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性侵受害者的伤痛,我们期盼社会不再重重拿起,轻轻放下,若用体制轻放了加害者,也是将受害者的伤,一并轻放了。

作者|陈昭如


图片来源|Flickr Creative Commons 图片作者|Sten Dueland

晚上接近 11 点钟,张萍才刚结束工作回到家,全家人已经都睡了。她从厨房拿了杯水,坐下来,小狗皮蛋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亲昵地依偎在她脚边。她摸摸皮蛋的头,脱下鞋子,把冰凉的杯子靠在额头上。都已经 12 月了,天气却反常地热,真是古怪极了。

她坐在厨房的桌旁,一面喝着冰水,一面漫无目的地滑着手机,看看脸书上面朋友转发的文章。不知道为什么,顿时脑海里冒出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她一直把那张脸深埋在心里,有时只要闭上眼,那男人的模样便鲜明地映在眼底。

他多次性侵自己学生,光是人本南部办公室经手的个案就有 3 件,其它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受害。东窗事发之后,他被迫离开教育界,默默改了名字,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这类校园性侵案,张萍已经处理过太多、太多了,多到连自己都数不清。她倾听过饱受创伤、无法平复的学生的声音,也见识过死不悔改、惯性犯案的老师的遁词。她一直很担心这个经验老道、手法高明的男人就算离开杏坛,仍躲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继续欺负无辜的孩子。她四处打探他的行踪,始终遍寻不着。但她从来没有放弃,只要有一点线索,便试着打听看看。她不希望再有任何孩子暗自躲在角落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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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 12 月闷热的夜里,她突然想起那个男人,顺手在 google 搜寻引擎输入他的新名字,按下 enter 键,一则 2 个月前的地方新闻映入眼帘:

“中秋佳节将届,台南市议会代理议长郭信良昨天率队前往玉井区德兰启智中心及关庙区天宫育幼院致赠中秋慰问金,代表市议会祝院童及工作人员佳节愉快,希望达到抛砖引玉效果,社会各界一起来关怀协助弱势儿童。天宫育幼院院长钟○○,对于郭信良等一行人的到访表示感谢──”(2016.09.10《自由时报》)

她感到某种奇妙的感觉,那是种揉和了兴奋、哀伤与愤怒的情绪。“钟○○,你终于被我找到了!”

像是往事苏醒了一般,记忆在她胃里像流水般搅动翻滚。一个有性侵前科的老师,怎么可以去育幼院担任院长?这显然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 81 条:“有性骚扰、性侵害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者,不能担任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或儿童课后照顾服务班及中心之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的规定。是什么原因让他成为漏网之鱼?育幼院是否知情?是否又有孩子遭到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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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出乎意外、又让人震惊的消息,让她心神不安。她打开窗,让夜风吹进屋里。她觉得好累。

一切,都要从 10 年前开始说起。

2007 年 1 月,人本基金会南部办公室收到一封由当事人朋友代转的信,它以简短唐突的“您好”两个字开场,接下来说的,是个极其哀伤的故事:

我今年 23 岁,毕业于高雄县某国立高中。在高二的时候,在校内被自己的老师性侵害。老师利用课后辅导的机会,强暴了我。由于当时我懵懂无知,不懂得任何保护自己的措施,所以没有留下直接证据(回想起来,他非常小心,手法很老练)。而且,由于过于害怕,所以没有告诉父母。

6 年后,我从大学同学的口中,无意得知,原来这个老师还性侵过其他女学生,有女学生的家长至校理论,老师一律称你情我愿。我得知了这件事,很想将此事揭发出来,可是我很害怕我的家人会知道这件事。这件事使我的心理受到极大的创伤,觉得自己很脏。每当我和异性交往,当对方知道这件事,没有人能接受我,使我长期生活在悲伤中。好几次,我都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当我得知有这么多受害者时,我心中的愤怒是无法形容的。原来,这种教师是性侵的累犯,利用少女情窦初开,年少无知,不断性侵女学生,而且现在还在学校任教,不知道有多少女学生受害。其实,学校当局也略知此事,却一再姑息养奸,一再让这名教师侵害学生,实在天理不容,让我们这些可怜的受害女学生,一生的幸褔毁于一旦⋯⋯

