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姓氏为什么不能由自己决定?”近日,日本最高法庭宣告,“夫妻同姓”规定不违宪,意指婚姻生效后,俩人要统一以夫或妻的姓氏作称谓。一个保障人民权益的自由国家宪法,却不能落实真正的平等?听听观察家王苡祯怎么说。

文/王苡祯

2015 年 12 月 16 日,日本最高法庭宣告《民法》第 750 条“夫妻同性”规定合宪,引来各地一片哗然。这起诉讼案件始于 2011 年,五名女性认为强制夫妻同姓不但违反她们的公民权、更造成她们生活上的不便,因而提起告诉。

日本《民法》第 750 条:“夫妇は、婚姻の际に定めるところに従い、夫又は妻の氏を称する。”(译:夫妇自婚姻生效后,要以夫或妻的姓氏作称谓。)

姑且先不论夫妻同姓的必要性,让我们先从可能影响夫妻决定姓氏的因子开始谈起。决定一对夫妻从妻姓或从夫姓的关键不外乎以下几点:社会风俗、家庭背景、双方经济能力和个人意志。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个人意志。现今在职场上见到学识与才干兼具的女性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女孩们可以通过考试争取想念的科系名额,有政治抱负的女性也可以随自己的意愿加入政党、参与选举。我们常以为女性隶属于男性的时代早已过去,女人们渐渐找回自己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直到发现在部分人们的脑海中,仍参有几丝尚未被时代潮流冲散的父权思想痕迹。

人们会戏称事业有成却未结婚生子的女人为败犬,甚至成为电视剧或电影的主题;就算念到研究所毕业,女孩们最常被问到的问题还是有没有男朋友?什么时候要结婚?更别提没有伴侣的女性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经常遭受的嘲弄和质疑,好像一个女人这辈子没有找到一个愿意和她相守的男人,不是天大的罪过就是有某种难以弥补的缺陷。

推荐给你:从女性职场地位,看日本距离性别平权的路有多远


(photo credit:《海街日记》电影剧照)

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不难想像有许多进入适婚年龄、身边有个伴侣的女孩会急着步入婚姻。反观同年龄的男孩,正期待自己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一点也不急着定下来。在这样形势明显的情况下,多数夫妻对姓氏的选择不言而喻。

再来,让我们讨论经济状况。“男主外、女主内”这类的观念,年轻或青年世代可能会嗤之以鼻,但对绝大多数的中老年人而言,这仍是他们习惯的价值观,其中一名八十岁的案主便是在那样的观念下生长、结婚生子。为什么经济状况会影响到姓氏的决定?毕竟没有钱就无法生活,在一段婚姻中,主宰经济权的一方往往容易成为重要事务的最终决定者。在越来越多女性经济独立的状态下,这点的影响可能趋缓;但对于较年长者而言,仍是重要条件之一。(安倍的女人经济学:日本女人走向世界,台湾在等什么?


(photo credit:《我的意外爸爸》电影剧照)

家庭背景所代表的意义很简单:如果这对夫妻仅有一方来自赫赫有名的权贵家庭,或至少是某位成功企业家的子女,那么家长会轻易让自己的孩子改成对方的姓氏吗?家长意见在强调家庭关系的日本文化中,对新人的婚姻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有趣的是,这反而可能是自古至今最男女平等的婚姻姓氏影响条件了。

日本婚姻生活的权力分配:全职人妻不委屈

社会约定成俗的习惯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就好比去年六月,一部在讨论“像女孩子一样”的影片(参考资料1.)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同样的,当“从夫姓”这件事情在社会上被当作是“像妻子一样”的事时,大多数人便不会去思考事情背后所包含的意义,而视为理所当然。

综合以上条件,一对夫妻选择从夫姓的机率,比从妻性要来得高。日本的现实状况与前述推测并无相左, 96 % 的夫妻从夫姓,仅有 4 % 是从妻姓。

“最高法院大法庭的审判长寺田逸郎在判决书中表示,‘家族拥有同样一个称呼具有合理性,并未损害个人尊严与男女平等,同姓对家族成员来说也有对外识别的机能。’多数意见认为,就算成为妻子的女性可能承受不利益,因在非正式场合仍可使用原姓,该不利益的状况也获得一定程度的缓和。”(—引自 风传媒:女性大法官全体反对无效 日本最高法院判定“夫妻同姓”合宪

从上文所述,不难看出做出“夫妻同姓不违反宪法”此一判决的十名大法官们有意识到,“成为妻子的女性”还是有可能因此法而“承受不利益”,却因为“该不利益的状况”能藉由“非正式场合仍可使用原姓”获得“一定程度的缓和”而选择忽略,无视其他五名大法官的疑虑。这样的判决是否传达“如果被损害的权益可以经由其他方案稍微缓和,损害人权也是宪法所认可”这样的意思呢?这样的意思真的“并未损害个人尊严与男女平等”吗?难道对于日本宪法而言,“同姓对家族成员来说也有对外识别的机能”比成为妻子的女性她们的个人权益要来得重要?

如果没有个人,何来的家庭?如果最高层级的法律:宪法,也能对潜在弱势可能承受不利益的状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话,人民该如何相信它所提供的平权和平等,不是一个杜撰的神话?2014 年日本的全球人类发展指数被评为全世界第二十名,如今却做出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判决,着实让人不胜唏嘘。

“提出诉讼的小国香织:‘失去你自己的姓氏...你就像是被人轻视看不起,你没有受到尊重...就像是失去自己的一部分。’”(—引自地球图辑队:日本女生婚后一定要冠夫姓吗?

名字之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生活上大大小小的事情看出端倪。以台湾为例,我们常听爷爷奶奶说,在他们小时候,一些生活比较不易的地区得在孩子过一定岁数后才会为他们取名,否则若孩子在取名后夭折会令父母更加难受;在殖民时代,殖民母国的同化政策往往与改名有关,譬如台湾日治时期皇民化运动中改日本姓氏的规定。

即使是到了今天,查询以名字算运势的网站往往可以绵延搜寻结果数十页、各式各样的网购系统往往要求取货者要标示正确姓名、参加抽奖活动或报名文学比赛也非得要以身分证上的名字登记不可,这些生活上的种种琐事都透露出名字和该个体难以分割的特性。


(photo credit:《我的意外爸爸》电影剧照)

我们甚至可以说,一个人的名字,几乎就代表了她的一切。她在其他人中的记忆会以她的名字作为主词、她的财产会登记在她的名下、在她死后灵骨塔或墓碑上会刻有她的名字,甚至连她自己的孩子都会以这个名字来记得她。

对一个人来说这么重要的名字,为什么不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时至今日,陆陆续续有国家开放伴侣并不一定非得要是异性、多元化家庭的可能性也经常被讨论。在这个提倡尊重个体选择和强调落实平等的时代风气之下,选择个人姓氏的自由不应该受到局限,更何况是本意应为保障人民权益的自由国家宪法。


(photo credit:《我的意外爸爸》电影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