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昭如写校园性侵事件,领你一起细看性侵幸存者的心声,当性侵事实被隐匿不被通报,受伤的心灵该如何修复?

作者|陈昭如(《沉默:台湾某特教学校集体性侵事件》作者)

前情提要:

2008 年,花莲某国小田径队 12 岁学生爱林,向该校S校长举发体育组长田老师对她多次性侵。S校长依法组成小组,调查事件的真相。

真相是骇人的:调查发现,该校Y主任、S校长多年前便已知道田老师的恶行,却未通报。调查小组更从校友怡婷、明贞处,得知曾被田老师欺负的学生至少有 6、7 人。当年年底,田老师被该校解聘。

然而,调查小组成员萧昭君教授总觉得事况远非如此而已。她持续追索,发现早在 2004 年,该校的L校长便已知道田老师的状况,却未依法通报。

萧教授与人本南部办公室主任张萍合作,试着结合体制内外的力量来制裁田老师,以及知情不报的校长主任们。然而,双方不对等的经济、权势,加上该校所在小村紧密的人际关系,使得原本决定提告的四个受害家庭,最后有三家还是选择和解。

那么,孩子们的伤呢?谁来顾?

张萍认为,该校多次隐匿,怠于执行职务,符合国赔条件。于是打算提起国赔诉讼,为孩子们讨公道⋯⋯


图片来源/Flickr Creative Commons 图片作者/Billy1125

早上耀眼的阳光,过了午后突然就变了。

爱林爸爸载着张萍一路沿着曲折的山腰,越过不断在谷里扩散弥漫的层层云雾,往怡婷家的方向驶去。他们住在过了一片迷雾浓重的地带。

走出车子,一阵冷飕飕的空气袭来,在这个理应燠热的八月天,张萍不禁瑟缩起来,顺手拉了拉领口。全身晒得黝黑的怡婷爸爸走过来,请大家到里头坐。他在谈话过程中总是不断叹气,表示自从同意和解以来,被怡婷的姐姐给骂惨了,每天逼着他把钱还给田○○,并坚持提告到底。

“我想,你一定有你的委屈跟压力。”张萍很能同理他的处境。

“田○○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学,又是亲戚,你说,我要怎么面对?他太太也很可怜啊…”爸爸又叹了口气:“那天开庭连牧师都来了,我压力很大。法官一开口就问我要多少钱,我也不知道啊…后来听其它两家都说二十万,牧师又一直看着我,看到牧师的眼睛,就好像看到上帝的眼睛,我只好说,一样,二十万。”

其实,怡婷爸爸并不想和解,但他认真想过,自己既没钱又没势,怎么可能斗得过对方?田○○故意在外面放风声说受害者告不动他,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他想了就有气,可是他又能怎么样?坚持告到底,让全家卷入无穷无尽的诉讼吗?

张萍与怡婷深谈过,她得知爸爸同意和解时,确实有被背叛的感觉,也曾想撤回和解。但她担心这么做会害爸爸吃上官司,最后认真告诉张萍说,算了,就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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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萍告诉爸爸,怡婷很爱他,也很在乎他,并拿出怡婷写给法官的信,里头道尽这些日子以来的煎熬。爸爸看到一半,眼泪不禁夺眶而出,说了句“我看不下去了”便冲出屋外。爱林爸爸立刻跟了出去。这时怡婷小哥从房间走出来,低声告诉他们,怡婷跟大哥说过田老师欺负她,大哥不相信,还说,不可能吧,田老师是姑丈耶!

爱林爸爸沉着脸走进来,表示怡婷爸爸很难过,先让他静一静吧。他说,很多资料只有他们看过,其它几家搞不清楚事情严重性。刚才他把校长、主任的侦查笔录拿出来,证明校方知情却没有通报,怡婷爸爸气得大喊:“我要拿枪打死他们!”

怡婷爸爸红着眼睛走进屋来。张萍问他们去找田○○要和解金的事,结果怎么样?怡婷爸爸顿时愤怒地扬起嗓子说,田○○厚着脸皮说:“你们来做什么?反正我已经没钱了。”双方争执了半天,田太太才出面打圆场,请他们再宽限十天,要他们下个月去拿钱。

“可是,明天就要出庭了呀!”张萍担心,若是法官误认田○○已履约给钱定会轻判,一时之间大家慌了手脚。张萍身上刚好带了法院的空白状纸,顺便替他们拟了状纸,说明田○○未依约给钱,要他们看过后签章,明天开庭时交给法官。

明贞妈妈也赶来了,说她什么都不懂,不知该如何面对法官提问,频频向张萍求救。这也是所有家属的担忧。张萍问他们:“你们愿意签委任状给我,在开庭的时候,让我代替你们说明吗?”大家都同意了。

到了下午,张萍连络上婉君爸爸,爸爸也签了委任状,让张萍全权处理。张萍忍不住问他为什么同意和解?爸爸闷闷地说:“田○○下跪跟我说对不起,说他知道错了…我想,就原谅他吧!”