受害者总是习惯隐藏真相,这是他们保护自己的唯一方式。受害的女子小薰(化名)愿意打破沉默,诉说无人倾听的冤屈,人本南办的秘书陈素慧立刻与代转信件的友人连系,在瞭解事情原委之后,认为这明显是老师诱奸与性侵,请北部办公室的法务人员萧逸民协助评估是否可以提告。

逸民花了点时间钻研此案,每个细节都再三查证,认为虽然直接证据并不足,也不是没有打赢官司的可能。他善意提醒若真要提告,小薰必须亲自出庭,在法院与钟老师对质,也可能必须面对媒体的询问。他不确定小薰是否已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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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朋友回覆说,小薰担心身份曝光,决定放弃提告,案子也就这么搁置了下来。

2009 年 2 月 11 日,人本南办接到民众投诉,高雄县某国立高中钟姓体育组长在 2004 年与 2008 年分别强制猥亵女学生,校方未依法通报——三全国妇幼保护专线,只是将他调离体育组长一职;学校教评会则以“老师已提出和解”、“老师疑似罹患精神疾病,才会欺负学生”为由,仅做出“停聘 2 年、接受 36 次心理辅导”的处分。最匪夷所思的是,这位老师仍在学校任教!

那时张萍刚接任人本南办主任一职,她与夥伴、副主任黄俐雅接获消息,立刻查阅基金会旧有档案,赫然惊觉这位钟老师,就是当年性侵小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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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随即展开密集访谈,包括已经离开或在职的师生,才得知这位人称“发哥”的钟老师前科累累,人尽皆知,他不只对学生动手,也对女老师毛手毛脚。有人看不惯他的劣迹败行,用喷漆在学校墙壁写下“钟○○色狼”的字样,引起轩然大波。线民私下透露,曾有女学生到保健室休息时,被钟老师一把抱住上下其手,经过导师向职业科的主任举报,科主任再向校长报告,校长承诺会处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后来,(职业科)主任要求不要让他教职业科,校长也说好,结果,就轮到普通科的学生倒楣了。”线民摇摇头,一脸无奈。

早在人本接获投诉前,署名“痛心的○○高中老师”已投书各大媒体,控诉钟老师的恶行:

⋯⋯教育部法令明白规定:只要犯了“强制猥亵”的老师,只能就“解聘”、“不续聘”二者做出处置。但是○○高中教评会的人,很多都是钟老师的好朋友、同乡,大家碍于情面,置女学生的权益不顾,枉顾教育部的法令(因为他们认为教育部又不能怎么样)。

让人痛心的是:钟老师已经是累犯⋯⋯学生权益何在?天理何在?教育部无能?一个累犯又可以在校园横行,情结(按:应是“节”之误)一次比一次严重,处罚一次比一次轻微,甚至还给予奖励.⋯⋯求求你们救救○○高中的学生!

只可惜痛心老师的控诉,仅在少数媒体出现有如豆腐干大小的新闻。没有人注意,也没有人在意。

像钟老师这样的案子并非特例。那阵子,人本陆续接获来自台中市、台南县、高雄市、高雄县几所学校的申诉案,犯案老师几乎都在教评会护航下,仅遭到停聘的处份。根据《教师法》规定,停聘的老师不必上班,每个月可坐领 2、3 万元的半薪,2 年期满可将剩下的半薪一次领回,还可以继续返校任职。这种不明是非、一迳向教师权利倾斜的法令,简直是荒唐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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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25 日,人本基金会在高雄市召开记者会,针对近日收到校园性侵案一事,呼吁立法院立即修正《教师法》,明订涉及性侵及性骚扰案的教师一律停聘静候调查,不得继续留在学校任教,造成学生恐慌。此外,凡经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教职人员,教评会应立即解聘或不续聘。

记者会当天,高师大性别教育研究所所长蔡丽玲教授气愤指出,校园性侵不是个案老师的问题,而是教评会总是不分青红皂白,盲目选择力挺同事,这样的做法,“难道是在鼓励老师性侵学生,放假领半薪吗?”

