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教育札记》发布〈罪与罚(上)〉揭发校园性侵案的狼师依然在教育界服务,校园性侵案交织着复杂的性别与阶级权力,受害者要走的路更长更远。

周末《人本教育札记》发布〈罪与罚(上)〉引起社群广大讨论。

二○○四年,高雄某国立高中钟姓体育组长猥亵女学生,校方未依法通报一一三全国妇幼保护专线,只是将他调离体育组长一职。二○○七年,人本教育基金会南部办公室收到一封性侵投诉信,该体育组长在女学生高二时进行性侵,之所以站出来,是因为听闻后续有许多学妹也遭受老师性侵。

二○一六年,该离职老师改名继续待在教育界,于育幼院担任院长。

被性侵的女孩曾写下:

“老师利用课后辅导的机会,强暴了我。由于当时我懵懂无知,不懂得任何保护自己的措施,所以没有留下直接证据(回想起来,他非常小心,手法很老练)。而且,由于过于害怕,所以没有告诉父母。”

“这件事使我的心理受到极大的创伤,觉得自己很脏。每当我和异性交往,当对方知道这件事,没有人能接受我,使我长期生活在悲伤中。好几次,我都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然而这只是广大受害女学生中,站出来投诉的其中一个。狼师横行在校园,校园庇护的恶习让孩子活在一个不安全的学习环境。

法律《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条:“有性骚扰、性侵害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者,不能担任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或儿童课后照顾服务班及中心之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我们难以想像,还有多少从法律漏网的狼师?

校园性侵:阶级才是支配伤口的那双手

内政部资料显示,最大宗的性侵案件场所,第一是加害人住所、第二是被害人住所,第三性侵害热区则是“学校教室”。难以想像,熟人犯案以外,数一数二的性侵危险区竟在校园。

另外,2011 年内政部统计被害人比例 12~18岁占六成。加害人排序为下:同学、未婚夫、前男友、老师。2014 年,教育部更有惊人数据:全台校园平均每天发生 1.2 起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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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上)〉中受害的女学生不是首例,台湾校园早有“保护师长”之例。2009 年,台中市一位国小老师性侵四位男学生,学校无通报并且姑息老师,最终被判连带赔偿;2011 年,南部特教学校大规模性侵新闻,引发教育部彻底清查,发现 2009~2011两年之间,三百多余名学生中便发生高达一百多起“生对生”的性侵害/性骚扰案。

然而这些统计数据下是谁?

数据背后,是一个个活生生的血肉

1994 年师大国文系女学生控诉教授性侵,校方以“破坏系上名誉、不尊师重道”反制,更以“师生恋、又做援交”要求女学生退学。案件最后,教授妻子对女学生以防碍家庭跟通奸罪提告,女学生被判有罪,判罚五十万元,教授则无受到任何法律舆论制裁。

2007 年的新闻事件——暨南大学副教授李文志以“不想让妳毕业”威胁迫害女学生。事件爆发,学校多次袒护副教授,让他继续任职。《寒蝉效应》曾改编此真实故事演绎被性侵后产生心理状态失调,诠释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对加害者产生情感的受害者,受害者说服自己爱上对方,并下意识地保护加害者。


(图片来源:电影《寒蝉效应》)

“师长”于校园的权威案例也可看向去年“辅大心理系性侵事件”,该院长对受害学生的“不要踩在受害者位置上”与“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大学生的情欲流动”指控更显示,校园阶级与性别纵横的权力关系,使受害者步向难以复原的幸存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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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背后,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女人迷《写下你的痛》专页上血淋淋的受害者笔迹写下:“国中时期,你总是说我功课很差,把我留下来晚自习,学校常常都只剩我们俩,我以为你是一位好老师,没想到你趁没人就对我上下其手,我不断拒绝,却无可奈何,几次后你强迫我要跟你出去,不去就在班上不断指责我,还到处传我跟班上某同学上床。”

改编真人真事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写下》:“每不只他戳破我的童年,我也可以戳破自己的童年。[……] 如果我先把自己丢弃了,那他就不能再丢弃一次。[……] 此刻的她是从前的她的贗品。[……] 邪恶是如此平庸,而平庸是如此容易。”

沈痛的控诉:你不该勾引老师

校园性侵的复杂性在教师与学生阶级、性别交叉出来的权利不对等,为什么校园性侵的受害者校方对学生的“权力”远远超过学生能为自己伤口平反的“权利”?