原谅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原谅之前,肯定包含了深沉的愤怒与复仇的渴望。但这些纯朴、善良的家长,为什么总是轻易地选择原谅?或者他们只是期待透过原谅,带来最终的平静?

与婉君爸爸分手后,张萍匆匆来到火车站,准备赶搭下班列车赶回高雄办公室。车站内几盏小日光灯亮着虚虚冷冷的光,只有四、五名乘客默默地坐着,没人开口说话。难得来到这个美丽异常的地方,却一迳忙着处理惨绝人寰的案子,真是太不搭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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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来这里,可以只是看山看海,看峡谷看天空,脑子空空,什么也不做?”张萍长叹了一口气,才发现自己怎么变得跟怡婷爸爸一样,开始经常叹气?

太阳已经躲到山的背后,空气迅速转凉。二○○九年的夏天就快要过去了。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张萍陪同孩子与家长到地方法院出庭。法官滔滔不绝地说,他知道人本基金会很关心这起案子,并再三解释自己没有施压,是家属主动愿意和解,像爱林爸爸不愿意和解,他也没办法呀!

张萍拿出委任状,解释家长追讨和解金的过程,至今没人拿到尾款。法官说,这是“意料中事”,并表示和解金确实偏低,但不会影响量刑,判决书还是会写“已考量和解”。法官又说,田○○“妨害性自主”的罪刑从七年起跳,但后来与学生的交往是“合意”,顶多判十五到三十年,而且“田○○已经四十六岁了,要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那天怡婷也亲自出席了。她平稳而冷静地说,她不想和解,爸爸是在压力下选择了这条路,希望法官能瞭解这点。法官点点头,说,我知道,不过最后的判决,可能无法让妳满意。

看来法官是打算轻判了,张萍愈听愈觉得不对,有种不祥的感觉。

果然,花莲地院判处田○○有期徒刑五十四年,应执行刑十八年。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仍遭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驳回,理由是:“被告真心悔过,常至教会忏悔,事后也向被害人家长诚心道歉…”

田○○是真心悔过吗?他有诚心道歉吗?为什么法官感受到他的诚意,当事人却感受不到?就在众人愤愤不平之际,怡婷爸爸叹了口气说:“牧师说,田○○犯下的错误,就让上帝来惩罚他吧!”

无论如何,司法体制让田○○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但知情不报的教职人员呢?为什么他们可以全身而退?有县府人士私下表示,教育部指示教育处应调查学校失职的部份,某长官却直接裁示:“不必再调查,只要参考学校的调查报告就好。”

那些原本隐讳的、困惑的、怀疑的事,都真相大白了。权力和暴力好像是两回事,但很多时候它们就像是双生子,如影随行。

为了迫使县政府出面解决,二○○九年九月十日,张萍与人本专案秘书萧逸民陪同家属召开“校园性侵斩不断,你们有罪”记者会,痛斥田○○的劣迹败行及校方疏失,要求县政府追究L校长、S校长及Y主任的责任,并将协助家属声请国赔。

按照常理来说,像这样结合了“性”、“校园”与“谎言”等耸动因素的案件,应该是轰动全国的新闻才对,但隔天除了当地媒体大幅报导,其它(台北)媒体全都兴趣缺缺。家属的血泪控诉,人本的指证历历,对他们来说,似乎没有报导价值。这,是巧合吗?

至于地方媒体的报导,若仔细研读起来,亦有不少值得玩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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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老师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对于判决他觉得太重了,他会上诉,但还有四个小孩要扶养,没有钱可以上诉。”

“被人本指控失职的L校长表示…他的理解是因为被害人已经升上国中,因此由国中学校通报即可,不知道加害人的学校也要通报…另一名被指控失职的S校长则表示,他接任校长时,完全不知道有学生被老师性侵,直到女学生写信向他求救,他才知道整起事情…并非如人本指控未积极处理这件事。”

“花莲县政府教育处长表示,教育处在三个星期前即针对这起校园性侵案进行调查,并参考法院、检察官等单位提供的资料,就学校失职方面进行惩处…‘大过惩处其实已相当重’、‘对公务员来说,是很严重的处罚’。”(注一)

事到如今,牵涉其中的每个人仍在拼命卸责,或是,说谎。尤其教育处长的说词,更让人难以置信,明明事发已经几个月了,教育处在三个星期前才开始调查,反应如此迟缓,竟然还好意思拿出来说嘴?