励馨基金会的张乃千也感叹,他长期担任性平会调查委员,发现教评会经常碍于关系,昧于事实,不顾专业委员的建议纵容狼师,他感到十分无奈。高雄市议员周玲妏亦指出,目前当务之急是修改《教师法》,规定性侵学生的老师应被解聘,但她也坦言“修法的最大阻力,来自于教师团体”。

第二天,高雄市教育局立刻发布新闻稿,落落长说了一堆,表示他们已经做了很多,但“碍于相关法令的规定,该局只能依法行政,在司法还没判决定谳前,依法需保障教师的工作权,但若教师聘约期满,校方仍可召开教评会,决定是否予以续聘。”

这样的说词,只要与公家机关打过交道的人肯定都不陌生。“依法行政”有如卸责的尚方宝剑,这是所有公部门均深谙的道理。

张萍与俐雅想起了小薰,心想或可透过她的经历,更瞭解钟老师的底细与校方的处理模式。俐雅透过管道与小薰连络上,问她是否愿意聊聊,她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答应了。张萍为此特地北上,两人约在火车站附近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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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萍坐在咖啡厅等候时,一眼就认出了远远走过来、未曾谋面的小薰。或许,是那双惊惶失措又哀伤至极的眼睛吧。她忍不住想到“眼睛是灵魂之窗”这句话。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忧伤的灵魂,那女孩一定就是小薰了。

小薰拘谨地坐着,极力维持冷静的模样。张萍知道,她正处于焦虑的状态,不是她让对方惊恐,而是她的出现,让小薰回想起痛苦的过去。

“有件事,我想先确定一下⋯⋯”小薰踌躇问道:“如果我跟妳说了,身份会不会曝光?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包括我爸妈,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小薰说,这事她一个字也没对别人提过,一旦说出来了,爸妈肯定会担心,她不想造成他们的负担,等到年纪渐长,也愈来愈说不出口了。

张萍瞭解她的疑虑,这是所有受害者都担心的事。她告诉小薰,人本经手过很多类似个案,知道怎么保护案主,绝对会保密到底。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不知过了多久,小薰咬咬嘴唇,以低微的声音,娓娓说出她的遭遇。

那是发生在她高二那年的事。她是田径队的选手,趁着寒假到学校做重量训练。傍晚时分,队上其它夥伴都离开了,负责指导的钟老师走过来,先是嘘寒问暖了一番,问问她家里状况,爸妈从事什么行业,然后伸手把她拉近自己:“最近进步很多喔,来,抱一下。”

惊吓让小薰的思绪变慢,脑子还来不及思考,人已经躺在对方怀里了。老师又说:“我可不可以亲你?”不由分说地亲她额头、鼻子及嘴唇,还伸出手掌说:“妳看,我好紧张,手一直在抖⋯⋯”她想叫却叫不出来,想抵抗却一点力气都没有。事后钟老师特别交代,不可以跟别人说喔,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还跟她用小手指打勾勾,便离开了。

小薰紧张得几天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她不懂,为什么老师要这么做?他是对每个人都这样?还是对我特别?是我想太多了吗?嗯,或许是吧,毕竟老师向来给人活泼开朗的印象,应该是自己多虑了。

此后只要四下无人,钟老师就会去找小薰,摸摸她,抱抱她,她想要挣脱,总被身强体壮的老师紧紧压住,无法动弹。小薰问他:“你为什么要这样?”老师说:“因为妳很乖呀!”

罪恶感有如大浪般席卷而来,小薰感到痛苦极了。她写了封语气委婉的信,告诉老师这样做不对,最后不知怎么加了句:“老师,你是不是喜欢我,才会这样?”老师没有回信,却在碰面时柔情说道:“当然是喜欢妳,才会这么做呀!”

在扑朔迷离的空气里,小薰懵懵懂懂的以为,这就是爱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师身体也一步步逼近。半年多以后,小薰在体育馆的办公室被老师侵犯了,还说:“我一直在等你满十六岁⋯⋯”原来钟老师为了逃避刑责(注一),处心积虑,早就计画好了。

在同学心目中,钟老师乐观而爽朗,喜欢跟大家打成一片,小薰不明白,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他不是最值得信任的人吗?他不是应该像父亲一样保护我吗?为什么他要伤害我,让我这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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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像误闯烟囱的小鸟,再也飞不出去。她的成绩一落千丈,师长对她失望,同学觉得她整个人变了样。旁人惊讶、关怀及困惑的反应,让她的心搅得乱成一团,什么都不敢说,也说不出口,痛不欲生的苦楚,只能独自承担。

“因为被老师强暴,让我觉得我自己脏了,永远永远我都不会干净了⋯⋯我已经不再是个纯洁的女孩,我觉得和谁上床都无所谓,因为我已经不值得爱了,我很恨他,因为他一时的兽欲,彻彻底底毁了我的人生。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和其它男生交往⋯⋯”小薰脸色苍白,嗓音疲倦且颤抖,“后来我才知道,还有其它同学跟我一样!”

