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一个成功的人,还是做一个快乐的人?我们以为成功就能够带来幸福快乐,德国教育却让我们看到,“成功”是对别人付出、“快乐”则是对自己负责。成功虽然带来一些好处,但也必须先付出一些代价,由德国的生活哲学,我们开始反思,一味追求成功,是不是太偏颇了?

去年回台湾匆匆十二天而已,接近尾声,胸口满满的,说不出的感激!

如果把签书会算进去,总共因《拉得弗森林的艺术家》被采访了十次,这十天内说的话,大概是我在森林里十个月的讲话分量。跟自己说,要满足了,带着这么多的热情、热闹回忆,回到树比人多、宁静的森林,可以回味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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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教育电台接受朱玉娟的采访,聊得非常开心。

玉娟问了我一个问题,她说我在文章中谈到,德国是个确切实践“职业无贵贱”的国家,人与人的关系用最简单的两个字来形容,就是“平等”。这点,在华人的社会中还是稀奇,普遍而言,高官厚禄、权贵名势才是读书、奋斗、上进的目标。甚至有父母带着孩子去大街上,指着工地的施工工人或清扫人员说:“你不好好读书,以后就会跟他们一样。”

如果连父母给的基础家庭教育都这么狗眼看人低,用恐惧和威胁利诱来说服孩子学习,对个人造成的,就是“焦虑”;对社会造成的,就是“戾气”。她问我:“为什么德国真的能做到‘平等’和‘职业无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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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玉娟的问题,我斟酌思索了一下,也许最基本的关键在于,最终价值的取舍。从小学校教育教导我们的大道理,不论是国父、司马光、还是爱迪生……,以他们成功、成仁的例子激励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而我观察到的,德国人一般追求的人生最终价值是“做一个快乐的人”。德国坊间最多的书籍都是讨论“快乐的意义”、“如何更快乐”、“学校是不是该开‘快乐学’这门课?”,名嘴、脱口秀也都喜欢往这个题材上发挥,有的讲的深刻严肃,有的轻松搞笑。

什么叫做“有用”?个人定义不同,一般而言,“有用”通常都注重“便利”与“服务”他人,所以它的致力方向是朝外的,要得到“他人”的认同、购买和推广,才会有用。无奈铜板两面,有人认同、推广、肯定的,就必定也会有人不屑、打击与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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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快乐的人,它的致力点是朝内的。个人如何高兴、开心,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感觉不需要靠他人的评鉴衡量才算存在。他的学习、工作、活动是自发和自给自足的,他从事的工作可能也会对他人“有用、有利”,可能也会大卖或受到舆论肯定,但是那些都是“快乐”以外的附加价值,有,是锦上添花,没有,也值得,因为做得快乐就好。

无论是做“有用的人”还是“快乐的人”都没有错,甚至可以说,有用的人想必也是快乐的人。只是社会、教育提倡的人生最终价值若总是强调做一个有用的、做大事、成大业的人,必然影响力要大、职位要高、名气要旺、财力要雄厚……,要达到以上条件,多少得牺牲休息时间、家庭团聚和个人兴趣,若能因此造福大多数的人,当然也是值得肯定与推崇的。

只可惜人情事故本如此,有用、成名后,权位利益消消长长、争争夺夺,永无止尽。一群人的“利”可能是另一群人的“弊”,今天的英雄偶像、明天的狗熊败将,都是从小立了大志、努力向上的,要做个“有用的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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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普遍个人选取的最终价值是做个“快乐的人”。有用固然也很重要,所以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拥有一技之长”,有用的意思就是:能够自力更生,不成为他人生活的负担。

康德说宇宙间的正义感(the universal justice)不是伦理道德的教条,它是每个人扪心自问都知道的良心,不是条件、利益的交换。长效的快乐,就是人性打从心里就知道的:什么是对的、我该做的,然后义无反顾地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