但,更让人讶异的还在后头。过了一个星期,某县议员向人本透露,这阵子该县校园性侵通报案的数量激增,几乎是翻了一倍。过去有多少案子默默被学校吃掉了?张萍他们根本不敢想,想太多会疯掉。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距离张萍代表人本向监察院检举校方失职三个月之后,监察院罕见通过了高凤仙、沈美真委员提出的弹劾案,认为L校长、S校长及Y主任“数度未依规定通报,致使数名女学生持续受害,身心严重受创,显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一条‘公务员应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执行其职务’及第七条‘公务员执行职务,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之规定,情节重大”,除提案弹劾,并移请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依法惩戒。一个月之后,监察院以“校方长期未依法通报及处理不适任教师,致使数名女学生持续受害,身心严重受创,核有重大违失;且县政府对于本案怠于查处,未善尽主管机关督导之责,亦有违失”,依法提案纠正。

这回,教育处长又有话要说了:“教育处已经给两名校长各一大过,主任申诫两次,在教育体系上已经是最严厉的惩处,监察院如果认为原惩处不恰当,太轻,可以给予建议,不应该‘一罪两罚’。”(注二)

原来教育处并未处罚失职校长及主任,是直到人本介入之后迫于压力,才记了小过及申诫;待监察院着手调查,才又将小过改为大过。如今监察院提出弹劾与纠正,固然无法拯救已经发生的一切,总算是还给孩子一点公道,为何教育处长仍不断为怠忽职守的教育者说项?难道他最在意的是同侪的饭碗,而不是孩子的处境?

决定诉请国赔以后,人本协助家长向县政府社会处等单位申请法律补助,透过法扶基金会花莲分会委请陈清华律师提出国赔请求。第一次召开国赔协调会,怡婷、明贞及婉君三家为让事情尽快结束,毫无异议接受国赔小组提出的金额,县政府法制室的代表说,会把预算送到十二月的县议会临时会审议,如果顺利通过的话,年底就可以拨款了。

“如果十二月底钱拨不下来,怎么办?”张萍问道。

“应该是不会啦。”法制室的代表说。

“是不是订一个期限,大家心里比较有个底?”张萍建议。

“既然已经达成协议,只要照着程序走,钱拨下来了,就会给他们。”

“我建议还是要明确订出期限,这样才有依据。”张萍坚持。

法制室的代表想了想,说,那就订明年四月底吧。

爱林爸妈对赔偿金额仍有所保留,却不知如何应对,委请萧逸民代为发言。萧逸民追问县府是基于什么标准决定理赔金额?县府代表说,国赔小组参考的是一般法院类似案件的标准,例如台中市某国小师对生的性侵案…(注三)

台中市某国小性侵案?这起案件的第一位诉讼代理人,正是萧逸民啊!县府代表竟然没有发现!萧逸民当场按下不表,以惯常的平稳语气沉着问道:“那么可否请告诉我,他们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县府代表低头翻卷宗,好一段时间没出声。萧逸民再次请他明确说出金额,对方才诺诺地说,五百万。那是县政府愿意赔给爱林的五倍,爱林爸妈顿时也愣住了。如果县政府是参考台中案的判例,为何提出的金额却远低于此?难道说,花莲孩子与台中孩子的受害并不等值?这不是歧视,什么才是歧视?

“既然田老师已经放弃上诉,县政府国赔审议小组在审查的时候,还不知道监察院会弹劾,我认为,审议小组应该重新考量失职人员责任及赔偿金额。”萧逸民如此建议。县府代表说,他们回去会再研究。

萧逸民继续表示,这些日子以来,家长一直没机会与校方直接对话,今天趁着大家都在,可否请校长及主任回答几个问题?经会议主席同意,萧逸民代爸妈询问L校长,既然他多年前就知道田老师有问题,为什么没有依法通报?L校长仍是那句老话:“当时是我误解法令,以为是○○国中会通报,我们这边就没有通报…”

萧逸民接着问Y主任同样问题,Y主任说,○○国中没有明确指出是性侵害,她以为没有那么严重;而且她每次都向上通报了,是S校长没有处理,而后又再次强调,学校让田老师负责性侵害防治业务,就是想让他对性侵害多一份认识…

“不要再说了…”县府代表见情况不妙,立刻出面制止:“一直谈这些,会对家属造成二度伤害!”

“这是家长长久以来的疑问,不讲清楚,才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萧逸民义正辞言地说,一旁的爱林爸妈亦表示赞同,县府代表才不再坚持。

萧逸民询问S校长时,S校长说收到爱林纸条时原以为是圣诞礼物,没想到事情有那么严重,并连连称赞爱林好勇敢,连警察都很佩服,让他们十分汗颜。他站起来,向爱林爸妈深深一鞠躬,说了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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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林爸爸双手紧握拳头,眼眶、鼻子都红了,爱林妈妈的眼泪也滚落下来。为了这句对不起,他们足足等了八个月!