“妳是怎么知道的?”张萍问道。

小薰说,她以前听同学说过,钟老师跟女学生走得很近,钟老师还单身,小薰觉得那就是师生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有天她无意撞见某老师警告钟老师:“请不要接近我的学生!”她只觉得怪,并没有想太多,直到自己被欺负了,把整件事从头至尾、仔仔细细想了一遍又一遍,才发现他根本是欺负学生的惯犯!

可小薰也不明白,明明自己是被迫的,内心有时又会产生期待,这样的念头纠缠着她,让她感到痛苦。她问老师:“我们是什么关系?”对方竟说:“我跟妳只是一时的,我只是想要妳的第一次。”

她就像火热的太阳被扔进冰水里,所有的感受瞬间都结成了冰。她知道自己是被玩弄了。

毕业几年之后,她无意间得知又有学妹被钟老师强暴了。昔日被侵害带来的伤害,再度日日夜夜折磨着她。过去她一直紧紧守着这个秘密,不愿轻易示人,可是她心里明白,如果不面对过往的屈辱,生命中的裂缝与鸿沟将没有弥平的一天,她永远是有缺憾的人。

她犹豫了好久,鼓起勇气到法院揭穿钟老师的犯行,一次次描述那些让她恶心和愤怒的细节。负责的女检察官语气平淡地说:“科学办案需要证据,妳又没有证据;如果出庭的话,妳可能会受到二度伤害⋯⋯事情都过了那么久了,妳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小薰知道,检察官是在暗示她,算了,放手吧。但让她感到伤心的是,检察官怎么可以只谈了 10 几分钟,就决定放弃营救其它学生?或许对方处理过成千上万起案件,不觉得这种简单小案有慎重处理的必要,但这样的决定,不只是结束一起申诉案,而是结束许多女孩一生的幸福啊!

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她强忍着泪水,同意检查官的建议,草草结案。这时,她终于明白钟老师为什么胆子这么大,因为他很清楚,不管他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没有人会冒着丢脸或丢官的风险,揭发他的恶行。反正事不关己。

小薰噙着泪,深棕色的眼睛因哀伤而显露出痛苦。张萍心头更沉重了。为了阻止学生继续受害,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现在又有人受害了⋯⋯妳,愿意出面作证吗?”

“只要能把他揪出来,让全台湾都知道他丑恶的脸孔⋯⋯”小薰语气坚定地说:“我愿意!”

“人本揪出狼师”的消息甫传出去,教育部中部办公室(现国教署)迫于舆论压力,退回了该校停聘的决议,要求校方“重新考量,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决定”;该校教评会则是迫于长官压力,决定将处份从“停聘”改为“不续聘”,也就是说,就算钟老师离开了该校,仍可转到其它学校任职。

人本天天打电话去学校与教育部询问案情,让钟老师颇为紧张,他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鸭子划水四处请托,找到某位钟姓立委向校方表达“关切”之意。张萍早听说校内反制人本的声音很大,如今又有立委代为说项,若是影响教评会的决议,就功归一篑了。

他们决定到学校门口拉布条抗议。

2009 年 3 月 30 日早上 6 点 45 分,人本一行人来到校门口散发传单,抗议校方包庇钟老师,置学生安全于不顾。正值上学时间,抗议布条上“教评会不可一错再错”、“恳求教评会勿师师相护”、“默许不义,就是罪行”的斗大字眼,不免引起路人侧目。有好奇的学生走过来,看了布条上的字眼,纷纷发出惊叹,原来他们只知道“发哥”被换下体育组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老师也都三缄其口,直到看了人本散发的传单,才知道“发哥”做了什么好事!

