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孩子是同性恋你会怎么样?”在修民法与另设专法间,许多人拿着这句话质问父母。母亲 Fanning 说, 孩子啊,放心去爱。

这几天看到同性恋修法相关新闻,眼泪都滴了下来;一件这么单纯的事情怎么可以被扭曲得这般复杂?持反对意见者搬出各种毫无逻辑、令人摸不着头绪的理由试图污名同性之爱,并且误导大众对于同性恋关系产生偏见,光是看着这些言论便令人感到心痛,既是捏碎了手指也想痛打对方一顿的愤怒,却也是揉捏了心头都无法平复的悲痛。

小时候,那是个连说台语都属违规的年代,什么事情都得循规蹈矩;如今回想,那时几乎没有什么关于同性恋的社会言论。或许,那是个极为禁忌的话题,甚至无法搬上台面来说嘴,才会连被讨论的机会都没有。

那时候的确有“男人婆”、“娘娘腔”等标签在同学间流传着,都仅止于外表上阳刚或是阴柔的现象,不曾有过对于内心里性向的探讨。

国小五年级时,因为发育的比较早,个子比一般同学来的高,因此被体育老师选为女篮球校队队员之一;我还不是最高的,几个打后卫的同学整整高出我一个头,其中有位高挑挺拔个性外向的同学更是显得出色。大部分国小的女生都惯留长发,她却把头发剪得短短的,清汤挂面刚好耳下长度,彷佛为进入国中的发禁提早做准备。天生淡咖啡色发的她,眼珠子也带有金黄光泽,加上一双细长单眼皮、苍白肌肤,我为她着迷不已。一起做暖身操、跑操场、搬牛奶,两人不同班级,只要有机会我一定黏着她;我们也的确成为好朋友,放学之后甚至一起做功课说悄悄话,五年级那段时光因为她甚是美好。

延伸阅读:【罗毓嘉专文】亲爱的柯市长:同志权益,岂止婚姻

不过,我没有把这份喜欢之情说给任何人知道,倒不是因为同性之间的暧昧令我胆怯;那是个民风十分保守的年代,一个国小学生就算是偷偷喜欢男同学都是被禁止的。我只单纯地认为,既然不能喜欢男生,那也不能喜欢女生,以那样子的想法升上六年级,然后我移情别恋喜欢上另一个叫做志明的男生。

当时只有十二岁的我并不觉得那两段情窦初开有什么不同,就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喜欢、欣赏上另一个对象,这样简单的关系描述;心之所向罢了。不过,那是唯一一次对同性产生爱恋,一直到长大成年,交往的都是男性,第一次的初夜也是男人;不再对同性心动没有其它原因,就只是异性更为吸引我,令我心跳加速。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是个异性恋者,因为心里清清楚楚明白令自己悸动的性别;这只更清楚地说明了,欣赏、爱慕、钟爱都是情感的一部份,无论在性别之下或是之上。

我有个好闺蜜,与交往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男友一直有别扭,两人在感情末段分分合合煞是伤神,那时候我已定居慕尼黑一段年月。一次回台湾碰面,我就是悠悠地问,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她讶异地点点头承认,两人之间无声胜有声;我内心里尽是激动,好友的感情终有归宿,如今她有个伴了,有个可以依靠、分享的对象,不再是夜夜泪眼。

一直到进入德国时尚圈工作,才意识到身旁同性恋者友人的数量倍增;这并不代表时尚圈多是蕾丝边或同志,只是这个圈子的接受度高,较少有指指点点说长道短的情况发生。这却不意味德国或是欧洲对于同性恋的态度较为开放,其实认识的友人之中亦有许多因为工作职业的关系得隐瞒自己的性向,他们得隐藏自己的感情伴侣不得曝光。

推荐阅读:撑同志!张悬公听会动人发言:我今天不为自己来,为所有活在我生命里的人来

也因为如此,从几年前开始不管同性、异性恋,我将“男友”、“女友”这两个称呼通通改成“伴侣”。“你现在有男(女)朋友吗?”以“你现在有另一半吗?”来替代。“你的另一半”这五个字已经很清楚地交代了我们情感的归属,何须加注性别?

讨论、争吵修法同时,对于莫名的抹黑行为已经感到厌烦。我甚少写出在态度、口吻上都属激动的言论,这次我不想再隐忍;光是想像如果有人歧视我和另一半相爱、禁止我们结婚相守便已不寒而栗,又如何能漠视?

几年前我已经发表过这样的论点,如今还是得重述:如果哪一天女儿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走进家门,我也会微笑欢迎。感情的寄托与分享无关性别,能让女儿开心欢乐的就是好的另一半;至于有没有孙子抱,我和另一半一点都不担心。    

为平权站出来,1210让生命不再逝去,为婚姻平权站出来 音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