴侣盟,推动立法、还有立法委员推动立法的过程,这些,大法官都在解释理由书中提到了,为了避免同志结婚的自由被立法时程拖沓,大法官认为他们有责任在这个时刻做成这个解释。我们认为大法官的勇敢,是我们平权运动重要的助力,谢谢大法官。”

最后许秀雯补充,她听到“总统府还是哪里提到,‘要修民法、还是立专法,要尊重国会的立法形成自由’,这是重大错误,请大家注意,大法官明确说,这个立法或修法必须平等的保障同志的结婚自由,什么叫平等保障结婚自由?如果用某一些手段另立同性伴侣法,等于没有符合大法官解释的意旨。

因此,两年内如果立了同志伴侣法,那很抱歉,这不是平等的实践同志结婚自由,同志伴侣两年时间一到,还是可以去户政机关登记结婚,而且凡是不平等、次等的立法方式,所有支持平权的公民,包括祈大哥、我们在内,我们一定会继续挑战,那大法官又要再开庭了,希望不要这样浪费大家的青春。让我们可以各自回家,守护自己的家庭吧!


来源:PNN 公视新闻议题中心/钟圣雄摄影

记者会 QA 时间

Q:请问祁家威大哥,得知结果后,第一个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A:我的心情是,当场变成一只鸟,因为这个心情是雀跃万分。至于第一个想做的不会是去结婚,因为释宪文的指示是要等立法或修法,至多两年。我的伴侣则是叫我早点回家。

Q:如果不是同性伴侣法,而是同性婚姻法呢?
A:许秀雯回答,就算是同性婚姻法,也忽略了跨性别、阴阳人各种多元性别的状况,如果真的想提专法,就请他们把专法拿出来供公众检视,大法官确实有提到立法形成自由,但前提是必须平等的实现结婚自由。对伴侣盟来说,这样一来路径非常有限,只有修改民法既有规定,开放让多元性别可以结婚才是最完满的做法,真的没有必要另立专法。必要的时候,我们还是会做宪法上的抗争。

Q:如果修改民法的方式,是民法另立专章呢?
A:许秀雯回答,专章的形式,是一种刻意的排除隔离,这样的隔离是没有必要的,既然已让同志平起平坐使用婚姻制度,是否还要维持刻意的隔离呢?我想答案是很显而易见,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