这天警方亦出动大批警力,人数比抗议人士还多。他们举起“行为违法”的牌子,要求人本同仁立刻撤离现场。违法性侵学生的老师,公权力无法可管,竟反过来说抗议违法老师的人本违法,天底下就是有这么荒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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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点多钟,媒体记者纷纷赶到现场,正好捕捉到家长会成员辱骂人本的画面,摄影机与相机的闪光此起彼落,引起喧哗骚动。张萍按捺住内心的愤怒,尽可能以平静的口吻对麦克风说:“为什么教评会可以不顾学生,处处包庇狼师?难道要下一个受害学生出现,他们才要解聘吗?⋯⋯请教评会拿出道德勇气,立即解聘钟老师,不要一错再错!”同时也是家长的某记者更是气得大骂:“我女儿今天还有钟老师的课⋯⋯为什么学校不告诉我们?”

学校发言人杨秘书眼见情况不对,急急把张萍拉到一边说,有事,里面谈吧!杨秘书委屈地说:“我们已经很认真在处理了,你们这么做,只会让学生受到伤害啊!”张萍不以为然地反问:“如果你们有认真处理,为什么钟老师还可以一直伤害学生?我们都找到 5 年前、10 年前受害的学生了,你们还敢说有认真处理?”

进了学校,校长不愿出面,仍由杨秘书代打。记者问杨秘书,校方事前是否知情?有没有通报?通报内容是性侵,还是性骚扰?杨秘书支支吾吾,拼命闪躲,后来实在招架不住,竟说:“通报单的内容,都是学生自己勾的,我不清楚⋯⋯”

媒体逐渐散去后,有老师悄悄走过来对张萍说,钟老师的事,10 几年前就发生过,受害的不只 1、2 个人,而是“一群”,最后都私下和解了;对方还说,钟老还都是挑“乖乖的、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女生下手,大家都心里有数。另一位老师亦补充说,他亲眼目睹钟老师带学生到没人住的宿舍房间,立即通知学务主任,主任只是应了句:“真的还假的?”就没了。一切有如船过水无痕。

这么看来,受害人数恐怕比原本想像的还多,这让张萍感到恍惚,有种不可置信的荒谬感。但校方却从来没有考虑撤换老师,改变制度,修改法令,好像认为这种事就是会发生的,既然发生了,就这样吧。

“为什么学校一直包庇钟老师?他到底有什么背景?”张萍提出疑问。

“他是我们学校的校友啊,”某老师刻意压低音量:“学校里有不少支持他的人。现在陈校长是刚来的,包袱很大,处理起来有不少阻力。”

还好,拉布条抗议果然奏效。媒体的报导,舆论的喧腾,让教评会不敢再拗,当天下午便做出解聘钟老师的决定,案子也已移送妇幼队。但高雄县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社工透露,被害女学生不愿出面做笔录,没有办法移送,钟老师只是失去教职,仍然得以逍遥法外。

小薰知道了很不甘心,她还是想控告钟老师。张萍与俐雅请她备妥当年的日记与笔记本,陪她一起去请教律师的意见。律师仔细看过资料,参酌小薰带来的笔记,遗憾地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未婚男、女双方都有意愿,且均 16 岁以上而发生性行为,就不会触犯刑法;至于《刑法》中“违反意愿性行为”改成公诉罪的生效时间是 2011 年 1 月 1 日,小薰是在此之前受害,无法以公诉罪起诉对方。而且小薰有的具体证据不足,就算她愿意做创伤鉴定,结果也未必有利。最后律师委婉地说,如果提告的话,恐怕没什么胜算⋯⋯

空气寂静凝重,没有人敢开腔,连律师都显得心情沉重。小薰脸色苍白如纸,眼睛里有如汪洋,浩瀚足以淹没整个人。爱与正义,她已经失去了,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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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犹如深海,若是未曾经历,永远也不知道身处海平面以下,那种窒息般、难以承受的痛苦。张萍心疼小薰,写信问她过得好不好,如果想找人谈谈,随时可以打电话找她或俐雅(按:时任人本南办副主任)喔。第二天,小薰回信了:

张主任:

您好。老实说,并不好,以为有希望可以让那个人得到报应,但是似乎是不可能了⋯⋯快十年了,从无法克制自己不去想,到现在已学会让自己做些娱乐压掉它,就这样吧,我会尽一切力量把它压下去,只是不知道把它压下去,是好是坏?⋯⋯谢谢您写信来,谢谢您的关心,谢谢妳们的陪伴。

为什么既有的制度总是对邪恶展现最大的宽容,却是用最严苛的标准检视被迫屈从的人呢?

