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的性別論戰:我們該分男廁女廁嗎?
今年三月美國北卡羅納州州議會因通過俗稱的廁所法案(Bathroom Bill, House Bill 2, HB2),要求所有公共領域的公廁系統(public accommodation, public facilities)使用者都需依據出生證明上的生理性別使用廁所,儼然是禁止跨性別、性別流動的少數族群依據自己的性別認同選擇廁所。
今年三月美國北卡羅納州州議會因通過俗稱的廁所法案(Bathroom Bill, House Bill 2, HB2),要求所有公共領域的公廁系統(public accommodation, public facilities)使用者都需依據出生證明上的生理性別使用廁所,儼然是禁止跨性別、性別流動的少數族群依據自己的性別認同選擇廁所。
有鑑於當時首創了保護女性遠離性騷擾與性暴力的法律措施面世,才開始區分男、女廁。後來,才接著開始設置無障礙廁所;既有的廁所,不適合使用輪椅或行動不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