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社会局与女人迷携手举办以性骚扰防治为主题的策展“ME TOO 事件簿:成为温暖的手,拥抱那些无声的痛”,透过对于国内外 ME TOO 事件的爬梳,并连结今年上半年于由政界触发的台湾版 ME TOO 事件,由广而细致地,透过宏观及个案视角探讨相关议题,以及带民众看到,台北市社会局所采取的相关行动。

2023 年发生于台湾的 ME TOO 事件,由许多权势、职场性侵及性骚受害者,透过公开媒体、个人社群等方式打破沈默、勇敢发声,以此作为台湾性平运动关键性的一年,“ME TOO 事件簿:成为温暖的手,拥抱那些无声的痛”藉由爬梳国际事件、台湾性平运动发展轨迹、当事人故事及个案,将事件更立体化地呈现在观展者眼前,将相对生硬的讯息浓缩为感性文字,透过细腻的策展传递温柔的声音,也藉此唤醒民众对议题的重视与关心。

除了为期三周的展览之外,台北市政府社会局与女人迷亦举办两场主题讲座,分别以“ME TOO 运动兴起之后,社会真的改变了吗?”及“创伤复原的行动指南:正视伤痛,陪伴、诉说与复原的性别教育之路”为题,邀请王如玄律师、社团法人台湾不会教小孩行动联盟陈仪理事长,以及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姚淑文局长、现代妇女基金会张妙如督导和台湾友性创心协会林秀怡监事等专家进行对谈,从法律、教育、大环境建构等三方面,畅谈已知的过去、即将面对的现在,与可以展望的未来。

ME TOO 运动兴起之后,社会真的改变了吗?

今年(2023)5 月底,台湾由政界开始鸣起第一声枪响,ME TOO 运动正式开展。而在这波运动兴起的两个月后,于 7 月 28 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的修法、 7 月 31 日三读《性别平等工作法》、《性骚扰防治法》,新版“性平三法”即刻生效,象征台湾 ME TOO 事件最重要的律政革新里程碑就此立下;与此同时,台北市政府更率先推出性骚扰防治专线(02-23911067),可回应性骚三法之相关问题,亦提供性骚扰被害人心理谘商、法律扶助及社工陪同等服务,接住当事人。

经过 ME TOO 事件的野火燎原之后,台湾性平历程是否就此有机会开出新生的嫩芽?这些探出头来鸣笛发声的受害者们,又如何影响台湾社会?

长期致力于性别平等工作,关注职场性别平等、性骚扰等议题的王如玄律师对此抱持着正面的态度,“就实际在第一线工作的经验,可以看到在这段时间内,有很多过去不敢讲的受害者,开始能够鼓起勇气,展开法律上的申诉”,同时,由于受害者之间的串连,使得组织与环境也开始相继改变。

“这次 ME TOO 事件中有很多职场性骚扰的案例,在事发当时没有被正式、妥当的处理”,王如玄表示,大众批评与抵制的声浪促成了企业意识的抬头,“企业主开始关心,并且理解,自己有责任也有义务负起保障职场安全及友善的责任。”与其说是地位相对弱势的受害者发声,抑或是成功寻求法律的支持与惩戒,ME TOO 运动带来的更是民间意识的崛起。

一个 ME TOO 事件的发生,通常是一个国家、社会长期针对性平议题耕耘与抗战的阶段性成果,台湾也不例外。

陈仪认为:“这些在年少时遭遇性侵、性骚的受害者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间点说出来,是因为他们了解,台湾社会有一群人已经能够理解背后脉络,并且将会支持,因此,即便知道‘ME TOO’无可厚非会引发检讨被害人等质疑,还是有这个勇气公开发声,这是台湾性平教育 20 年累积下来的成果。”

针对由事件所引发的后续修法、及修法成果,陈仪试着深入浅出的阐明,“我认为大家在理解法律之前,必须要有一个观念。那就是‘性骚扰’的本质是‘权力’,会性骚别人的人绝不是凭着一股脑的冲动,而是他握有某种‘权力’,这也是性平三法之所以复杂的原因。”权力以隐形的姿态在场域之下运作,它将“宰制”隐藏在令人感到尴尬的诸多关系里,而成为它难以为人察觉、亦难以免除或抗拒的重要原因。

