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6 日,美国警方宣布破获一个跨国儿童色情网站。网站上的儿童性虐待影片,高达 25 万支,被下载 100 万次以上,网站经营者因此获利上千万元。遭到性虐待的孩子年纪不一,甚至有六个月大的新生儿。

根据《华盛顿邮报》报导, 2019 年 10 月 16 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破获一个儿童色情网站。该网站名为 “ Welcome To Video ”,对儿童施行性暴力的影片超过 25 万支,侦办团队表示,这是有史以来最大宗的儿童色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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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cale of this crime is eye-popping and sickening.”
“这种犯罪规模,令人瞠目结舌且作呕。”
——美国国税局 (IRS) 刑事调查负责人 John Fort

“ Welcome To Video ”网域基地位于韩国,网站管理者 Jong Woo Son 被判 18 个月有期徒刑。此外,在各国亦有 337 名网站用户被起诉,目前正在进行调查中。

《独立报》指出,该网站仅在“暗网”运作,其使用洋葱浏览器 (Tor) ,经由层层加密,隐藏 IP 位置与网路身分,主要使用比特币 (Bitcoin) 进行非法交易。

负责侦办的检察官表示,在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 Welcome to Video ”进行 7,300 多笔交易,获利至少 370,000 美元(约新台币 11,315,188 元),站内的儿童性虐待影片被各国用户下载 100 万次以上,而受虐孩童年纪不一,甚至有六个月大的新生儿。

“The sexual exploitation of children is one of the worst forms of evil imaginable. Indeed these crimes are so heinous they are difficult even to speak about, but our government has no higher priority than the safety or our children.”
“的确儿童性剥削是最令人发指且难以启齿的议题,但我们政府必须要把保护儿童视为最优先的当务之急。”
——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检察官 Jessie K. Liu

近在眼前:台湾的儿童性犯罪

接着,让我们把视线拉回台湾的儿童性剥削问题。

根据〈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儿童或少年性剥削定义如下:

  1. 使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
  2. 利用儿童或少年为性交、猥亵之行为,以供人观览。
  3. 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照片、影片、影带、光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
  4. 使儿童或少年坐台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游、伴唱、伴舞等行为。
儿童性犯罪议题,对身处于台湾的我们来说,并非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

根据行政院重要性别统计资料库“性侵害事件通报被害人概况”在台调查,自民国 94 到 106 年, 0-6 岁计有 3,130 件; 6-12 岁计有 9,228 件;12-18 岁计有 57,554 件。

亦即,在十二年内, 18 岁以下被害人性侵害事件通报高达 69,912 件。而在 69,912 件性侵害事件中,有 58,753 件之被害人为女性,占了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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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统计,不仅仅是数字,而是一个个无助的受害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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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文初的新闻时事,尽管这宗犯罪已由美国警方破获,但不表示一劳永逸。在我们双眼未及之处,可能仍有许多孩童遭受性暴力威胁,在此呼吁大众与我们共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