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特别适合产卵的年份,大概是华人偏好龙宝宝的缘故,脸书上分享怀孕、生产的亲朋好友比往年多得多。女人在发现自己怀孕以后,很难不去思考产假一事。产假的定义是“工作的女性在怀孕后期以及分娩以后,可以留在家里照顾婴儿,修养身体的假期”,同时也包含“工作的男性在伴侣分娩以后,可以留在家里照顾婴儿,陪伴妻小的假期”。在台湾,产假分为产假和育婴假,在欧美许多国家,产假则是两者的总和。

 

理想的产假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支薪”,我想这一点除了老板以外,大家都没有异义。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世哀”,至于贫穷的父母亲,虽然不见得百世不能翻身,至少孩子刚出生的时候一定会为了筹措奶粉钱而烦恼不已,所以大部份的员工都希望能在支薪的前提之下放产假,以免除后顾之忧。至于雇主的立场则大不相同,雇主不但要暂时失去得力的助手数周(甚至几个月),还得支付他们的薪水。但是美国畅销书《母亲宣言》(The Motherhood Manifesto: What America's Moms Want and What to do About It)的作者指出,支薪的产假其实是替公司“省钱”的政策,为什么呢?因为公司招募新人以及训练新手都得支付相当的成本,让妈咪们无忧无虑的放支薪产假去,不但可以提升她们对公司的满意度,她们在回到公司之后也比较可能以更佳的工作表现来回馈雇主。

 

至于理想的产假要有多长,这则是因人而异,有些妈妈在家待久了会有恐慌症,觉得被奶瓶和尿布包围令她们窒息,不如赶快返回职场;有些妈妈则希望可以待在家里久一点,多花些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在瑞典,暂离职场的母亲可享有 16 个月的产假,前面 390 天有 80 % 的薪水,“最低”产假则为 60 天。父亲也可享有同样的福利。挪威的福利和瑞典相去不远,我曾经很困惑的问我的挪威朋友马利欧( Marios ):“你们男生跟着太太一起放这么长的产假做什么呢?”马利欧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男性也渴望照顾孩子,也想在孩子的成长过程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你们女性不可以忽略我们的权利!女男平等!”

 

无怪乎瑞典政府硬性规定“弱势家长”(通常指父亲),“至少”要请两个月的产假。甚至有左翼的政党主张,16 个月的产假应该强制平均分配给双亲,让父母双方都可享有 8 个月的产假,这样不但可以鼓励爸爸们多照顾小朋友,也可以满足男性们渴望享有天伦之乐的权利。

 

诚然!女男平等!在这个年代,产假不再只是妈妈的事,也是爸爸的事,目前台湾父亲的带薪产假只有3天,看来距离瑞典“理想的产假”还差得远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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