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艾玛华森提出 #heforshe 的主张、希拉蕊认为相信平权就是女性主义,到蔡英文的内阁性别比,这些议题让我们开始思考,生理男性不必然是女权的敌人,而一位生理女性其实也并不必然标举性别意识。女性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台大性别工作坊撰文,深入辨析女性主义者的内涵。

文/小编 HS

“希拉蕊说,如果你相信这些(平权),他觉得这个就叫做女性主义者,但是人们会拒绝说,这样子我是女性主义者。所以我们可以来想一下,这个分类为什么会被这样子看待。其实可能是同意这个主义的思想主张──当然,这个主义有不同的派别与思想主张──而你同意他的思想主张,可是你不想要这个标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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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与法律”的课堂中,教授举了几位否认自己是女性主义者的例子后,引述了希拉蕊的话,他认为只要相信“女人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有和男人相同的权利”,那便是女性主义者(不代表教授认同希拉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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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许多人不愿意标签自己为女性主义者,即使思想与女性主义(某些流派)相近,也拒绝把女性主义作为自己的身分辨识,或许是因为这关乎到社会怎么看待这个标签,而这个标签对于自己在社会的影响又是什么。

女性主义被污名化是一个问题,或许是肇因于对“女性主义”这个词汇的泛滥使用与错误理解,因此这边想要讨论什么是真正的女性主义,并且从“相信女性与男性享有相同权利便是女性主义者”的观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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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艾玛华森(Emma Watson)在联合国的演讲中,也提及了女性主义的定义是“相信男人与女人应该拥有相同的权利与机会”(The belief that men and women should have equal rights and opportunities),这种观点并没有错误(至少以自由女性主义的角度来说),然而,这样的论述常被误解为女性主义只是在乎享有什么权利与机会,却忽略了更重要的核心价值,女性主义追求的是“平等”,尤其是女性受到压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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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我曾在某个社团担任干部,并在社课中简介女性主义的流派,而最后提出了一个问题:以我的身分(男性),适合说明女性主义吗?进一步地,能否有资格成为女性主义者,以这样的标签自称,进而主张女性权利呢?听起来好像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我当时给予否定的答案,这边更精准地说,应该是非常困难,肇因于男性作为父权结构中的相对优势者,本身就存在许多限制,理由分为两个层次说明:

第一、以我的生命经验来说,我无法真正地诠释女性在社会中遇到的困境。我从上往下观看的时候,则自始观看的位置就已经预设了我的立场,无论我多么地想要突破、理解,阅读再多的资料,终究是以父权中相对既得利益的角度,说明相对被宰制的对象;而这样的预设立场是在父权社会中,因为性别而自始取得的优惠位置,因此我必须接受这样的局限性,没有办法真正地理解女性在父权中受到的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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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性要成为女性主义者,便要能够认知到自己是居于多么有利的位置、思虑有多么的不足,进而是否能够凝视结构中的不平等,并且愿意根于平等的信仰,放弃因为结构得到的红利。也就是说,要认清这个社会中存在着父权,就必须先承认自己就是父权,只有认知到自己的优越与狭隘,才能够看见在这个制度中受到压迫的对象。

第二、我以相对既得利益的角度,为受到父权压迫的人阐述其受到的宰制,本身就是利用我的地位在说话;如果我拔除了这个位子,是否能够让这样的声音受到同样的重视,这是可以质疑的。

当然作为只会吃睡跟翘课的垃圾大学生,除了上街头抗议跟写写文章以外,没有什么人会重视我说的话;然而,放到社会的脉络下,多数有发声权力的人多是男性,大学教授、公司主管、政府高层、国家领导人等,明显地性别间没有对等的发声机会,因此有足够权力以女性主义的角度发声的人,多数为男性的时候,这样的推动结果还是依赖着男性的优势地位,而女性没有办法跳脱这个父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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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女性本来就应该享有权利的本质,在父权架构中依然是不存在的。举例来说,女性争取在夜间行走而不必恐惧的运动“Take Back the Night”,透过女性在夜间中游行,表示自己无须恐惧,然而,如果有男性参与这个游行时,便破坏了活动的本意,因为参与的男性是以自己在夜间中不必恐惧的优势,保护女性能够在夜间无忧地行走,如此只是在既有的父权结构中,继续预设谁是保护者、谁是被保护者。

