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中山女中校园性骚扰事件,为什么我们常认为性骚扰是反应过度,或是无伤大雅?我们的漠视与避而不谈,其实让伤害一再发生。

开学日,中山女中的校门口发放公开信,标题写着,请关注中山女中校园的性骚扰事件。

2017 年 6 月底,中山女中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证实,校园内已有四名在学女生曾受特定男性教师性骚扰。行为包含暗示性言语、文字、图片,正面拥抱、抚摸大腿与触碰身体隐私部位。不只在校学生深受其扰,过往毕业的校友亦曾受害。

校园内性平会调查,并确认性骚扰确有其事后,校方不但未在隐匿当事人姓名的前提下,公开说明调查过程与后续处理,更没有采取辅导或再教育等改善环境措施,该名老师获一大过处分,将在一年告假后,再回到校园执教。

校园性骚扰,中山女中不是唯一一例,女性也不是性骚扰案中唯一可能的受害者,今年 4 月,内湖高工亦有男教师从背后熊抱男学生,并抚摸男学生臀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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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问的是,本该是教育场所的校园,为何成了性骚扰温床?在成年人与教师的双重身份优势下,学生该如何说不?学生怎么说不,会有人愿意相信与善待?

性骚扰,不是反应过度,也不该无伤大雅

相较性侵,性骚扰在法律上的定义,因场域与对象不同,在《性别平等教育法》、《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骚扰防治法》约束中,有些微差异,在法律上的位置相对微妙。

事件处理上,性骚扰常被视为“没那么严重”,受害者多数听得一句“别反应过度”,加害者成了毫无耻感的累犯,因为整个社会反覆告诉他——性骚扰其实无伤大雅。

加害者的行径未获调整与再教育,受害者的心情未得安抚与辅导,性骚扰成了校园里的“必要之恶”。

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第二条的规范,校园性骚扰指的是,

其中的涵盖范围,也可分为四种,

老师突然狎昵起来,学生还不知道要不要说不,怎么说不呢,已感觉到年龄与身份是双重的权势压迫。本该让学生建立信任感的校园,成了长夜恶梦,学生必须整理身心的不舒服,也面临师生关系的信任破裂——这个本该教育我的场域,却是伤害我的地方。

而若我们持续对性骚扰事件漠然姑息,也是告诉这些孩子,你的不舒服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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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防治与性骚扰迷思:是妳要懂得保护自己

我们同时看向目前性骚扰防治宣导的不够完备,教育的同时也复制了性别压迫,巩固了既有的性别权力结构——假定了女性是必然的受害者,男性是必然的加害者,总是对女性温情喊话,行训斥之实,诸如“妳要懂得保护自己”、“妳要注意自身安全”、“妳该懂得拿捏距离”、“妳不该让人摸妳”。

要与不要,该与不该,都往单一性别身上砸去。

这是对性骚扰的长年迷思——唯有女性才是性骚扰的受害者,也是变相的咎责受害者。性骚扰防治宣导,看不见深受性骚扰所苦,无法说出口的男孩们;看不见性骚扰事件后,反覆指责与检讨自己的受害者们;看不见切身的疼痛与校园的黑暗。

或许性骚扰防治宣导,最该做的,反而是好好地谈谈性、情欲与身体自主权益。我们该如何意识到自己的不舒服,或许已构成了他的“性骚扰”?我们该如何分清亲切与性骚扰的界线?我们该如何伸张自己的身体权益?我们如何启蒙每一个人的性别意识?谈尊重,不分性别、不分年龄、不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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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防治宣导,重点也在破除既有的性骚扰迷思,不再压迫受害者,不再给加害者更多藉口,常见的迷思还有三种,

  1. 加害者只是一时冲动或是临时失控
  2. 加害者是因被对方引诱与挑逗,才有此为
  3. 加害者需要生理发泄,很可怜,无法控制自己

根据反性别暴力资源网的整理,半数以上的性骚扰案,是经预谋策划,有意地挑选下手对象,并经谨慎试探;加害者并非一时欲望失控或生理需求,而是看透身份优势,行权力不对等之暴力,并知道自己能够轻易脱罪——他知道,性骚扰定义不明,立案困难,受害者难有证据指控与申诉,不是被视为反应过度,就是刻意设局,自己只要否认到底,或是反向指责,终将轻微惩处,甚至不了了之。

加害者承认错误,为何这么困难?

那么中山女中后续怎么了?


电影《共犯》剧照

9 月 18 日,中山女中校方召集高一高二学生,辅导主任以投影片,一页一页介绍何谓性骚扰,性骚扰是 A 是 B 是 C,是法律名词,就是闭口不谈校内已成案的性骚扰事件。于是,仍有老师暗示所谓“狼师”其实是被设局,是女学生自己不够自爱。

我一直在想,会不会就是这种避而不谈,这种对事实的漠视,让加害者承认错误,变得越加困难?

我记得《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有这样一段,毛骨悚然。老师们之间秘密交换资讯,与教学无涉,却是老师这个位置如何“好用”云云。

好用怎讲?你看,学生坐着,仰望讲台老师,眼里有崇慕之情,那是什么,一只只待宰羔羊啊,老师们知道自己对他们做什么都可以。若出了什么事情,简单,搪塞,装不懂,性的耻感太方便了,整个社会对这件事情是很漠然的,会协同自己掩护,性骚扰与性侵,很难见光,错的都是受害者。

细节句子我忘了也不忍翻看,那语气总之洋洋得意。

我们以为那是小说,其实并不是。对于事件的姑息,让加害者成了传承经验的累犯,让加害者拒绝正视错误,让伤害一再成了恶性循环。校园性骚扰或性侵事件频仍,就是因为少了机会去承担错误。

除了建造让受害者能安心说出口的环境,是不是,我们也该建立让加害者能承认错误与公开道歉的场合,去正视那个错误,去细看那个错误,去检讨那个错误,去避免错误持续发生?

我想 TED 这支影片,或许给了我们一种可能的解答。加害者与受害者的和解,掀开伤口,过程极端艰难却必要,给加害者机会承担责任,给受害者机会不再自责,给社会大众机会看见性别暴力真实发生,你我都可能是结构的共犯。

“当一个人被认定是受害者,他被贴上次要的、耻辱的、破坏的;当一个人被认定是施暴者,人们下意识称呼他是魔鬼、怪物、他不人道。”

“如果我们不愿意承认这些暴力都是人为的,我们不愿意给予一个承担错误的可能,我们只会继续忽略人类社会里,持续进行的暴力。如果,我们持续让受害者觉得自己是次要的,我们又如何能让他们重建力量?”

性别力百科

性骚扰创伤症候群

Sexual Harassment Syndrome

性骚扰受害者虽然身体未受到严重暴力侵害,但对其自尊上有极大打击,伴随而来的则是出现身心的症状。根据调查约有百分之九十的受害者有心理压力的症状,如混乱、罪恶感、无助、愤怒、恐惧等,也就是出现所谓的“压力创伤症候群”;而这些心理反应往往会引起一些生理症状,如头痛、胃痛、溃疡、高血压等,学者将这种心理与生理上不适应的状况统称为“性骚扰创伤症候群”。

参考资料:台湾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