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迷驻站作家 Irene Lu 重读了一次经典名作《小王子》。再次地温习,是再次的反省,也是再次的与自己深度对话。相信曾有分手经验的你,一定能从中获得一些什么感触。

狐狸说:“不错。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孩,跟其他成千成万的小孩没有分别,我不需要你,你也一样不需要我。我对于你也只不过是一只狐狸,跟成千成万其他的狐狸一模一样。但是,假如你驯养我,我们就彼此互相需要。你对于我将是世界上唯一的,我对于你也将是世界上唯一的⋯⋯”

分手,从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过了这么久,几个春夏秋冬过去了,那些回忆却好像勒着我脖子般,总是在最脆弱的时候让我的灵魂再再地被撕裂。当时的错综复杂,孰对孰错,他的深邃眼神与比刀锋锐利的话语,我哭得歇斯底里那天,从没有停止在我脑里盘旋过。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他,很崇拜他,也很仰慕他。同时也很恨他。我恨他的自私,也恨自己的自私。


图片|来源

我们都自以为聪明却都不知道当下的我们到底要什么,没想到都酿了大错。人都有七情六欲的,而身为一位文字工作者,只有文字流泻指尖的时候可以让我感到痛快。其实这点挺折磨人。他一定不会喜欢这样矫情的我,而我,更不喜欢这样沉浸在悲伤里的自己。

同场加映:分手该有续集吗?伤口是他给的,伤的深度是你自己决定的

电影《生命中的美好缺憾》里面,有一句很中肯的话:“你不能选择在这世界上是否会受到伤害,不过你可以选择让谁伤害你。我喜欢我的选择。”

无数个晚上,我都祈祷自己可以从脑海中抹去他的双眼,希望有一天能够洒脱地再也不想起这位陌生人。但这不是放下,这是逃避。

说到底,我喜欢过我的选择吗?一直以来,我都把自己当作受害者,然后不断地用回忆去加害自己,说服自己去原谅他,原谅自己,殊不知是一次次地掉入记忆深渊。但当初不就是我选择走进他的生命里吗?就算我跟他真的有了幸福快乐的结局,无论是年轻的他去伦敦或纽约完成他的梦想,或是白发斑斑的他等待生命的倒数计时,他迟早有一天会离开我的,而我也可能会离开他的。人与人之间,不是生离,就是死别,总有一天要分道扬镳。林夕也说了,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既然爱是彼此当下的选择,伤害就是必然的,我又怎么能怪他呢?

那,为何不真心喜欢我当初的选择,真诚地感谢这段最好的债?

某一次在餐厅里,我听见身旁的家庭用广东话讨论说待会要留一个位子给婆婆,于是我很自然地站起身,想说婆婆来了可以坐我的位子。他们先是惊讶,然后微笑着看着我,说了声唔该,你坐低先啦。当下心头一暖。从来都没注意到,原来我广东话进步了这么多。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他,毕竟是他教会我广东话的。后来,新闻工作里也几次用了广东话进行采访,因为我知道对来自香港的他来说,那是他很骄傲的语言,说出口比较能够表达真实的自己,也更能传达这个中西融合城市独特的文化。

延伸阅读:分手之后,写给女孩的八句爱情箴言


图片|来源

要不是他,我不会爱上香港,也不会迷恋上一个个国际大都会。他很懂得去欣赏大城市的美。这些城市的美丽不在于好山好水好空气,而是那些漂流的人驻足时所带来的足迹。可能是轰隆隆的地铁噪音,可能是墙上乱七八糟的涂鸦,可能是上班族加班熬夜而点亮的美丽夜景。更多的是那些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很久以后,我与纽约的男孩说了那段一模一样的话。潜移默化之中,我似乎无意识地接受了他的生活习惯与价值观。我喜欢我的改变。他的出现开启了我对粤语的另一番认识,他让我知道世界是这么大,理想其实这么近,而人的情感可以被王家卫的电影与林夕的歌词描绘得这么美。

小狐狸说,当未来的他看到金黄色的麦田的时候,就会想起小王子金黄色的头发。而这对两个人生命的连结来说,就足够了,不是吗?朋友进了律师事务所工作,我马上联想到未来也会在律师楼西装笔挺的他。听到陈奕迅,心里头一定会响起他最喜欢的不如这样。有时一个人沿着街边跑步看到 Space Needle,我也会忆起与他看过最灿烂的夜景。

就算我与他的人生已经没有关系,我希望他也能感谢我们生命中曾经交叉的那段时光。而结局如何,我们都不需要在乎了。我知道他身旁有一个爱他的女朋友,他们会一起旅行更多的地方,有更美好稳定的未来。我为他感到开心,也衷心希望他二十一岁时的混沌状态可以永不再出现。我祝福他永远像现在这样幸福快乐,如同我遇见他的时候没有心机的那样大哭大笑。

曾经我以为记起他的坏就能够忘掉他。后来以为记起他的好才能忘掉他。现在才发现,人不是神也不是佛,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伟大。对于曾经出现在生命中的人,回忆是永恒的,是忘也忘不掉的。

他说,他不是一个好的男生。我也知道回忆过往只会习惯性地去淡化那些伤口,假装他是个完美的人。尽管二十一岁的我们都充满缺点,我却无法就这样恨他。他是改变我生命的人,也是我爱过的人。无关时间长短,无关他对我用情是否认真,也无关我们的结局有多糟。更无关别人觉得我失恋期多长、模样有多可笑。因为小王子也曾经这样义无反顾地爱过他的玫瑰。


图片|来源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他曾是我最想呵护的玫瑰。只可惜当时他身上带刺,我自私地怕流血,我们都必须残忍地面对爱自己比对方多这个事实。走过这么一遭,我觉得自己也长大了。要不是这些泪水堆积出来的成长,我也不会是今天这个带给别人温暖的我,独立且不断为未来努力的我。

一起来看:小王子,别豢养不属于你的狐狸

远远关心,远远分享。就算我们已经是陌生人,老死不相往来,我们拥有的还是同一个旧时空下的记忆。可能哪一天我与他又不小心踏到同一片土地上,搭上同一个班机,同一个手扶梯,踏进同一间酒吧,或许会尴尬地对望,望着那双曾经最炙热美丽眼睛,愣愣地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会与今天有同样的答案。希望未来的他脸上还是漾着幸福的笑容,还是勇敢地去追他二十一岁时想追的梦。

而我们会在这一片星空下,望着同一个满月,望着挂着笑容的满天星斗,为着各自不同的理由幸福地笑着。在那个时空里,没有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