校方的失职固然让爸妈感慨万千,但更让人心灰意冷的,是对人心人性的哀矜吧。因为这事,小村的人情义理彷佛瞬间就可以瓦解,就像雪积得再厚再高,遇到艳阳一样立即融化。隔天一大早,S校长无预警地出现在爱林家,要爸妈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

“爱林在学校生病,校护还会打电话来通知。发生这种事,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们?”爱林妈妈挑明问道。

“这是我们的错,昨天不好意思跟你们谈这些,所以想说今天只有我们几个人,可以好好谈…”S校长话还没说完,Y主任与她先生便迳自走进屋内,Y主任的先生一开口便斥道:“发生这种事,你们做家长的也有错…”

爱林爸妈做错了什么?是他们太相信学校,太相信老师,才会让心爱的女儿惨遭毒手?至于Y主任的先生,他知道什么?一个不相干的外人,凭什么跑来说这些话?爱林妈妈愤愤地捉起包包,旋即走出家门。

这时L校长带着村长夫人来了,一时之间,大批人马把爱林家挤得水泄不通,自是引来邻居围观,让爱林爸爸十分难堪。L校长先是向爸爸道歉,继而话锋一转说,既然大家都是自己人,为什么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大?你们应该针对田○○提告啊,为什么连我们也扯进去?他还语重心长地劝爸爸说,人本把事情搞大了,拍拍屁股就走,到时候是你们没面子,爱林很痛苦,还得一天到晚上法院…

“昨天爱林的姐姐买了一本书送给我们,叫做《态度决定一切》…这,就是我们的答案!”爸爸斩钉截铁答道。

“求求你们,放手吧!”L校长哀求道。

“我们不是要钱,只是要争一个道理…就算最后判决没钱,我们也甘愿!”爸爸仍很坚持。

“你们要闹到什么程度才甘愿?”Y主任的先生拉起嗓子,气呼呼地喊道。

“反正事情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还能怎么样?”爸爸没好气地说。

从早上六点半到八点多,他们七嘴八舌拼命想说服爸爸,不要追究校长及主任责任,爸爸始终不肯松口,直到爱林妈妈回来说,我们要送孩子上学,你们请回吧,一群人才逐渐散去。临走前,L校长转身握住爸爸的手,说:“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有这么严重,可不可以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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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帮帮我们”是什么意思?是希望爸妈原谅他?接受国赔审议小组提出的金额?还是不要对校长及主任提告?爸妈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们真的已经很累、很累了,没有心思揣测对方的心思。

爱林妈妈一直很自责,觉得都是自己没把孩子照顾好,才会发生这样的不幸。这段时间爱林防卫心很强,只要看到凶一点的男同学就会流露恐惧,若是爸爸不小心碰到她,还会生气大叫:“干什么?走开啦!”因为自责,也因为恐惧,妈妈从来没问过爱林发生什么事,直到陪爱林接受侦讯才得知详情。她心里好苦,却没人可以稍稍倾诉心里的种种曲折,只好借酒浇愁。一路支持与陪伴他们的萧昭君劝她少喝点,对身体不好,她却说,唉,萧老师,不喝,哪活得下去?

过了两天,Y主任无预警地出现在爱林的姐姐就读的国中,直接找她问道:“妳爸妈是只要告田○○,还是连我们其它几个人也要告?”

“不知道。”爱林姐姐老实说道。

“妳爸妈是不是决定要告到底?”

“我真的不知道。”

“爱林跟妳最好,她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我不记得了。”

Y主任表示想直接跟爱林沟通,请姐姐帮忙。(这时爱林已自○○国小毕业,与姐姐就读同一所国中)爱林不想见她,又不知该如何拒绝,姐妹俩想了半天,决定找爱林最信任的班导商量。班导原就知道爱林的状况,听说Y主任跑到学校找人,气得不得了,立刻找人请Y主任离开,并转告爱林妈妈此事。

敏感如爱林妈妈早料到这些人会缠着孩子不放,爱林每天出门之前总是千叮咛万交代,万一碰到校长或主任的话,记得要跑到人多的地方,绝不能落单。她怎么样也没料到,Y主任竟直接跑到学校堵人!她难过地跟张萍说,爱林的处境已经够难堪了,为何这些大人还要苦苦相逼?

上了国中以后,爱林挣脱了田老师的魔掌,却逃不了同学的闲言闲语。她想说服爸妈搬离这个伤心之地,每每话才到了嘴边,就硬生生吞了回去,因她知道,如果搬离了这里,全家人生活将无以为继。现实逼得她必须留在这里,又不知该如何自处,日记簿成了唯一倾吐的对象: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不想…我好怕,我现在有点后悔把事情说出来,大家都说我很棒,很勇敢,但…我永远都感受不到?我现在觉得讲出来更烦,更害怕…都要对身边的人有警觉心,害怕的心…只要有些人和我吵架,都会说‘被搞,爱打炮’…我也不愿意啊!我又怎知会发生在我身上…难道,这都是我的命运…是在逼我消失在世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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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本来是受害者,却变成害人的人?是不是自己做错了?…我现在想失去记忆…只要让我忘记现在和过去…我什么都愿意,我不想想起现在的朋友,和以前的朋友,不想见到他(她)们。我好想消失,只要能失去记忆就好了,不然…消失在世上就好了。” 

