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着作《她厌男,她是我女友》以男性的角度书写。当自己的女友是女性主义者时,主角企图用“好男人”攻势,让女友变得“正常”。小说家刘芷妤专文推荐,写下所读所想、与文本对话,反思部分情况,同样也发生在台湾社会。

文|刘芷妤

见鬼的女性主义者

刚从责编手上拿到这本书的书稿时,书名还是从韩文书名直译过来的《我女友的疯狂女性主义》,在我读的过程中,我也一直觉得这书名挺好的,那“疯狂”两字表达了书中第一人称自述的“我”对于女友用行动实践的“女性主义”并不认同,甚至认为那脱离社会常轨,不只自己不认同,“想必”“大家”都不认同吧。而这个猜想也确实从书中得到验证。

“老实说,我觉得激进女性主义者充其量是‘仇男的女性酸民’罢了。与我同龄的男性们和我想法如出一辙,不,不只男性,思维清晰的女性们也是这样想。”

作为一个很想要得到“思维清晰”这个形容词的女性,我在读到这一段时还停下来想了想—没错,至今我还是不能完全摆脱“好女人”这个牌坊的诱惑,在手机上、电脑里、影视戏剧的萤幕中,我无时无刻不在对抗自己“回到那一边去日子过得比较轻松”的渴望。

对呀,干嘛这么政治正确?对呀,为什么一直以来都很浪漫的事非要指出其中扭曲的价值观?对呀,妳活得那么累干什么?每件事都要找碴干什么?别人在反对堕胎法在提倡同志权利妳跟着去游行干什么?妳怀孕了吗妳需要堕胎吗妳是同志吗?左胶也要有个限度吧?

我想每一位“思维清晰”的男性与女性,想必都这么疑惑着。更别说是书中的男主角“我”,虽然思维清晰,条件优秀(这在书中藉由他自己和别人的嘴巴强调了相当多次),但却不幸因为交往的对象是个女性主义者,活得好好的正常人生,不得不落进这个难题里。

由这个脉络来推敲,就可以发现,《她厌男,她是我女友》这个台湾版书名取得有多好,这个书名一方面以“厌男”取代“疯狂女性主义”,展现了“我”这类思维清晰的人士对于“女性主义”的简化看法。

一方面从这类“你有缺陷但我仍爱你”的句型中,透露出自己为了爱,对于女友坚持要把应该约会的假日用来参加游行、关心性别相关新闻导致心情每天都很差、实践女性主义捍卫自己权利的种种出格行径,有种微微翻白眼的无奈、心疼、包容与深情,“虽然如此,她依然是我深爱的女友”。

作为一个我自己的小警总,这故事读着总会回头反省一下,我要是发现我的伴侣在网路上其实是个母猪教徒,恐怕没有办法像“我”这么“为爱忍让”。然而有爱就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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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这个时空的台湾,在每天超载的资讯爆击下,我们不时就要面临不同的价值观拉锯,今天在性别议题上同一阵线的朋友,聊到环境议题可能就要摔笔电翻桌机,甚至单单是“性别议题”都有那么多层次与面向,我们谁都可能一方面很有平权意识地谴责性暴力,一方面依然被整个结构里根深柢固的洗脑教育控制,说出“这不过就是个玩笑/表演/游戏/电影,有必要这么纠察队吗?”

这世界很新,跟着演算法不断变化,而脑子更新的速度远远不及数十年人生的遗毒,我们是活在这样的时空背景里,连自己都必须时刻警醒于还藏在脑袋深处的体制遗毒了,自然几乎没有任何人真的可以找到价值观完全相同的友伴甚至恋人,即使有那样的灵魂伴侣,也很可能因为彼此接收的资讯不同、更新速率不同、成长方向不同而渐有分歧。

于是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真正重要的,并不是该怎么样(全方位地)用自己的价值观说服别人,而是如何与多多少少和自己不太一样的他人相处,甚至相爱。而这个故事,可能正是用最容易挑起对立的性别平权与最理所当然的恋爱婚家,试着靠近这个主题。


图片|Photo by Priscilla Du Preez on Unsplash

读这本书很容易入戏,也很容易出戏,而两者原因都同样是“太靠近了”。即使各种统计数据一直告诉我们:“台湾是亚洲最性别平等的国家。”但在这个故事里,我很意外地并没有感受到“那是韩国才在操心的现象,跟我们现在烦恼的事情不一样”,如果不相信,请读读以下这几句:

“人家的意思是妳很可爱,有撒娇的本钱好不好。”

“妳不觉得妳的想法很矛盾吗?妳自己也担心走夜路,每天都说这个世界不适合女人生活,那妳为什么要晚回家?明知道晚上危险就应该早点回家!”

