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菁芳专栏,有一点喜欢一个人,是静静想走在他后头的安稳,喜欢一个人,求得不是善终,不过是我们一起走过一段路。活到了一个程度啊,喜欢未必要在一起,更可以远远欣赏。

遇见有点喜欢的男生。喜欢的程度不是非常、极度,不是天长地久、生死与共,只是有点。只是有点儿喜欢。放在心里偷偷想着,也没打算让他知道,甚至不打算让任何人知道。为他写一首歌,拍一张照,日记里胡乱涂鸦,留下蛛丝马迹给将来的自己有迹可循,寻到那一点喜欢。

有点喜欢的男生来得无声无息。本来在一大群朋友里没注意到他,只当他是吃喝玩乐的分母,是组成人群的一部分,他站在哪儿也都不显眼不出色,只是恰如其分地做点头之交。

说不上是哪个时刻命运之神打了聚光灯:世界都暗了,只有他亮了。

他的眉眼突然变得清晰,他的轮廓突然变得深刻。连他笑起来的鱼尾纹(谁笑起来没有鱼尾纹了,我们这年纪)都变得特别可爱。那日一夥人坐在大圆桌边吃广式点心,他双肘抵在桌缘,肩胛骨微微耸起,一手拿着筷子挑拨吃一个叉烧饺,谁说了个笑话他眯着眼笑。他的单眼皮笑起来是温柔的弧。他的鱼尾纹一摆尾就游不见了,余我心里填满了那弧线微微荡漾,只想轻轻拿手心贴在他的肩胛上感觉快乐在他身体里颤动。

可能是因为他就事论事的态度。可能是因为,在江湖上打滚几年,已经很久没遇见言之成理却又理直气和的人物。看起来是有点羞赧的,但怎么写得出那么锐利的文字?本来以为只是泛泛之交的,却也胆敢皱着眉与我辩论公事,质疑我的判断。一下子就挑明了我思考的盲点,要求我提出可说服人的论据。

但我其实也看穿他了,到底他是很害羞的一个人,但正因为他拥有那样善良却公允的灵魂,才不自觉地在意起他的喜好与评价。好像他是个历史学家,他点了头落了款,我打下的江山才算数。

偷偷跟着他,在网路世界里找他落下的吉光片羽。二十一世纪的异女矜持依旧,表面上不动声色,只是手指飞快爬梳脸书搜集资讯。click, click. 噢,他喜欢无歌词的后摇,从前好像也弹贝斯,哎呀可惜是兄弟象的球迷。我们居然有三十几个共同朋友,他怎么也认识那个谁?几年前很喜欢的电影评论网站原来他也写过专栏。

社交场合遇上,看起来还是水波不兴的寻常关系。坐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会特别靠近。单独谈话的时候也没有暧昧火花。想打听什么,也耐心等一群朋友闲聊,等某个天真烂漫的谁追着他一探究竟:有女朋友吗?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听明白了心下黯然,他果然不是喜欢我这一类型的吧,不喜欢也就罢了。

偶尔也有落单的时候。和有点喜欢的男生站在街口等红灯。奇怪,我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怎么和他站在一起就剪舌,只觉得天地静好,不说什么都好。脑里想着的净是不成语句的琐碎小事:他穿这件深蓝色的休闲西装外套真好看。个子高的人就是胖了也不显胖。原来他的头发有点儿卷,张牙舞爪的,难怪剪得短。胡思乱想间他走向前了,我故意慢下脚步,想仔细看看他稳定迈步的背影。也想看他转过头来,不明究理地对我露出微笑。当然我会装模作样地说,没什么,鞋子里卡小石头,倒出来了。我们走吧!

也悄不作声地在手机里存一张他的照片。当然不会明摆着个人照,得把他藏在几张风景人像之间。他做不引人注目的背景,微微侧着脸听人说话,神色专注。那正是我心里的他,是我注视着他。

我若无其事,他心无城府。

他难得有站在人群前表现的时刻,也隐身在朋友间前去捧场。见他紧张,也为他慌张,但自知不能僭越,也只能闷在观众里掩护着暗暗焦急。他上台了,他开口了,他真有才华;在房间后面默默欣赏他才气难抑的心情,也说不上是骄傲还是吃醋。他是真好的人啊,可是我永远不会站在他身边与他分享荣耀。

能遇见他真好,有点喜欢他真好。

提醒世间仍有这样聪明美好的人。他是不属于我的美好,也真好。只愿他平安快乐,而我对他的那一点儿喜欢,他最好一辈子不要知道。不要知道我把他写进专栏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