拉布条一役,成功让○○高中教评会做出解聘一事,也让人本的申诉案量顿时激增,各校处理模式亦如出一辙,永远是师师相护,甚至有移送考绩会记大过了事的。这逼得张萍他们不得不再次拉起布条,跑到其它几所学校抗议,半年之内,就有 5 所学校被迫解聘性侵学生的老师。事后张萍自我解嘲说:“我们布条上的字都不必换,每次跑去抗议,就可以直接用耶!”


(示意图:非本案学校)

高潮会过,热火会熄,拉布条固然奏效,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为彻底解决性侵案层出不穷、既有法令无法制止的问题,人本基金会趁着新闻热度,与黄昭顺立委召开“检讨性侵害教师不适任教师处理机制”公听会,再次提出《教师法》增列性侵害教师应立即解聘的条文的主张。这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最低限度的要求,只是推动经年都无法过关,可见反对势力有多么强大。

公听会那天,钟老师任职的○○高中陈校长也来了。他解释校方一接获申诉就进行校安通报,先后召开 4 次调查小组会议、4 次性平会、5 次教评会,才做出“停聘 2 年,接受心理辅导 36 次”的处份,绝对没有包庇;只是“部份教评会同仁提出怀疑钟老师有精神疾病,才会性侵学生”,以及“大家对相关法条认知与解读不同”,让外界产生误解,他感到十分遗憾。而后他话锋一转,重炮抨击人本的抗议行动,“让家长出现反弹,除责怪事件发生前学校未能妥为照顾学生,让学生遭受钟老师伤害,非但学校声誉受损,学生家长也同感受伤⋯⋯那些人凭什么伤害无辜的学生?”(注二)

学生当然很无辜,但伤害无辜学生最深的,恐怕不是人本,而是无视学生安全、让不适任老师继续留任的校方吧。否则,为何他们在面对学生的痛苦时,始终保持沉默?在面对不公不义时,可以若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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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心里想的,从来不是受苦的学生,而是同事的饭碗与学校的声誉。

校园性侵案逐一摊在阳光之下,自是引发各界恐慌,也让立院衮衮诸公不分颜色争相表态,展现难得一见的团结。2009 年 11 月 5 日,立法院顺利三读通过《教师法》第 14 条修正案,明定“教师涉及性侵行为,应先停聘静候调查,若经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查证属实者即予解聘。停聘接受调查期间,不得支领半薪。”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未来校园出现性侵事件,如果校长、主任隐匿事证或延迟通报,应连带负刑事责任。

张萍知道,事情还没完。“狼师”就像蟑螂,怎么打也打不死,怎么清也清不完,除非紧紧盯稍,这些人总是一犯再犯。小薰说过,钟老师做事很小心,总是想尽办法不留痕迹,精明而老练。这样的人除非经过大彻大悟,恐怕很难改变。

事隔多年,张萍一直放心不下、不放弃寻找他的行踪。直到八年之后,一个半夜突如其来的灵感,让她意外发现刻意消声匿迹的钟○○。这,就是天意吧。

隔天早上,张萍直接打电话到育幼院,找到了昔日的钟老师,今日的钟院长。对方在惊讶之余竟使出哀兵政策:“妳为什么要追杀我?”

张萍强压住愤怒,冷冷地说:“我没有追杀你,我只是觉得,你不可以当育幼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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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还有父母要养啊!”钟老师死皮赖脸地说。

“三百六十五行,你有其它三百六十四行可以做,为什么非要做这行不可?你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对方苦苦哀求,张萍相应不理,对方厉声回应,张萍亦不为所动。双方不欢而散。

挂了电话,张萍愈想愈不对。教育部从 2008 年 8 月开始建置“全国不适任教育人员网路查询系统”,只要因性侵、性骚遭到解聘、停聘、不续聘、退休与资遣的老师,都必须在查询系统中登录,聘用新进人员时可以事先查询。像钟某这样名列不适任教育人员的人,为什么可以转战育幼院,而且是社会局核定的儿少安置机构?

