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LGBTQ权益 在同性婚姻合法后迈开了第一步,然而,跨性别者的权利也需要被保障。世界各国是如何进行性别登记?身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台湾在跨性别运动上又有哪些部分可以和周遭国家学习?

文|刘芝嘉(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法务专员)

台湾对于LGBT的保障,在同性婚姻合法后迈开了第一步,然而,除了性倾向的歧视外,LGBT平权运动也包含消除基于性别认同的歧视,以保障跨性别者的权利。在国际趋势朝向开放第三性别选项及免术换证的情况下,世界各国是如何进行性别登记?身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台湾在跨性别运动上又有哪些部分可以和周遭国家学习?

第二届“彩虹连线,平权前进”国际论坛下半场邀请来自尼泊尔、香港及日本的跨性别倡议者,分享各国跨性别运动的发展进程,以交流相关经验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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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第三性别”选项后,尼泊尔仍须对抗跨性别歧视

尽管尼泊尔从未将LGBT人士入罪化,但是社会的刻板印象与歧视,使跨性别长久以来是个被无视、被边缘化的社群。讲者Manisha分享其在求学阶段几乎不敢喝水,以免上厕所时同学总是会对他性骚扰,而整体学校环境的不友善,也使大多跨性别者选择休学,陷入教育水平不高因而无法得到白领工作的恶性循环。

2007年,尼泊尔最高法院裁定人民有权依自我性别认同来选择性别,自2013年起,尼泊尔的身份证件上除了男性和女性,增加了O(others,其他)的选项,为跨性别人权的一大进展。尽管目前尼泊尔的性别更换并无任何限制,但国会日前表示欲新增提供医疗证明的限制,因而跨性别社群正在设法游说阻止。另外,最高法院于2017年的判决更是要求政府除了允许民众变更性别外,也需开放姓名更换,然而,由于相关立法持续搁置,使得尼泊尔人民至今然仍无法更换成符合其性别气质的姓名。

台湾跨性别权利发展历程

相较其他东亚国家,台湾早在1988年即开放性别变更,并要求进行性腺摘除、性别器官重建手术,以及两位精神科医师的诊断证明,然而,对于跨性别难行而言,重建器官是非常昂贵且不必要的手术,因此,2008年内政部通过函释,取消器官重建手术的规定。然而,切除性腺手术的规定无疑是迫使跨性别者在“生育权”及“人格权”中二择一,而且,综观其发展史,相关规定一直仅止于内政部层级,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亦即当对人民有基本权利侵害行为时,应有相关立法明定之。

此外,讲者吴宇萱亦分享许多跨性别者遭受歧视的案例,例如两名跨性别女性分别在饭店及警察局因其外观、打扮受到免职处分,近期更有一名跨性别女同学在申请女宿时被教官以“上帝造男造女、没有造第三类”等歧视性字眼拒绝、因而被迫休学。尽管执政党曾于2017年底提出第三性别政策方向,但其内涵至今仍然不明,亦从未邀请民间团体加入讨论,让人堪忧未来该政策会如何发展。

日本《性别转换特例法》通过后的下一步

原本禁止人民更换性别的日本,终于在2003年通过性别转换特例法,相关规定包括:多位医师诊断、需年满20岁、单身、没有小孩(2008年更正为没有未成年小孩)、没有生殖能力、以及外观具有另一性别器官。据统计,2013年至2019年到院诊断的人之中,只有两成(约8676人)通过性别更换手续,由此可见,在如此严苛的条件之下,真正成功更换性别的人并不多。

2019年最高法院针对手术换证一案裁定合宪,指出这项规定是为了减少家庭和社会的混乱感,但判决书中提及今后需继续检讨此要件是否妥当,为法案更改开启一丝契机。

香港:司法、立法与社会参与之评析

香港社群持续透过司法覆核争取跨性别族群的权益,在2013年W案中法院裁定跨性别者有权以变更后的性别结婚,而非以出生登记时的性别;2019年MK案法院裁定香港政府不允许同性婚姻是为合宪,针对此案,讲者梁咏恩表示同婚不通过也会剥夺跨性别者的权益,如一跨性别女性在更换性别前可以和一名女性结婚,但更换性别后,因为同性婚姻不合法而不能结婚,无疑迫使跨性别者在两个基本人权中二择一,这也是香港第一次以跨性别的角度介入婚姻平权的案件。

此外,香港变更性别的条件尚包括切除性腺及性别器官重置手术,具双重国籍的讲者谢浩霖虽然在英国成功免术更换护照所载之性别,但香港政府仍以其没有完成手术的理由拒绝,因此提起争取免术换证的司法覆核。虽然今年二月法院裁定手术换证合宪,但谢浩霖表示他会继续上诉,并强调手术的规定除了侵害身体自主权外,也涉及性别歧视,因为女跨男的手术较男跨女复杂且困难。

立法方面,目前香港仅针对性别、障碍、家庭岗位及种族歧视立有反歧视法,而于订立之时,便无将LGBT权利纳入性别歧视,尽管梁振英任特首之时,曾透过中间人与同运组织接触,后因政治因素没有提出相关法令而搁置至今。

至于社会态度,谢浩霖认为最大的阻碍来自香港政府,立法会中仅有一半席位为民选,缺乏民意代表性,但以香港大学的调查而言,六至七成的香港民众接受跨性别。梁咏恩则是提及在香港推动免术换证的困境,目前香港跨性别社群大多是“cross-dresser”,较关心同志运动、对手术议题缺乏关注,而有部分跨性别者进行手术之后,认同自己为另一性别,反而不支持免术的倡议,由此可见, 如何动员跨性别群体成为香港跨性别运动的重大议题之一。

台、日、港、尼一同继续为跨性别运动努力

针对台湾跨性别换证需要切除性腺手术的规定,CEDAW结论性意见指出,政府不应该强迫人民在生育权和人格权之中二择一,梁咏恩也表示,免术换证是给予跨性别者先行体验“真实生活”的机会、继而决定是否要进行手术。 另外,由于台湾性别登记政策与公共空间,仍多依“单一生理性别”进行区分,导致他们无法依照自己的性别认同安心自在地生活,尼泊尔和香港的讲者亦各自分享其在使用厕所和诉讼的经验,显现这是一个对跨性别族群立即且直接的困境。

通过此次国际论坛,我们发现各国都在为了性别友善空间努力,也为了免术换证积极进行司法诉讼,伴侣盟期待透过此次交流得到的宝贵经验,继续推广跨性别平权运动,以期真正落实平权及性别认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