爱林做错了什么吗?当然没有。然而周遭的沉默与背弃,有如把她推向更孤绝的位置,让她的世界破了一个大洞,彷佛再也补不回来了。那是一种几乎与性侵不相上下的毁灭力。

按照第一次国赔协调会决议,县政府依法定程序,将赔偿金额送交县议会追加预算。就在议会准备二读审理这笔追加预算案之际,甫上任十天的新县长紧急撤回追加预算案,理由是:“既然监察院及公惩会都介入调查,此案应改由被害人及家属循司法途径求偿,不应由县府支付赔偿金。”议会发函给县政府要求尽速支付,县长亦置之不理。

那天清晨,张萍才搭上南回铁路的车子离开花莲,就在报端看到“教师性侵学童案,县府撤回赔偿金追加预算”的新闻,心头顿时蒙上一层阴影。回到高雄办公室,她马上打电话询问,某官员不知是装傻,还是真不知情,问她:“国赔成立了吗?双方有达成协议吗?”张萍耐着性子解释,已经有三家达成协议,而且法扶基金会的律师、县政府法制室的人都在场,他们可以证明啊!对方却说,你们想跟县政府求偿,不见得拿得到。

怎么会这样?


图片来源/人本资料库

二○一○年一月中旬,张萍再次来到小村造访爱林爸妈,说明目前县政府的处理态度,聊着聊着,爸爸提起爱林听说S校长被撤职了,很担心他会失业,想替他求情。爱林不知道的是,S校长就算做不成校长,也可以转当老师、或到其它教育单位啊!唉,真是个善良的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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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又说,担任民代的亲戚要他们去见县长,他不确定是否该去。张萍问清细节,发现是县长选后的感恩餐会,那样的时间与场合,双方能谈什么?是否有媒体在场?这些都必须仔细评估。爸爸想了一下,说,那就不去了,并透露亲戚特别交代,千万别跟人本说,免得横生枝节。

张萍知道,一直有人刻意对外放话,暗示人本处理案子要收钱,爱林爸妈虽不相信,心里难免忐忑。张萍与萧逸民在这方面向来警觉,每次造访家长从不接受招待,就算吃碗阳春面都自掏腰包。这回张萍入住民宿,五人调查小组之一的国小干事特地拿了杯红豆汤及切好的梨子来,她推辞了半天都没成功,只得勉强收下,事后在行事历上面加注:“记得回去以后寄十本预防性骚扰手册给干事”。她知道,对方是一片好意,但她不想落人口实,也想让自己心安。

第二天,她再度来到○○国小,与干事、校护及Y主任进行访谈。每个人谈到这件事都难掩忧伤,可Y主任除了悲伤之外,还有更多的,是委屈。她说为了学校、为了学生,已耗尽了所有精力,如今因一时疏失成了众矢之的,她感到愤愤不平,她问张萍,难道她过去所付出的一切,都不算数?

看着眼前举止端庄、认真努力的女老师怏怏地辩解,张萍沉默了许久。显然,Y主任从未真正将孩子的受苦与受害当一回事,也从未真的理解与体会孩子的人生因而失去了什么。罪恶的重量,肉眼无法辨识,但同样身为女性,她是否有过一时片刻,想起孩子们的眼泪而心生愧疚?

访谈结束,张萍独自走出校门,选了处休耕的田埂坐下来,一面用电话向办公室回报进度,一面晒着东台湾暖暖的冬阳。一片金黄色的油菜花田进入眼帘,不时有粉蝶飞舞其间,那样的画面,真是美极了。她想起谘商师朋友的劝告:“像妳做这种工作,太辛苦了,记得要一面工作,一面玩。”她决定好好享受此刻的美景,沉浸在片刻的喜悦,否则不苦中作乐一下,怎么熬得过去?

国赔的事,县政府一拖就是几个月,既未给付同意协议的三家赔偿金,也未通知何时继续爱林家的协商。眼看四月底的给付期限要到了,人本发函请县长与家长沟通,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只好直接连络县长室。县长秘书说,没看到公文,他们传真公文过去,秘书改称这事要找教育处。人本去电教育处,处长说不清楚,事后处长秘书来电表示,案子正由法制科重新签核中。人本连络法制科,法制科的回覆是:上次签呈,县长拖了两个月才退,这回不知会不会成功…

四月二十五日,国赔审议委员会针对爱林一案召开第二次会议,委员会仍不愿明确指出校方失职,也不愿提高赔偿金额,爱林爸妈无法接受,协调再度失败。

他们要的,不过是公平与公道而已,为什么竟会如此艰难呢?