师生的校园性侵案,对女学生社会舆论通常大过对师长的指责。原因是在注重秩序与阶级的校园里,指控师长本是一个反体制的行为。人们因循传统价值,重视“学生反抗师长的伦理”高过“师长对学生的性伤害”。

在这样结构下,受害者经常受到不亚于性侵/性骚扰当下的二度伤害,她(他)无法改变社会的评价,在不断接收“你就是事件中最大的问题”、“你不该勾引老师”、“你破坏校誉”的讯息中,她(他)无法得到同一阵线的支持。她(他)除了面对伤后的自我认同,

曾是 1999 年北科大的性骚扰受害者黄嘉韵曾出面说明,自己在校园内打算揭开师长行为时,一路忍耐其他师长的数落,责难她会导致加害人妻离子散、甚至要她向加害人道歉。

公告犯罪,竟是受害者最难行的路。性侵/性骚扰的伤口不只是当下的耻辱、当下身体的撕裂伤。更是第三方耳提面命说“ 这是你的错”的社会态度。这种对女学生的“道德谴责”也是常见的“强暴迷思”,透过对受暴后果的刻意淡化以及对受暴女性的责难,合理化性侵行为。

因为 90% 的性侵受害者为女性,我们可以观察,当女性做出“强暴控诉”,女性往往被赋予更多期许与道德约束,这显示了两性在其中的权力张力与责任分配不均。


(图片来源:电影《寒蝉效应》)

受害者安全诉说环境:建立女性的身体自主力

面向这么长的路,我们都该期许一个对伤害更友善的社会。女性对自己身体的羞愧可能在被性侵/性骚扰后产生以下感受:对自己受伤感觉的怀疑(他是不是在对我好?)、对自我感到羞愧(都是我自己不好?)、害怕对他人造成困扰(我怎么对得起某人呢?)。无论是家庭或校园给予女孩培力、增强对自己的身体意识,或是建立一个女性能更坦然正视身体与情欲的社会都很重要。

再者,我们应该抵抗刻板印象的“塑像迷思”,对受害者设定标准情节,想像一个理想被害人是在厘清案件时特别危险的。另外针对青少女遭受师长性侵,特别要注意“师”对“生”的权力关系。师长经常利用浪漫语境诱骗学生,制造学生“有意愿的错觉”。

在校园,权威就代表经验、知识与实力,性侵害加害人利用“权力”做出性侵行为,会让被害人不知道自己在“权力”的引诱或胁迫下而为回应,例如:教授威胁女学生从事性行为,否则不给毕业。终将女学生必须独自承担没有坚决抗拒的回应,将责难转换回自己身上的“羞愧”。

要改变女性在性议题被支配的现况,还得从正视现况开始。

我们必须将师长的权力与性权彻底分开,不让校园里的官官相护剪裁出“伪造的案件”。任何人都不能一面谈礼义廉耻德智体群美、一面利用权力压迫他人。我们不该宽宥教学优秀的师长曾犯过的性骚扰,却指责女学生浪荡勾引老师;我们不该只教导女孩如何防止性侵,更该给予这个社会每个领域不同的当权者有良好的性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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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回《人本教育札记》的〈罪与罚(上)〉,狼师们在校园里流窜,法律与校园从轻就刑造就的是那些受伤的孩子,当检察官逼退受害者、当校长以半薪处分犯案老师、当受害者的母亲看着新闻报导师生恋暗骂女生“骚货”,那个受害者,一个又一个,从结构的网落下。

有的终其一生再不能与谁做爱,有的抱持对身体的耻感渡过一辈子,有的人觉得自己再也配不上爱情,有的人只能走向死亡。

织起这个万恶的受害者咎责社会的,不仅是加害人,更是一双双第三方打量着伤口的眼睛。一路上我们必须持续温柔拆除鄙视性侵受害者的父权违建,坚定捍卫受害者的发声位置。

性别力百科

塑像迷思

Pedestal Myth

以较高道德行为标准要求女性。在本质上,女性被放在一个贞节的模框里,供人尊崇,她们不应为主动性行为,不能说黄色笑话,不该喝醉酒。这种对女性贞洁品德的 期待,创造了一个双重标准,提供男性特权的位置。“塑像迷思” 让其他人相信被害者因为自己有不适当的挑逗行为,因此被强暴 是罪有应得。

参考资料:Stewart, Dobbin, Gatowsk1996: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