很多时候,我们很难界定“追求”与“骚扰”之间微妙的差距,尤其是在职场这样充满权势、位阶的场域,在下位者有时更难果断地拒绝。王如玄以多年前经手的个案为例,“一个女孩子持续性地受到已婚上司的‘追求’,该位上司会挟公事之便,让下属跟着他出国出差、邀约她共度晚餐,甚至在下班时候不断透过讯息,想要得知女方的行程、与家人朋友相处的状况⋯⋯”职场作为人际互动的公开展演场,上司脱序的行为不但容易造成他人的误解,更对于在下位者的生活带来无形的压力与困扰,“很多时候,为了维持职场的和谐,没有办法拒绝上司的好意,久而久之,即使只是每天送一颗苹果,也都成为受害者非常严重的心理负担,最后甚至出现了身心症状,需要谘商与医疗的介入。”面对无所不在的职场性骚扰,斗智斗得赢,可以说是幸运;然而斗不赢的比比皆是,该如何是好?

“性骚扰防治建立在整体环境的友善,同时也意味着环境有所责任。”性平三法将原先诉诸“对加害者有权者”的处理方式转移至更上层的主管机关以及场域,避免过去因“球员兼裁判”而无法处理的情况,同时也将创造多元性别友善环境的责任交予场域,以做到更全面的问责与把关。然而即便如此,性骚扰要真正诉诸法律的定罪与惩处仍然相当不易,王如玄坦言,“性骚扰包括肢体的、言语的、歧视性的,在这个光谱里面,我们除了要去对付行为人(人因性的条件)之外,还要去考虑环境性的因素。除此之外,在当代我们更常面临数位性暴力,近年来有越来越多案子是利用科技通讯来进行骚扰。”

因此,专业性骚扰调查培训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当事人想要透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利,则‘举证’是必要的。”王如玄表示,自己当然遇过非常多“明明他就骚扰我”但却在法理上无法定罪的现况,“因为法律制度是人为制度,它会假定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即便性骚扰申诉为行政调查,采取优势证据法则,意味着法官可以依据举证判断究竟‘谁比较可信’,但因为证据不确凿导致受害者反过来被告妨碍名誉、诬告的案例仍不在少数。”

为了解决此现况,相关单位仍持续地在“后续正义声张”与“事前教育预防”之间平衡与推进。陈仪主张应从幼儿园开始导入性平教育,“尤其是有关‘身体界线’的教育。因为很多事情发生的当下孩子们是不晓得自己正在收到侵害,且有很多幼童加害者是基于模仿而产生行为,这些都必须透过提前的儿少性教育、性平教育来矫正和预防。”

于此同时,成人的性平教育也应持续地传递与迭代“要消弭职场或其他组织、环境中的性骚扰状况,‘旁观者的介入’非常重要,但凡旁观者有意识地介入,加以警告,并且同理被害者,并尊重个体处理意愿,整个社会安全网络就会加速的建构,以吓阻不正当权力关系对于受害者的侵害。”可以说是,在 ME TOO 事件中,没有人是局外人。

“不成为权力关系里头的加害者,亦不要进入成为共犯结构,正视成人也很需要重新理解正确的性平观念,每一个人都可以作为传递正确性教育观念的大人,以此为基础,我们才有机会真正拥有一双温柔承接的手,以拥抱那些无声的伤痛。”

创伤复原的行动指南:正视伤痛,陪伴、诉说与复原的性别教育之路

即便台湾 ME TOO 运动发生时间较晚,但由于长期以来性平教育的推动,其所造成的力道可以说是非常强的。回顾过去 30 年来性别暴力的发展、制度的建构及法律的落实,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姚淑文局长感性地表示,“从早期我带着被害人一关一关地闯,到现在集体发声的力量,可以说是改变非常巨大。”

然而至今,仍会有被害者在权力结构、工作职场、校园环境之中面临骚扰及侵害,且随着数位环境的普及,更多过去无法预期的手段更持续衍生。

“我感觉,但凡有人在之处,这样的暴力似乎不会停止,因此我们才需要更多支持的力量推动改变。”局长坚定地说。

而在诸多程度不一的“性别暴力”里头,究竟孰轻孰重,又该如何定义,一直以来都是备受讨论的问题。对此,姚淑文认为,“从歧视到侵害,每一种形式的暴力都有机会出现在性骚扰的光谱上,如若我们从被视为‘轻微’的性骚扰就坐视不管,是不是有可能造就了后续更严重的侵害发生?”