“我们这么坚持,对吗?”妈妈犹豫又无助地看着张萍。

校园性侵案没有国赔前例可循,台中○○国小的性侵亦尚未定谳,未来会怎么发展,张萍也没有把握。她拍拍妈妈的肩膀,说,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就继续加油吧!萧逸民顺道追问县府法制科的代表,其它三家的赔偿金呢?四月底期限就要到了,是否会依法支付?对方摇摇头,表示并不乐观。

果然,四月三十日,县政府未依法给付。这也是自一九八○年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政府拖欠款项拒不付钱的首例。

看来,只有诉诸媒体舆论一途了。

二○一○年五月七日,人本与家长召开“国家赔偿是责任,不是施舍”记者会,分别从行政、民事及刑事等方面,说明县政府拒赔涉及违法事项,呼吁县长应尽速支付,早日平息当事人的伤痛。

那天怡婷的姐姐也出席记者会。她说,去年陪爸爸走完所有法律流程,签下国赔协议书时,妹妹感到十分欣慰,这代表她的话被采信了。如今县长却说法律程序没有走完,要他们循司法途径提告,让她无法接受:

“面对不公义的事情,我们要会为自己说话,才不让别人觉得我们都可以顺着别人的意思。受害者因为觉得没有人会相信他们的话,而不告诉别人,所以一直受到加害者的打压…虽然我们是处在弱势的家庭,并不代表我们就是被欺负的那一群…我必须捍卫受害者的权利!”

面对人本及家属的控诉,县政府发表声明指出既要赔偿,就应全数赔偿,如果有一家不同意,就不算达成协议,“国赔案程序应完成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草率编列预算,用人民的血汗钱赔偿”,并表示“人本基金会及各方贤达切勿再就本案作渲染,以免造成受害家属及当事人的二次伤害。”(注四)

事实上,四桩国赔案是分别协议的独立案件,既有三家达成协议,就应该拨款给他们,县政府坚持把四桩案子绑在一起,于法无据。再者,三起案子已经国赔审议委员会确认,还有什么法律程序要走?如果经县政府代表谈定的协议,送进县长办公室可以不算数,人民要如何相信政府体制与法令制度?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县议会进行总质询,刘姓县议员以声嘶力竭,拍桌跺脚之姿,斥责县长无权推翻追加预算的决议,并认为县政府提出的国赔金额偏低,批评县长没有慈悲心。县长霸气回应说,全国没有针对教师性侵国赔的案例,他无法破例,况且建议家属改打民事诉讼,是希望他们能拿到更多钱,难道有错吗?双方针锋相对、言辞激烈地吵了二十多分钟,始终各说各话,毫无交集。眼见质询时间即将结束,刘议员转而问县府秘书长:“请问后任国赔审议委员会可不可以推翻已经成立的协议?”秘书长老实答道:“不可以!”全场哗然。

就在县长与刘议员唇枪舌战之际,张萍陪着怡婷的姐姐坐在旁听席,目睹县长义正词严地说“干我什么事”、“依法行政”,内心百感交集。她们不明白,新官上任三把火,也不能乱烧无辜百姓吧,而且孩子就是县府施政下的受害者,为何县长就是铁了心肠,反对到底?

议会休息时间,张萍与怡婷姐姐按照与刘议员的约定,走到议事厅侧门去堵县长,不料县长没从侧门出来,一时之间计画全乱了套。刘议员匆匆从议场出来,不由分说拉着两人走进议事厅,高喊“县长,你为什么拒赔?为什么不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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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动作立刻引来媒体围观,县长铁青着脸,二话不说,掉头就走。张萍追在后面高声喊道:“县长,程序哪里不合理?唯一没有完成的程序,就是你的签名对不对?政府出尔反尔,人民要如何相信政府?…是你在伤口洒盐,是你不让伤口止息,你用国家机器对付这些弱势家长,你欺负人!”充耳不闻的县长在安全人员的层层保护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到了中午,○○国小代理校长表示县长想见家长,要张萍代为连络。张萍没好气地说,家长都在工作,县长说要见就见,怎么可能随叫随到?校长表示他可以自行连络,要张萍提供电话号码,张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下午三点多钟,张萍独自搭上南下列车还不到十五分钟,便接到怡婷姐姐来电,说县长准备开记者会,要爸爸立刻赶过去,怎么办?张萍担心老实的爸爸会被利用,立刻在下一站匆匆下车,改搭返回花莲的列车,与爸爸及姐姐会合后再一起过去。等他们抵达现场,记者会已经结束了,县长没有任何交代,也不知要爸爸赶过去的目的。

爸爸沮丧地说,他以为见到县长,一切就可以解决了,才厚着脸皮跟老板请假,从八十公里外的工作地点冲到市区。如今不只没见着县长,半天的工资也没了。

陪同县长开记者会的吕议员出现了。他一个箭步冲向爸爸,质问爸爸为什么不去找他?把事情闹那么大,害自己人没面子,甚至当着张萍面劝他:“不要被外人利用,帮着外人伤害自己人…如果你早点来找我,我可以帮你争取更多钱啊!”

这种话让人怎么听得下去?率直的张萍忍不住反问:“事情发生这么久了,也上了那么多次报,你身为民意代表,有关心过任何受害家庭吗?你对加害老师、知情不报的校长跟主任也说过他们‘害大家没面子’吗?”