因此,当男性想要作为女性主义者的时候,必须了解自己的声音是否能够真的改变女性的弱势结构,还是只是再度地强化了父权。


Take Back the Night 游行(图片来源:http://goo.gl/LChIKg

此外,不论性别,以什么角度成为女性主义者,关乎这是否为“真的”女性主义。以下分成三个面向说明:

一、对于成为女性主义者的男性,若是因为在结构中受到压迫,且基于自身希望活得自在才愿意争取性别平等,纵然也是破除父权架构的行为,也不能称作女性主义。既然争取的是男性的利益,终究会受到男性身分的限制,一旦男性受到压迫的部分被除去后,还会继续争取性别平等吗?又如果要放弃在父权中取得的相对利益,这样还会继续支持性别平等吗?在思考问题时候,会着重关注男性利益的得失,还是不同性别之间有无平等呢?

二、社会常见对于女权团体的批评,像是“女性只会争取自己有利的部分,却不会争取也要当兵”,然而这是对于女性主义的错误理解,因为女性主义关乎的是平等(即使各流派间的平等定义不同),而非特定的利益,所以对于兵役问题应该要回归整体架构的思考,为什么需要当兵?由谁去当兵?兵役的环境是否能够包容多元特质?兵役环境是否压迫了女性(现实中的宰制以及军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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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相当重要的,兵役之设立是否部分是基于带有阳刚暴力特质的战争?而这些应该要从国家的兵役制度、社会结构、以及兵役本质作探讨,再结合兵役环境中彰显阳刚特质、对于女性不平等的问题,最后才能探讨到能否达到“实质平等”的结果,而不是一句“不争取义务”就能够涵盖而论。

如果只是要争取“你有什么那我也要有”,不过是吵着糖吃,针对特定权利与义务之间争执,却没有综观整个父权的结构,大多时候仍然是相对地压迫着女性。

三、是否为“真的”女性主义的质疑,同样地也适用于女性,常见于有些看起来非常成功,享受许多父权红利、符合父权想像的“女人”的女性。若是他们只为特定的女性权利发声,却没有看见整体父权结构中对于女性的压迫,这无法被称作女性主义,因为他们只是跳进了父权框架中,常常做做表面或是只针对特定群体的权利。

结果,因此受到帮助的,大部份仍是那些很有机会或是已经享受权利的女性,至于多数的女性,在假象中性进步的社会规范下,结合着多元交织(同时具有数个不利身分)的复合压迫中,依然继续受到父权的宰制,而且女性本身地位愈弱势,受到剥削的情况就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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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述,以男性的身分作为女性主义者,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本质上的不足,只有透过认清自己的优越与狭隘,才能看见结构与压迫,二是能力上受到局限,则必须格外注意行为形成的效应。

此外,关于什么是真正的女性主义,必须思考女性主义的本质是性别平等,尤其是女性在父权结构中被宰制的问题,而因为自身受到压迫才投身女性主义的男性、社会常见假想的女性主义,以及打着女性主义名号但只谋取特定权利的女性,都值得质疑。 

回归到最一开始的问题,谁是女性主义者?小编我觉得讨论上辨别谁是真的信仰“平等”才投入女性主义,能够发掘许多假性平等的问题,进而照亮比边缘之处更加边缘的受压迫者,不过这个问题最终只是表面的问题,没有办法实质上解决社会压迫的困境,若是回归到女性主义的本质思考,既然是要建立性别平等的社会,就算男性很难用这样的思想为女性主张权利,只要不论性别都能真实地信仰平等,看见整体结构中交错压迫的深层结构,那个理想中的平等社会才有可能实现。

延伸阅读:(以下连结至站外)
基进女性之声─《我怀疑男性的“女性主义者”—而你也应该如此》
基进女性之声─《是“所有男人”:我们剥削性的厌女文化》
艾玛华森(Emma Watson)在联合国演讲全文及翻译
“Take Back the Night”简介(维基百科,英文)
陈昭如,〈还是不平等 -- 妇运修法改造父权家庭的困境与未竟之业〉,《女学学志》,第33期(2013)。