回顾过往这段时间协助个案的经验,台湾友性创心协会林秀怡监事感性地表示,“很多人时常以为社工陪案主去报案很容易,但事实上面对 10 多年前尚未明朗的社会风气,踢到铁板的案子非常多”,很多时候对于男性受害者而言,寻求协助是更为不易的,“有一个让我非常印象深刻的个案,是一名男性被爱慕者长期追求、讯息骚扰,他来谘询的时候怯懦地询问:‘我这样算是被性骚扰吗?’甚至到警局报案时,也被当时的值班员警指指点点,调侃“是有长很帅吗’,以至于对案主造成了二次伤害或是累积不安全感。”

林秀怡提到,推动性平议题的过程中,社工带着案主东奔西跑、受尽不合理的对待,在无助时刻心里呐喊“为什么世界仍然不够进步”都是常有的事,这也才显示这段进程是多麽的不易且可贵。

相比三十多年前,在今年(2023)7 月性平三法修法通过之后,受害者在法律上开始有更严谨的保障,团队机构也在各个环节有机会介入协助,从资源取得、制度建构,到法律趋于完善,在乍看之下持续存在的社会议题之上,强化了围堵及防御的机制,某种程度上增强与加厚安全网的范围,即便有人坠落,亦有人得以紧紧握住那双求助的双手。

“今年 5 月底的 ME TOO 运动让我重新开始思考,究竟是由谁来触发民众对于议题的重视,才会激起最大的效应?”现代妇女基金会张妙如督导分享自身反思,提到:“我认为一个事件‘被讨论’是很重要的,在此次 ME TOO 运动发生之后,我对于群起发生这个行为的态度转为乐观其成,因为我们确实看见运动之后由下而上的制度改变。”群体激愤触动改变的开关,议题开始在社群中流转,能见度变高的同时,创伤也随之而来,“因此,我想创伤议题在 ME TOO 事件后是否存在?以及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及处理,会是我们作为旁观者、重要他人、知道性骚扰事件发生的人,需要面对的议题。”

同时,作为具备话语权的网路公民,每一个人都可以针对“ME TOO”进行重新诠释、理解和点评。“即便性骚扰在职场、学校、社会里都不断发生,仍然还是有很多人会问我:究竟‘这是性骚扰吗’?”林秀怡谈起众人对于性骚扰的定义,有感而发:“我认为此次 ME TOO 事件促发了过去在‘性骚扰的认知’方面尚未被解决的问题,很多案例谈的是非常微妙、甚至有点难以划分的权势关系,包括被害者在这些过程中究竟有没有因此‘受益’,究竟哪些行为可以称之为‘自愿’,以及权势下的‘自愿’是真的‘自愿’吗?我认为此次 ME TOO 就像是一层一层地剥开,拓展大家对于性骚扰的定义、理解与认识。”

性骚扰之复杂,在此刻更甚过往。数位工具的介入使得“性别暴力”更化于无形,更容易在亲密关系之中展开。谈及目前台北市社会局所承接处理的数位性别暴力现况,姚淑文局长指出,“每个月都有 20 至 30 件的案件申诉”,透过网路作为媒介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可以有一百种方式,甚至持续在演变,这也是数位性别暴力相当棘手的原因:

“在数位的环境下,任何年龄层、性别都有可能受到数位性别暴力的攻击。”

面对此现况,林秀怡补充:“在网路环境下,亲密关系中的‘监控暴力’作为数位性别暴力的一环,是很常见的性骚手法。为了保护当事人,持续性地宣导、提升个资保护意识,以及强调在数位生活中的亲密关系,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暴力,以及当事人可以藉由哪些管道取得协助。”面对快速变动的网路生态,监控与暴力的类型只会愈趋增加,这也意味着人们对于“性骚扰”的意识与定义也得因应载体的改变而重新建构。

对谈最终,谈及“性暴力”本身存在的复杂性,以及每一个人在事件与权力结构底下能够如何应变,姚淑文基于多年辅导个案的经验,建议“每一个人对于性骚扰要有更全面的认识”,一旦有了全面的理解,便不至于漠视,“有时对于整个事件最具决定性影响力的角色,其实是旁观者。很多时候在性骚扰申诉的过程中,拥有话语权的人是加害者,因此作为旁观者是否要随加害者的话语起舞,或者选择同理或支持被害者,将会对于事件走向与当事人起代决定性的作用。”

不多言、不传递不实资讯、成为他人有利的支援,是作为“旁观者”最重要的角色。“尊重被害人权益,给予当事人时间,表示理解与支持。即便我们不作为性骚扰事件的‘加害者’,我们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以‘旁观者’的身份参与其中”,因此,以同理代替批判,以倾听取代评价,“并且要记得,性别暴力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在特定文化脉络里,成为拥有权力的人,因此在日常生活之中,更有意识地对于他人的界线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