原本站在一旁、默不吭声的姐姐亦跳出来反驳:“这不是钱的问题,我妹妹的伤痛不是钱所能弥补的…我们要的不是钱,而是公平的对待!一个老师在学校性侵学生,身为校长跟主任,是用什么样的心态在隐瞒?你说我们害大家很丢脸,那我请问你,田○○的行为,难道不丢自己人脸吗?你说你是来关心我们,你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吕议员有些下不了台,兀自说了“大家都是自己人,不要搞成那么难看”之类的话,摸摸鼻子走了。过了一会,刘议员打电话告诉张萍,县长的记者会有家长出席耶,张萍想了半天,不太肯定地拨电话询问爱林爸爸,没想到真的是他们!爱林爸爸诺诺地说,堂姐说只要见到县长,国赔的事就能解决,县长还会帮他安排工作,他们就去了。但整场记者会只有县长说话的份,他们被晾在一边,什么话都没说,工作的事,也没任何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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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人本资料库

唉,这些善良纯朴的人们,为何总是如此轻易相信政客,服从权威呢?

那天晚上,向来很好睡的张萍躺在湿冷的漆黑中,怎么样也睡不着,索性爬起来工作。她一打开电脑,发现在外地读书的怡婷写信给她: 

“阿姨,我可不可以拜托妳一件事,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带我姐姐开记者会?…我想姐姐自己应该心里也很不好受,为了我的事,必须忍痛让议员指指点点,我真的很心痛…我不想要家人为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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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担心的理由。田老师恐惧自己被关,校长及主任担忧自己被告,左右邻舍、亲朋好友担心事情闹大了没面子,只有孩子顾虑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爱林怕校长因她而失业,怡婷怕家人因她而受伤。就算身边尽是对她们的痛苦视若无睹的大人,孩子却接受了这个事实,并做出选择:原谅大人。她们只想好好活下去。

张萍的眼睛差点热泪盈眶。她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回覆说:

“怡婷,妳真是善良又贴心,一直帮家人着想。关于姐姐这两周来为了国赔的事奔走,不只是为了妳一人,也是为了其它三人。我知道钱不是最重要的,比起亲情,钱根本不算什么。那些口口声声说要多给一点的政客(县长和议员)眼里只有钱,就以为别人跟他一样。我们呛县长不是为了钱,而是法治与公道。新县长不能否决前县长任内成立的国赔,不能以一人的意志凌驾法律,否则,我们就不是民主法治国家,这是公天下与家天下之争。

关于姐姐,妳可以把妳的不舍让她知道。只是我看到的姐姐,是很愿意、很勇敢的去面对权威,面对媒体。她每次发言都很重要,并且都不是为了钱,她在争取所有受害家庭的尊严,我觉得她很了不起。

我知道妳很辛苦,妳的苦不是我们所能想像的,我们也无法帮妳承受。但是我希望妳记得,我们关心妳,在乎妳。” 

十五分钟以后,怡婷回信了:

“阿姨,我知道了…我很不甘吕○○这样指我姐姐,越想越气又难过,我真想当面骂他,我不希望我的事让家人更加一等受伤,我受伤没有关系,因为这件事就关于我,我一定会受伤…看见他们为我流下的眼泪,我只能说,家人的泪水比这件事还来的痛。看见阿姨跟花莲县议员刘阿姨为了我们四个小孩,我十分感恩,我也不希望阿姨跟刘阿姨被指指点点,我相信上帝会处罚他们。晚安!”

第二天,县长表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拒绝再赴议会备询;同一天,县政府大手笔在全国大报刊登半版广告,表示“被害人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书…但未经主管机关核定…双方并未达成协议并作成国家赔偿协议书,造成国赔请求协议未成立。基于法律见解各方不同,为求整起事件尽快落幕,县政府已建议家属循民事途径解决,县长并表示愿意替被害人负担诉讼费用。”

根据《花莲县国赔事件标准作业程序》规定,若是能召开协调会,代表县府已核定某个赔偿额度,除非超过这个额度,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国小)才需要报请上级核定。第一次协调会时,三家已同意接受县政府核定的金额,爱林家则因未达成协议,也没有“核定”的问题,既然如此,何来“未经主管机关核定”之说?再者,做成赔偿协议书是行政责任,并不影响国赔协议成立与否,县长是不清楚法令,还是不瞭解事实,否则为何频频以“没走完程序”、“协议未成立”为理由拒绝国赔? 

县政府乍看“合乎法令规章”的举措,果然让媒体误判事实,撰文讽刺人本及家长“对法令规章一知半解”、“争取权益前最好先搞清楚状况,否则牛头不对马嘴会闹出笑话”,让知情人士哭笑不得。人本再度召开记者会,逐一驳斥上述说法,但除了联合报刊出一小则新闻,其它媒体又全数“扛龟”。 

曾几何时,真相在众多良莠不齐、是非不分的讯息中,变得只有挨打的份? 