她查阅相关规定,发现教育部的不适任教师查询系统,只有教育机关的特定人员可以搜寻,没有对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开放,就算想查也无从查起。这凸显了现行法令与制度的漏洞——如果儿福机构想瞭解在教育界有“案底”的人,完全无从着手,而且就算未经查证,也没有任何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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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她感到担忧。她不能只是“想”而已,必须有所行动。她决定召开记者会,揭露此事。

台南市政府社会局风闻人本要开记者会,匆匆派员打电话来说,钟老师已经提出辞呈了。言下之意,像是希望人本别开记者会,把事情闹大。

“是他自己辞职,还是育幼院解聘的?”张萍想弄清楚状况。

“是他自己辞的。”

“钟○○是自己辞职,还是被育幼院解聘,这两者意义很不一样耶⋯⋯你们社会局应该要求育幼院主动解聘他啊!”

“有啦,我们有啦⋯⋯.”对方解释说,社会局在 10 月就接获民众检举,因为钟老师改过名字,透过警政系统追查没有结果,只好行文给教育部查询,一直到 11 月才确认他的身份。

“既然你们 11 月就知道了,为什么都没有动作?”张萍火气已经冒上来了。

“有啊,我们有行文给育幼院,要求他们处理⋯⋯”对方吞吞吐吐地说。

“可是他们没有处理啊!”

“嗯⋯⋯我们一直有在追踪、关心这件事⋯⋯”

“钟○○违法在先,育幼院违法在后,你们社会局动作又慢半拍,这段期间如果育幼院有小孩受害,你们谁要负责啊?”

对方哑口无言,无话可说。

早在 2012 年,立委陈学圣便曾踢爆云林县某高中教官因性侵男学生,办理提早退休、全身而退,又跑到育幼院担任义工。陈学圣痛批主管机关忽视问题的严重性,教育部训委会主任的回答是:“教育部已建置不适任教师查询网,列出被解聘、停聘、不续聘的教师。然而,性骚扰样态很广,各校校风不同,目前没有一定的惩处标准,也没有列入查询网,正在研议如何详列管更多性骚扰情事。”(注三)如今 5 年过去了,历史又再度重演,让儿福机构一再成为狼师流窜的死角,这是谁的责任?

2016 年 12 月 8 日,人本召开“性侵学生惯犯当育幼院院长”记者会。或许是当天新闻太多,或许是议题不够骇人,媒体记者来的很少,偌大的会议室显得空荡荡的。张萍不疾不徐地报告钟老师的劣行败迹,紧急呼吁台南市政府应要求育幼院解雇钟○○,全面清查他待过的儿少机构是否有其它受害人,并要求立院尽速修改目前不适任教育人员的通报与资讯搜集办法,让社福机构聘用人员时可事先查询。出席记者会的立委李丽芬亦指出,儿少安置机关有查证的义务,却没有罚则,应该立即修法,让相关单位能即时查证专业人员资格,避免误用有性侵前科的人。

“请问张主任,育幼院那边是毫不知情?还是故意隐匿?”有记者举手问道。

“这我不清楚。你应该去问育幼院,不是问我。”张萍说。

记者立刻拨电话询问院方,几分钟后告诉在场人士,院方的说法是:“我们认为应该给更生人一个机会,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解聘他。”现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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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记者会没有引起太多注意,唯一的骚动,大概只发生在该所育幼院吧。记者会当天下午,院方解聘了钟老师。

如今,钟老师又再度消失了。他会不会再次改名?躲藏在其它社福机构?没有人知道。然而在修改相关法令、建置不适任教育人员通报与资讯搜寻共通平台之前,这样不适任的人可能继续隐身在全国各地儿福机构。我们的孩子依旧置身于险境中。

有关钟老师的争议暂时告一段落。可外界不知道的是,该校掀起的惊涛骇浪,并未因钟老师的离开而结束。就在人本拉布条抗议后两天,他们又收到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

我看到了你们在○○高中的新闻,我虽然不是本案受害的学生⋯⋯但是两年前,我也曾是那所学校另一名老师的受害者⋯⋯

在车水马龙中的喧嚣,彷佛有一片无边无际的旷野,自四面八方缓缓升起。

续〉〉被诱奸的少女成了师生恋:老师拿 A 片给我看,接着强暴了我

注一:若与未满十六岁的青少年发生性行为,构成刑法第二二七条对未成年之性交猥亵。钟老师等小薰年满 16 岁才“出手”,显见他深谙法令,事前就知道如何为自己脱罪。

注二:见“校园性侵害不适任教师处理机制”公听会发言记录,立法院群贤楼 802 会议室,2009.04.20。

注三:〈狼师留校园,性骚扰何时终结?〉,张舒涵,立报,201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