真的很遗憾,身为传说中亚洲最性别平等的国家,我们和后面几名的差距似乎正在缩小。

请别误以为故事非常说教,故事的节奏轻快,说着想要相爱也曾经相爱过的两个人,试着在自我价值和执子之手之间找到平衡的努力,那并非一句“这种情况我一律建议放生”可以解决的。

闵智炯作家以一种飒爽的姿态,来描写这个可以说是现代《罗密欧与茱丽叶》一般绝望的故事,一个“正常男人”到底要怎么跟“激进女性主义者”相爱甚至走入婚家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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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描述的不只是两人之间的冲突,更是他们与这不甚友善的世界之间的冲突,两个在现代社会已经工作一阵子的成年男女,毕竟不能够再是罗密欧与茱丽叶,在莎士比亚的笔下,两个主角年纪那么小而且没有网路,相爱的时间又短到不够畅谈彼此的价值观(毕竟嘴巴可能都用来接吻了),但,那或许才是能够愿意为对方去死的主要原因。

“你是有一点韩男的气质。”

“噗哈哈哈!胡说八道。哪里有比我更善良,替女友处处着想的男友。”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说你有韩男的气质。”

她的话使我再次爆笑,怎么会有这么可笑的笑话,她也冲着我笑,是那种万念俱灰的笑容。

那个万念俱灰的笑容,让我第一次在这个故事里泛泪。啊我多么懂那个万念俱灰,多么懂那个哭不出却不自觉笑了的万念俱灰。对这个世界,除了这样的笑容,有时候我找不到其他应对的表情。

整个故事末了,待我读到作者后记时,又再一次感受到心脏重击,既泪且笑,又惊又悲又喜地发现作者将三十多岁女性主义者的恋爱比喻为“阴尸路”。

在台湾,对于开始接触并认同女性主义的人,有个非常接近“阴尸路”的在地说法,叫做“开天眼”,指的是当某个人开始理解女性主义并用这样的知识去观看世界时,会发现这世界充满了反女性的人事物,就像一个开了天眼,从此看得到鬼魂的人,往后便不得不时时刻刻意识到这个世界鬼比人多。

而他们共同的痛苦也很类似:在大多数的人看不到鬼、害怕鬼,甚至不知道更不承认自己就是鬼的情况下,这余下的人生该有多么举步维艰?

而日子还是得好好过下去,于是我们假装看不到鬼,或者说,至少不要看到那么多鬼,看到“大部分的人都看得到的那些鬼”就够了,于是我们谴责性暴力,但还是默许流行文化里充斥着拐弯抹角的厌女、鼓励侵略性的追求、嘲弄勇于对抗歪斜价值观的人们。

鬼无所不在,为了生存,成为一个思维清晰的可爱女人,偶尔在生活、在网路上发表“我也是女生啊,我就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的正义之声,总是比较容易,比较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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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当鬼比看见鬼更容易些,至少比较容易否认。虽然我们心底知道,每一次的讨人喜欢,其实都是讨鬼喜欢。然而即便见鬼这件事真是见鬼的痛苦,但读到后记中作者写下“我衷心希望这本小说中提到的故事,在不远的将来都能成为历史,让我们能尽情嘲笑‘二○一八年还有过那样的事情’该有多好。”

我知道,要让这个希望成真,而不是在未来继续挂着万念俱灰的笑容,唯有与开了天眼的自己和解,甚至愿意不断修正自己,找出更多埋藏在自己骨子里的鬼,真正成为一个讨鬼厌的,见鬼的女性主义者,未来才终有稍稍靠近这个庞大愿望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