五月中旬,就在人本正准备向监察院递交陈情书、要求弹劾县长之前,陈长文律师与政大刘定基教授发表“国家赔偿是权利,不是恩给”一文,指出县政府“依法行政”、“赔偿程序没走完”的说法,是对法令有所误解,因“个别被害人请求国赔的权利仍是各自独立,若某一被害人因个人原因(如协议赔偿金额过低),未能与县府达成协议,依法县府仍应与其他愿意协议的被害人完成协议,不可因此牵连其他受害人,否则即有‘不当联结’的违法”。最后该文指出:

“依法请求国赔是宪法保障人民的权利,不是国家的恩给,诚挚的希望曾在激烈选举中,获得多数县民信赖当选的傅县长及县府团队能审慎考量本文所提出的各项理由,迅速重启国赔程序,并与受害学生达成赔偿协议,让已饱受伤害的学生及家庭早日回复正常生活。”(注五)

陈长文是知名律师,又是当朝“国师”,社会形象良好,他主动表达对此事的关切,又对县府做法有所质疑,让若干官员及民代急得猛跳脚,纷纷出面驳斥该文“与事实不符”、“偏离焦点”。殊不知就在文武百官摆出力挺县长姿态之际,县长早已私下悄悄拜会了陈律师,共商如何解决僵局了。 

五月二十八日,县长毫无预警召开记者会,表示陈长文已受邀担任国赔委员会召集人,刘定基担任谘询委员,并于昨日召开的国赔委员会中达成共识,决定县政府将承担国赔责任,同时委员会已讨论出赔偿上限,授权○○国小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只要制作好协议书,就可以拨款了。 

平心而论,陈长文文章的论点并不出人本与家长的诉求,县长对家长的诉求置之不理,何以这篇文章甫一刊出,就让整起事件有了戏剧性转折?或许是该文提醒了县长,既然他有权为受害者做的更多,为什么不做?承担国赔对县府形象来说,究竟是加分或减分?精明如县长,应能分析评断其间利弊得失。 

无论如何,延宕多时的案件露出了曙光,大夥总算是松了口气。当天晚上,张萍收到怡婷的信:

“谢谢阿姨,我知道事情终于要告一段落了。我好开心,可以不用再怕别人说,可以不要一直怕别人会怀疑我,很烦很累的日子可以结束了…” 

六月二十三日,第三次国赔协条会议,县政府补发三家国赔协议书,并于九月拨款。爱林爸妈因不满协议书未明确指出校方责任,且对赔偿金额有不同意見,从此展开司法诉讼之路,直到次年(二○一一)年初,才由花莲地方法院民事判决国赔成立,全案定谳。 

诉讼的结束与赔偿金的多寡,并无法平复业已造成的伤害。得知判赔结果,爱林爸爸仍难掩伤痛:“为什么知情不报的校长不用被关?如果不是他们没有通报,我的孩子也不会受害啊!” 

幸而孩子的苦并没有白受。二○○九年十一月六日,立法院通过教师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除了解决校园长期包庇狼师的问题,附带决议亦通过“学校若知情而隐匿不举报,主管机关应对相关人员处以大过以上之处分”。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人本与立委田秋堇、赵丽云召开“校园性侵修法必须是优先法案”记者会,要求明知性侵却未通报的教职人员处以刑期。同年五月十九日,立法院通过修正性别平等教育法,加重教职人员通报责任,若有违反通报规定导致再度发生性侵事件,应予以解聘或免职。根据统计,次年全台校园性侵案的通报数,足足增加了三倍,显见修法后各校再也不敢以低头掩面的姿态,对性侵案视若无睹,沉默以对了。 

○○国小一案声请国赔成功,无疑是确认了国家负有校园发生性侵害的责任,这是司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日后一连串的修法行动,也让学校吃案的情况大幅降低。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爱林等几位勇敢的女孩,若不是她们挺身而出,出面控诉,外界将永远无从知悉我们的教育环境是如此地冷漠无情,我们的官僚体系是如此地虚伪矫情。 

如今九年过去了。这起残酷、惨烈、扭曲的事件,究竟改变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牵涉其中的人们是依旧在痛苦中挣扎?或者已在幽暗的谷底找到了菩提? 

往事在每个人的回忆中,逐渐显露出轮廓… 

(上):“老师摸我,全部人都假装没看见”12 岁少女的幸存者自白

(中):“我被性侵,我父亲替我选择了原谅”12 岁受害者的沉痛告白

(下):“我想忘记创伤,但创伤始终记得我”谈性侵受害的黑暗与光

 

✝ 注一:见《更生日报》第三版,2009年9月11日。

✝ 注二:〈两校长遭弹劾 教育处不满一罪二罚〉,张小菁,更生日报,2006年10月29日。

✝ 注三:2007年,台中市某国小男老师性侵多位男童,其中四位被害人在人本基金会协助下声请国赔,但迟至2011年才定谳,判处台中市政府必须赔偿每位被害人四百万元。

✝ 注四:“狼师国赔程序未完 人本批烟雾弹”,中央社,2010年5月7日。

✝ 注五:“国家赔偿是权利,不是恩给”,陈长文,刘定基,联合报,201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